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吗?车辆过户必须要车主本人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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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吗?车辆过户必须要车主本人到场吗?

2024-05-28 0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给别人买车不需要他本人在场,购车者持有他的身份证原件即可。购车手续办理流程:1.选车2.交付车款交车款需提供证件:身份证。车商提供:“汽车销售发票”、“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3.验车、提车交齐车款后,车行交车,并提供证件:“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4.办理保险办理保险:保险一定要在领取牌照之前办理,汽车交易市场都有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在购车时一起完成保险手续,可以省确以后的麻烦。新车必须办理:交强险。5.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在市交通局车辆购置附加费征集管理处办理,一般汽车交易市场都有其办事机构。6.领取牌照带齐证件、资料:车主身份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汽车销售发票、保险单,到当地车管所办理。7.购买年票、车船使用税、养路费(有些地方无需年票)年票、车船使用税可凭行驶证直接买,年票是980元/年,车船使用税40元/月(广州)8.备案备案:在各区县的交通大队或当地安委会办理新车备案手续。9.办理行驶证办理车辆行驶证:在领取牌照的同一车管所办理,需携带的文件包括行驶证待办凭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安委会登记备案资料。报完牌后,在车管所领取临时行驶证,一周后凭临时行驶证到车管所换正本。扩展资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参考资料来源:机动车登记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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