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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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3-29 04: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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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招〔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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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初中:

  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及确认时间为3月17日—27日。其中具有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初三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需回原籍报考的,其报名及确认时间为3月20日—27日。

  二、报考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三、报考资格

  (一)本市户籍就读户籍所在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区资格报考。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经区审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

  2.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3.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三)经区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四)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五)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定向招收原狮山户籍学生的报考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晰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定向招收狮山户籍学生条件的通知》(南教招〔201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的村(居)范围为:狮城、招大、白沙桥、塘头、穆院、华涌、大涡塘、塱下、罗洞、狮中、狮北、黄洞、唐边、博爱。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7日前按要求提供考生户口簿给报名学校,由报名学校在“南海区中考辅助系统”(http://10.168.84.227:5000/)提出申请,狮山镇教育办公室(咨询电话:0757-86680056)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前各初中学校将准考证号及初始登陆密码派发给考生。报名时,各学校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学校集中填报两种方式进行。

  (二)户籍在我区,但在区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要回我区报考的,可登陆“南海教育云”(http://www.nhedu.net),在“招考专区”查看《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南海区社会考生报考须知》,浏览有关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考试要求等方面的详细情况,也可以直接向报名点或南海区招生办(联系电话:0757-86332355)查询了解。

  (三)在我区借读的考生,凭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开具的《借读生报考凭证》报考。

  (四)各报名点要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以便对考生进行正确的指导。具体报名工作流程按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

  (五)考生报名时,报名点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并负责纸质档案的保管。

  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报名单位要核对本单位学生资料,检查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六)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名额分配(指标生)计划主要按符合报考资格人数占比,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符合分配资格的学校。具有名额分配(指标生)资格的初中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但在区外就读回原籍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不符合名额分配(指标生)资格,在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填“否”。

  2.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另外,近年来国家和省实施逐步放开外地户籍学生参加高考的政策,但仍有一部分考生特别是外省籍的考生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请户籍不在广东省的中考考生结合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慎重考虑在何地报读普通高中。

  (七)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八)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交招生考试费。

  (九)报名点要把好报名关,严格按照报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初中学校应保证所有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各报名点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如有工作人员参与协助学生作假的,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严禁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违者将严肃处理。对经劝阻无效,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双方签名。各学校将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材料于3月22日前送交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于3月24日前汇总名单后送区招生办备案。

  (十一)推进减证便民政策。考生申请政策性借读生认定审核,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十二)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各镇(街道)、报名点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班会、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向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学生、家长详细解读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准确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十三)加强数据信息采集报送。各报名点要提前做好报名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工作,根据在校生学籍档案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相片摄像、数据汇总统计报送等工作。本次报名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各初中学校请提醒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及早办理身份证件,为今后报考做好准备。

  五、借读生政策

  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考借读的学生,需经区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借读。借读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

  凡具备附件4所列条件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交材料者,可认定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与南海户籍考生同等报考资格。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材料的送审办法:

  符合附件4条件之一的南海区初中毕业生,若申请在南海区参加中考,学生本人需于报名时向就读的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按附件4的要求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学生材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学校在“南海区中考辅助系统”上录入有关学生的名单,并把有关材料报送给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于4月28日前审核学校提供的学生申请材料并在“南海区中考辅助系统”上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类:普通借读生

  凡不符合上述“报考资格”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条规定的借读生,统一认定为普通借读生。若申请在我区参加中考,由学生本人于报名前向就读的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各校于4月28日前将普通借读生名单录入“南海区中考辅助系统”。

  审批后,各学校于5月10日前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名单和普通借读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监督电话为:0757-86332355(区招生办)。

  各初中学校于5月20日前登陆“南海区中考辅助系统”打印“借读生名册”和“借读生报读凭证”后,根据有关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六、报考数据采集

  (一)各报名点基于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加工整理,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编制成报名名册,并导入报名系统。报名点也可以在系统中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系统自动派号),再导出已读取身份证信息,进一步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整理成报名名册后导入系统,数据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7。准考证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二)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拍照环境要求详见附件3。

  (三)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要尽早完成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报名工作关系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佛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2.佛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3.佛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头像拍摄要求

  4.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

  5.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借读证和普通借读生借读证

  6.2023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样式)

  7.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8.南海区2023年中考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册表

  9.2023年中考放弃报考申请表

  10.2023年中考考生姓名生僻字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名单

  11.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户籍代码

  12.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读生类别代码

  附件下载:附件1-12.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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