员工出差借款如何写会计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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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到外地出差办理业务时,因不想自己垫付差旅费而向企业申请借款的,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员工出差借款的会计分录 出差前员工向单位借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按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进行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如存在多余的资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如借款不足以支付差旅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差旅费的涉税处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以及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根据《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就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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