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银川一人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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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金凤区教育局 联合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组成执法检查组 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时 发现姜某某在一小区一楼 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检查发现,姜某某聘用3名教师,以“一对多”的形式对15名初中、高中学生进行数学、物理、生物培训,现场黑板有讲课痕迹,且学生有相关培训资料。 经核实,15名学生家长分别按照每课时175、200元不等已缴费5120元。姜某某在未经核准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联合执法检查组决定对姜某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姜某某立即改正,将桌椅、黑板全部清除,退还所收费用。 原标题:《在小区内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银川一人被处罚!》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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