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民政局未成年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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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民政局未成年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汇报

2024-07-11 14: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前,我市共有29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00名农村留守儿童、448名其他困境儿童,他们正处于身心成长期,但大多数缺少家庭关爱,也容易被社会忽视,极易受到不良风气影响,滑向违法犯罪边缘。近年来,我局扎实履行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和市未保办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且始终把为未成年人纾困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牵头职能,不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未保法》修订后,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2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市未保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2021年依托无为市救助站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强了未保工作力量。推动镇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开展巡查走访活动。根据芜湖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巡查走访的通知》,对全市各镇民政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儿童福利业务工作情况开展巡查走访,不断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孤弃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三)夯实基层基础,破解未保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确保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截止本月,全市已建立未保工作站20处、配备儿童督导员20人、儿童主任276人,实现镇村全覆盖,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

二、强化关爱服务,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一)加强生活保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全市29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摸排走访,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费,实现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

(二)落实监护责任。对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台账、录入系统、纳入有效监管,通过走访核实委托照护情况,督促家长(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杜绝出现无人监护现象,确保每名儿童都有合法的被委托人照护人。建立镇、村(居)委会分级包保责任制,确保2300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其他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包保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三)畅通救助渠道。我市救助站救助未成年人1人。将8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学业辅导、亲情沟通、红色教育、心理调适、安全自护等关爱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一)组织普法教育。通过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走进村(社区)、家庭、广场、公园、机关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开展未成年人系列普法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二)开展政策宣讲。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近年来我市组织政策宣讲活动270场,覆盖对象2万余人。

四、存在问题

在未保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未保法及相关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够广泛,影响了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和保障范围的覆盖率。

五、下一步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的社会保障和法制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到加强和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来。进一步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和未保办牵头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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