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专项报告】关于2019年度检察工作调研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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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专项报告】关于2019年度检察工作调研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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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检察院汇报材料

――关于2019年度检察工作调研的汇报材料

2019年6月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我院“入额领导带头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及落实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院基本情况

我院前身是郊区检察院,2004年区划调整后更名为淮上区检察院。淮上区地处淮河北岸、蚌埠北部,总面积412平方公里,总人口26.8万人,辖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曹老集镇、梅桥镇、沫河口镇5个镇和淮滨街道1个社区。我院干警编制35人,现有在编干警31人,包括员额制检察官12人,检察辅助16人,行政1人,工勤2人。所有干警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11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1人,省院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人,自聘人员13人。

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双拥模范单位”、“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多次被淮上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

二、入额领导带头办案,推进司法改革见成效

    根据上级院精神,我院将现有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部门,包括三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业务监管部)和两个行政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作为检察改革试点单位,认真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扎实推进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并从今年3月份开始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制定配套办案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监督规范。统一履行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

我院坚持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除完成日常事务外,入额院领导认真审阅案件、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案件办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责任担当,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2019年1-5月份,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等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5件,占比18.6%,同比上升377.3%。其中检察长办理17件,分管检察一部的副检察长吴部昌办理24件,分管检察二部和三部的副检察长万宗才办理45件,专职检委张翠玲办理19件。院领导回归一线带头办案,不仅缓解了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也为全院干警立标立杆、发挥业务示范指导作用,引领、激励年轻干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力地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也推进了四大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1-5月份共批准逮捕75人,同比上升70.1%;受理审查起诉149人,同比上升13.7%,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3人,同比上升29.5%,审结率为82.6%,有罪判决率100%。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8人,撤回起诉1人。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1-5月份共办理支持起诉169件,民行监督案件8件。今年2月,在王某与孔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法院要求王某预交再审案件诉讼费2580元,王某向我院申请监督,我院审查后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予以纠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1-5月份共发出行政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件,均得到认真及时的回复,涉及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5月份,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5件,立案11件,向上级院移送线索4件,经层报审批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已调解结案2件,通过公益诉讼,追索民事赔偿责任30余万元,要求补种树木1000余株,其中今年植树节前已植树木200颗;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4件,涉及医疗卫生、网络食品配餐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4件,已回复34件。

目前“四大检察”在全面开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尚未铺开,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对象尚不明确,民事检察工作对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还不够,民事检察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相比发展不平衡,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和线索移送难,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过程中调查取证困难重重,检察建议可操作性不强,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逐步探索并加以解决。

三、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院领导率先垂范

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按时向区委政法委扫黑办和市检察院公诉处报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形成扫黑除恶打击合力。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办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真查取证。1-5月份共办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涉恶犯罪2件,涉案人员20余人,办理淮河治砂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案20余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坚持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同步进行,深挖彻查“保护伞”3条,赵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已立案侦查,批捕4人;其他保护伞线索也已移交市院扫黑办和区扫黑办进行核查。一般涉黑涉恶线索4条,已移交相关部门核查。

为彰显淮上区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当担、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均由院领导带头办理。

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罗瑞标利用自己与淮上区沫河口镇采砂办工作人员熟识的便利条件,恶意探听巡查消息,组织安排采砂船主避开采砂办巡查,在淮河流域多次非法采砂,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作为检察长,组建办案团队带头承办该案,查阅案卷,提审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逐一核实,并出庭支持公诉。日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罗瑞标等人系犯罪集团作出终审判决。

今年3月,我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高虎林等十五人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因该案案情复杂、犯罪性质恶劣、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收集量较大,我领衔组建办案团队承办此案,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经查:高虎林等人在淮上区长期开设赌场,参赌人员数百人,赌资高达百余万元,抽头渔利十余万元;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因琐事随意追逐、殴打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十余个小时;高虎林与他人在赌场械斗,将他人左手腕部砍断,致人重伤。为了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我院严把证据关和事实关,并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剖析论证和全面把握,最终认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可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有6人,其余涉案人员分别按照所犯罪行起诉。此案由我出庭支持公诉并现场进行法庭教育,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七个多小时,最终,15名被告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5月27日下午,淮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高虎林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安徽网、搜狐网、做人做官研究网、高检院网站以及蚌埠各家新媒体都纷纷予以转发报道。

(二)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公益诉讼“升级版”

今年共办理淮河流域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办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案件5件,移送起诉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审查处理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移送市院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万宗才副检察长主办森林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滥伐、盗伐林木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11月23日,我院提起全市首例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万宗才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益诉讼。经过公开庭审,被告蔡某同意赔偿损失,承诺不再从事损害野生动物行为,同时积极做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志愿者。本案的成功办理,既宣传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也体现了检察职权积极参与“三大攻坚任务”之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期待,本院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与蚌埠市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签订了《湿地公益保护合作协议》,这也是我省第一例检察机关参与保护国家湿地公园的协作机制。3月15日上午,万宗才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前往三汊河湿地公园,就如何落实合作协议与公园管理处展开协商,随后采取拍照、踩点等方式调查湿地公园现状,重点了解湿地“农家乐”的厨余、污水、以及河道垃圾处理情况,并对公园管理处提出了相关检察建议。

(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我院多次组织学习高检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和《安徽省检察机关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并于今年5月成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5月8日上午,检察长带领干警走访辖区多家企业,传达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法律政策和文件精神,介绍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表达了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信心和决心。

我院对侵害民营企业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的刑事犯罪,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2018年我院受理了众德燃气公司与新奥燃气公司因业务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该案由检委专委张翠玲同志承办。因涉案双方均为民营企业,为充分保障双方权益,确保不会出现“查办一起案件,跨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现象,我院未简单的将该案一诉了之,而是多方听取意见,充分考量案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因素,并经党组和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多次研讨、把关。最终,在我院的调解下,涉案双方达成和解,我院对该案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我院对那些打着民营企业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净化民营经济发展土壤。5月15日,我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报请逮捕的非法搜查、寻衅滋事案,因为该案是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我院高度重视,吴部昌副检察长主动承办该案。犯罪嫌疑人李寅跃、李路路等六人分别是安液清洁能源和鑫源气体有限公司的职工,他们打着安全检查的旗号,对路上发现的送气工进行围堵,并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搜查,一旦查到经营、运输“黑气”的人员后,便以报警或者报行政执法局为要挟,强迫被害人加盟其公司。经审查,吴部昌副检察长认为六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经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最终该案改变公安机关的定性,以强迫交易罪将六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四)“美丽乡村检察行”,扫黑除恶保安宁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安徽省检察院“美丽乡村检察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周”的部署,检察长带领扫黑办工作人员于3月29日前往淮上区小蚌埠镇吴郢村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和黑恶势力的二十九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地向村民解答了各类扫黑除恶相关问题,取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5月14日上午,我院扫黑办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向市民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向现场群众公布检举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黑恶犯罪线索。

(五)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为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更好地维护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针对我院办理的一起刘某在校园内多次猥亵多名小学女生的案件,向区教育局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吴部昌副检察长亲自将一号检察建议送到区教育局,并就认真贯彻“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为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等问题与教育局长作了深入交流。

(六)温暖控申,坚持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

我院一直把群众小事当大事,从细节上下功夫,把“温暖控申”做细做实。坚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被害人及时送上司法关怀,也曾收到被害人女儿的亲笔书信表达感谢。热情接待每一个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三月内答复”,目前收到5件8人来信来访,均已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及时、细致的回复。

(七)多措并举,助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狠抓干警作风,要求干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自身改进作风的重点,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另外,通过报纸、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等媒体,营造浓厚氛围,传播社会正能量。

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印制“双提升”宣传材料1万份、宣传手袋5000个。组织业务骨干赴辖区乡村、学校、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等形式,拉近与人民群众距离。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解决反映问题。走访慰问“四关爱”群体。将“双提升”工作与“四关爱”工作紧密结合,利用节日慰问困难党员、留守儿童、低保户等机会,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6月12日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第八中学学生走进检察院,零距离离感受检察工作。

选派法治副校长,做青少年追梦路上的领路人。今年4月30日,我院选派9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富有爱心并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检察官到辖区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改造检务工作区,方便检群交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院检务工作区改造已全部完成,目前已投入使用。

积极整改突出问题,做群众贴心人。根据高检院第三巡视组对省院党组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专项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的要求,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每周一次向市院上报整改进度。

因与法院衔接问题,目前尚未列席审委会,下半年将此事列入重要议程。

    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为检察工作激浊扬清、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全面谋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同向发力。我院党组主动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部署,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工作推动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建工作会等,对落实主体责任重点部署推动。制定本院工作要点、政治工作要点、宣传工作要点,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主动整改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同向发力。加强政治理论武装,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院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逐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逐级对承担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严肃认真整改,根据高检院第三巡视组对省院党组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我院党组坚持举一反三原则,即知即改,多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落实。

三是深刻汲取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同向发力。认真汲取系统内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刻教训,反躬自省、警钟长鸣。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和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对对系统内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认真反思、剖析原因。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各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纠正问题,广大干警普遍接受了一次党性锻炼,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坚持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把学习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党课、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是党建引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信念引领与从严治检同向发力。加强意识形态引导,注重“全员党建”的氛围培育,在全院掀起“学习强国”热潮。党支部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以道德小讲堂打造文明大阵地,引导党员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等制度,实行一岗双责责任机制。支持纪检部门强化监督执纪,对相关问题线索积极予以处置,支持纪检部门综合运用通报、检讨、曝光等多种方式,营造严管高压态势。

六、对市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观摩庭审等方式提高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对基层院请示报告的疑难复杂问题,能给予明确的指导意见;三是针对基层院情况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业务考核标准。

 

尊敬的李检、各位领导,我们将会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以李检和市院党组的要求为动力,思想再解放、作风再务实、力度再加大,带领淮上区院全体干警全力以赴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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