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二卷列王之争》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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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二卷列王之争》第1

2024-05-28 03: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他们驾着五部马车从君临出发,车上装满长城所需的补给品:兽皮和布匹,生铁条,一笼信鸦,纸墨书籍,一捆酸草叶,大批油罐,以及成箱的药品和香料。几队的犁马负责拉车,尤伦还买来两匹战马,以及五六头驴子给男孩子骑。艾莉亚骑不到马,不过骑驴子总比坐马车好得多。

成年人对她不理不睬,但她和其他男孩相处时就没这么好运了。她比里面年纪最小的孤儿还要小两岁,更别提她长得又瘦又小。罗米和热派把她的沉默解读为害怕、蠢笨,甚至当她是聋子。“你们瞧癞痢头身上那把剑,”有天早上,当他们缓步穿越果园和麦田时,罗米突然这么说。他因偷窃被捕之前,原本是个染匠的学徒,两手直到肘部都是绿的。他们笑起来跟驴叫差不多。“我说癞痢头这种阴沟鼠哪儿来的剑啊?”

艾莉亚愤恨地咬紧嘴唇,看着马车前方尤伦那身褪色的黑斗篷,下定决心不去跟他哭诉。

“说不定他是个小侍从哟,”热派插上一句。他母亲生前是个面包师,从前他就成天拉着她的手推车,沿街叫卖“热派啊热派!热腾腾的派啊!”,“是不是哪家老爷的小跟班啊?”

“他才不是啥跟班咧,你瞧他那幅德行。我敢跟你赌,那根本不是真剑,八成是锡做的玩具。”

艾莉亚痛恨他们拿缝衣针开玩笑,“这是城里铁匠精钢打的剑啦,大苯蛋!”她从鞍背上转身斥责,怒视着他们。“你们最好给我闭嘴!”

几个孤儿怪叫了几声,“你从哪儿弄来这东西的啊,癞痢脸?”热派很想知道。

“是癞痢头,”罗米纠正,“八成是偷的。”

“我才没有!”她大喊。缝衣针是琼恩·雪诺送她的。叫她癞痢头也就算了,但她绝不允许他们骂琼恩是小偷。

“如果是偷的,那咱们可以把剑抢走,”热派说,“反正本来就不是他的。我倒很想有这么一把剑哩。”

罗米怂恿他:“去啊,去抢啊,你抢给我看!”

于是热派一踢驴子,骑上前来。“喂,癞痢脸,把剑给我拿来!”他的头发色如稻草,一张肥脸被太阳晒得蜕皮。“反正你又不会用!”

我当然会用!艾莉亚想说,我用它杀了一个像你一样的胖小子,一剑戳进他的肚子,他当场就死了,你要是再来惹我,我把你也杀了。然而她不敢这么说,尤伦不知道马僮被杀的事,她很怕他知道后会怎么做。艾莉亚很确定这群人里面一定有杀人犯,至少那三个被铐起来的铁定杀过人。但话说回来,太后又没有搜捕他们,所以那不一样啦。

“你看你看,”绿手罗米又开始驴叫,“我敢跟你赌,他要哭啦!癞痢头,你想不想哭啊?”

昨晚上睡觉时她的确哭过,因为梦见了父亲。早上醒来她眼眶红肿,泪水已干,现在就算要她的命,也无法再挤出一滴眼泪。

“他要尿裤子啦!”热派预测。

“你们不要欺负他。”这时那个一头粗乱黑发,骑在后面的男孩发了话。罗米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大牛”,因为他成天擦拭一个牛角头盔,却从来不戴。不过罗米可不敢惹大牛,因为他不仅年纪较长,生得又特别结实,胸膛宽厚,手臂强壮。

“阿利,你最好把剑拿给热派哦,”罗米说,“热派想要得很咧。他以前把一个男生活活踢死哪,你要不给他,我敢跟你赌,你也会被活活踢死的。”

“是啊,我把他揍倒在地,踢他老二,一直踢一直踢,踢到他死为止喔!”热派吹牛道,“我把他踢得稀烂,他的两粒都被我踢破流血了,老二变成黑色。好了,把剑给我拿来!”

艾莉亚从腰间抽出练习用的木剑,“这把你拿去吧。”她不想惹事,便这么对热派说。

“那只是棍子啦!”他骑得更近,伸手去抓缝衣针的剑柄。

艾莉亚咻地一声,挥棍打中他驴子的屁股,驴子哀嚎一声,猛地弓背跃起,把热派摔到地上。她没有犹豫,立刻翻下坐骑,伸棍朝他肚子一戳,正想爬起的热派闷哼一声,又跌坐下来。然后她舞起一阵棍雨,扫过他的面庞和鼻子,发出树枝折断一样的喀喀声,热派鼻血直流,号哭起来,艾莉亚见状停手,旋身找上骑在驴背瞠目结舌的绿手罗米。“你也要剑吗?”她大吼一声,但他显然不想要,只是慌忙举起染绿的双手挡住脸,尖叫着要她滚开。

这时大牛喊道:“小心后面!”艾莉亚连忙转身,热派已经站了起来,手中握着一颗锐利的大石头。她等他出手,身子一低,石头便从头上飞过,接着她便朝他冲去。他举手,她便打手,接着是脸颊,膝盖。他伸手抓她,但她闪到旁边,举起棍朝他后脑勺敲了下去。他仆倒在地,随即又爬起身,踉跄地追过来,涨红的脸上全是鲜血和污泥。艾莉亚摆出水舞者的姿势,等他靠近之后,猛地往前一刺,正中他双腿之间。用力之重,她相信若是用真剑,大概会从他屁眼中间穿出去。

等尤伦把她拉开,热派已经整个趴在地上,裤子又脏又臭,哭着说艾莉亚一直打他一直打他一直打他。“够了!”黑衣人咆哮着扒开她的手指,夺走木剑。“你想杀了那白痴不成?”罗米等人开始告状,但老人对他们说,“全部给我闭嘴!不然看我怎么修理你们。再给我闹事,我就把你们绑在车后面,一路拖回长城!”他啐了一口,“尤其是你,阿利!你跟我过来,小鬼,快点!”

大家全都看着她,就连那三个铐在马车后面的人也不例外。那个胖子喀嚓一声阖上尖牙,发出嘶声,但艾莉亚不理他。

老人拖着她,远离大路,走进树林里,一路咒骂,喃喃自语:“早知道我就把你留在君临。你到底听不听话,小鬼?”每次他说“小鬼”二字,都几乎在吼,以确定她能听见。“把裤子脱下来。快点,这里别人看不到!快脱!”

艾莉亚愤恨不平地照办后,他又说:“站到那里,靠着那棵橡树。对,就这样。”她双臂环住树干,脸颊紧贴粗糙的树皮。“你叫吧,你给我大声叫。”

我才不叫,艾莉亚倔强地想,然而当尤伦一棍打中她暴露的大腿时,她还是忍不住尖叫出声。“知道痛了?”他说,“再试试这个!”木棍咻地一声,艾莉亚又是一声惨叫,同时紧紧抓住树干,才没倒下去。“再来!”她紧紧抓住,咬住嘴唇,听见木棍呼啸而至,害怕得全身一缩。这一下,痛得她整个人跳将起来,疯狂地大叫。我不哭,她心想,我绝不哭,我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我们的家徽是冰原狼,冰原狼不会哭的。她感觉到细微的血丝流下左脚,她的大腿和脸颊都痛得要命。“你现在给我听好,”尤伦说,“下次你再拿棍子对付你的兄弟,我就用加倍的力气修理你。你听到了没有?现在把裤子穿好。”

他们才不是我的兄弟,艾莉亚一边拉起裤子一边想,但她知道自己最好不要说出来。她两手笨拙地翻弄着皮带和系绳。

尤伦看着她,“还痛?”

止如水,她想起西利欧·佛瑞尔的话,便这么告诉自己。“有一点。”

他啐口唾沫,“热派那小子痛得可厉害了。小妹妹啊,杀你父亲的不是他,也不是小偷罗米,揍他们无法让他活过来的。”

“我知道。”艾莉亚闷闷地说。

“可有件事你还不知道,结果本不应该是那样。那天,我把马车都打点好了,正要出城,结果有人带个小鬼来找我,给我一袋钱币和一个口信。他要我别管小鬼是什么来历,然后说艾德大人准备穿上黑衣,要我再等等,带他一起走。不然你想我怎么会在那儿?不料却出了岔子。”

“是乔佛里干的!”艾莉亚倒抽一口气,“该杀了那家伙!”

“早晚会有人去杀,但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尤伦把木剑丢还给她,“车上有些酸草叶,”他们朝大道走去,“你去弄两片嚼嚼,不会痛那么厉害。”

酸草叶的确管点用,可是嚼起来十分恶心,而且把她的唾沫变得像血一样。即便如此,那天接下来她还是只能走路,第二天也一样,再过去那天也是,因为大腿实在痛得没法骑驴子。热派的情形更惨,尤伦得挪动好些木桶,腾出车上的空间,好让他躺在一袋袋的麦子上,只要车轮碰上石头,他就开始呜咽。绿手罗米根本没事,但他却躲着艾莉亚,躲得远远的。“每次你一看他,他就全身发抖喔。”大牛告诉她。她走在他的驴子旁边,听了没吭声,看来还是别跟人说话比较安全。

当晚,她在硬土地上铺了薄毯子,望着天际的大红彗星。彗星虽然漂亮,却也很吓人。大牛把彗星叫做“红剑”,因为他说看起来像一把刚从锻炉里取出来的火红宝剑。艾莉亚歪歪头,看出了剑的形状,但她看到的不是新打好的剑,而是父亲那把瓦雷利亚巨剑,泛着波纹的寒冰,剑带血红,正是艾德公爵被御前执法官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后流下的鲜血。事情发生时尤伦不准她看,可在她想来,父亲死后的寒冰就是彗星这个样子。

最后她终于入眠,梦见了家园。通往长城的国王大道蜿蜒经过临冬城,尤伦答应在那里放她,并不让别人知晓她真实的身份。她好想再见到母亲,还有罗柏、布兰和瑞肯……不过她最想念的还是琼恩·雪诺。她真希望这条路能先到长城,再去临冬城,这样一来,就可以让琼恩弄乱她的头发,叫她:“我的小妹”。她会告诉他:“我好想你”,而他也会同时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异口同声,一如往常。她真的很想这样,很想很想很想。

第二章 珊莎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

“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的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

“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

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

“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上次的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蓬,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深红披风的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色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蓬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翘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在期望随时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

这时,一阵号角声突然响起,国王坐回椅子上,并牵起珊莎的手。若是从前,此举定会让她心脏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网开一面,宽恕父亲之后,他竟然下令将父亲斩首示众,所以如今他的碰触令她憎恶,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显露出来,于是便强作镇定。

“御林铁卫的马林·特兰爵士!”司仪高喊。

马林爵士从西边进入比武场,一身亮白金缕铠甲,骑着一匹乳白色的战马,灰色的马鬃飞扬,背后长长的披风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长枪擎在手中。

“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霍柏爵士!”司仪唱名。霍柏爵士骑着黑色骏马自东边进场,马儿披着酒红和蓝色相间的饰服,他的枪上也系了同样色彩的布条,盾牌上则是葡萄串家徽。雷德温家这对双胞胎和珊莎一样,都是太后强留的宾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出的主意,让他们参加乔佛里的比武大会,应该不是自愿的吧,她心想。

典仪官一声喝令,两名参赛者立刻平握长枪,脚踢马刺,冲了上去。围观的卫士们和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中传出吆喝,两个骑士在赛场中央交手,木屑飞溅,钢铁交鸣。不到一秒内,白枪和花枪相继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温受到强烈撞击,在马背上晃了晃,但总算没有落马。他们各自在比武场尽头掉转马头,抛下断枪,自侍从手中接过新的。霍柏爵士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为兄弟叫好。

两人再度交手,但这次马林爵士转移枪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从马背上直飞出去,重重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连忙跑去扶起他被痛击的兄弟,嘴里咒骂个没完。

“打得真烂。”乔佛里国王表示。

“红卫地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仪的喊声再度传来。巴隆爵士的头盔上饰有一双宽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则绘了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伦堡杰诺斯伯爵的继承人!”

“瞧他那副驴样!”小乔高声怪叫,声音之大,半场都能听见。莫洛斯只是个侍从,还是个刚当上的侍从,连拿枪举盾都有困难。珊莎知道,长枪是骑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贱。杰诺斯伯爵本来只是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近来才被乔佛里擢升为赫伦堡领主和朝廷重臣。

他最好从马上摔下来,在大家面前丢脸,她苦涩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杀了他。乔佛里宣判她父亲死刑,斩首之后,正是杰诺斯·史林特将艾德公爵的首级连发抓起,高举示众,而珊莎却只能在旁啜泣哀嚎。

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镶了细致的金色涡形花纹,外罩黑金相间的格子披风。盾牌上画有血淋淋的长枪,那是他父亲挑选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该把盾牌放哪里才好,只会盲目地催马向前,结果巴隆爵士不经意地一枪戳中他盾心纹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长枪,试图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失败。这少年摔下马时一只脚卡在马镫上,被狂燥的战马一路拖到场子尽头,脑袋不断在地上碰撞。乔佛里见状高声嘲笑,珊莎却大惊失色,不知诸神是否听见了她复仇的祈祷。最后大家总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马,发现他虽浑身是血,人还活得好好的。“托曼,我们帮你挑错对手了。”国王对弟弟说,“这家伙比稻草人差劲得多。”

接下来换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出场,他的表现比双胞弟弟出色,击败了一位老骑士。这名老骑士的坐骑装饰着银色狮鹫服装,以蓝白条纹为底。虽然气势十足,实力却与外表很不相称。“真是差劲透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猎狗道,“这是蚊蝇打架。”

国王开始无聊了,珊莎紧张起来,于是她垂下视线,决定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持安静。当乔佛里·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时,任何无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

“罗索·布伦,效劳于贝里席大人麾下的自由骑手!”司仪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

自由骑手当即出现在比武场西边,他的个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铠甲,上无任何装饰,可他的对手却不见踪影。等了一阵,总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骏马跑出来,一身大红丝绸随风飘动,然而唐托斯爵士却不在上面。又过了一会儿,唐托斯爵士方才脚步踉跄地赶到,一边咒骂,一边追着他的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饰头盔外一丝不挂。他的双腿肤色苍白,细瘦伶仃,那话儿恶心地前后晃动。观众席上立时喝起倒采。唐托斯爵士抓住坐骑的缰绳,想要爬上马背,但马儿不肯站定不动,而骑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脚始终踩不到马镫。

此时观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唯独国王例外。乔佛里眼中正是当日他在贝勒大圣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时那种神情。下面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终于决定放弃,重重坐在泥地里,摘下羽饰头盔。“我认输!”他大叫,“给我点酒喝吧!”

国王霍地起身,“去窖里搬一桶来!我要看他淹死在里面。”

珊莎倒抽一口气,“不行!您不可以这样!”

乔佛里转过头,“你说什么?”

珊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疯了吗?竟然当着众廷臣的面对他说“不”?她没打算开口的,可……虽然唐托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没用,但他没有恶意啊。

“你说我‘不行’?你是不是这样说的?”

“我……”珊莎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杀人……会带来厄运,陛下。”

“你骗人,”乔佛里道,“既然你这么在乎他,我干脆让你们俩一起淹死算了!”

“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从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头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杀,也请您明天再杀……可千万不要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见您招来厄运……就算国王,这样做也会惹来厄运的啊……歌手们都这么说……”

乔佛里锁紧双眉。她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在说谎,看来免不了又要遭殃了。

“这女孩说得没错,”猎狗粗声道,“俗话说命名日播下的种子,一整年都会结果。”他语气平淡,彷佛一点也不担心国王相信与否。莫非真有此说?珊莎其实根本没听过,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信口胡诌的。

乔佛里怏怏不乐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朝唐托斯爵士摆摆手。“把他带走!我明天再杀他,这蠢才。”

“他的确是个蠢才啊,”珊莎说,“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种蠢才应该拿去当弄臣,而不是做骑士,对不对?您应该给他穿上小丑装,叫他耍把戏,他不配死得干净俐落。”

国王端详她半晌,“或许你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笨。”他提高音量,“唐托斯,你听见小姐的话了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你可以换上小丑装,跟月童睡在一起。”

唐托斯爵士刚与死亡擦肩而过,这时酒全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感谢陛下。还有您,小姐,谢谢您。”

两名兰尼斯特卫士把他带了下去,典仪官进到包厢。“陛下,”他问,“您要我召一名新对手与布伦作战呢,还是换下一组人上场?”

“统统不要。这些人是蚊蝇,不是骑士。若非今天是我的命名日,我会把他们全部处死。比武大会到此为止,叫他们统统滚出我的视线!”

典仪官听罢,恭敬地鞠了个躬,不过托曼可没这么听话。“我本来要跟稻草人对打的!”

“改天再说。”

“可我想上场!”

“我才不管你想要什么。”

“妈妈说我可以上场的!”

“她说过。”弥赛拉公主也附和。

“‘妈妈说’,”国王模仿弟弟的口气,“少孩子气啦!”

“我们是小孩子,”弥赛拉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本就应该孩子气。”

猎狗哈哈大笑,“这下你可辩不过她了。”

乔佛里认输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么也不会比刚才那些家伙差。来人,把矛靶拿出来,托曼等不及想当蚊蝇呢。”

托曼高兴地叫了一声,摆动肥胖的双脚跑开去准备着装。“祝你好运!”珊莎对他说。

于是他们在比武场的另一头设起一个矛靶,并为王子的小马备妥马鞍。托曼的对手是一个孩童高度的皮革战士,里面填满稻草,站在一个旋转轴上,一手拿盾,另一手则握着布垫钉头锤。有人还在假人头上绑了一对鹿角。珊莎记得乔佛里的父亲,故王劳勃,生前头盔上也有两根鹿角……乔佛里的叔叔蓝礼公爵也是,他是劳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为王。

两个侍从合力帮王子扣进他那雕饰华丽的银红小盔甲里,头盔顶端有一大束红羽,盾牌上兰尼斯特的怒吼猛狮和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相对嬉闹。侍从扶他上马,红堡的教头艾伦·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递给托曼一柄银质钝面长剑,剑刃是叶子形状,把柄特别为八岁男孩的手掌所打造。

托曼高举宝剑,“凯岩城万岁!”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双脚夹住马肚,跑过硬泥地,朝矛靶冲去。坦妲伯爵夫人和盖尔斯伯爵参差不齐地喝采,珊莎也加入应和。国王则兀自生着闷气。

托曼催小马快跑,经过假人时英勇地挥出长剑,结结实实地击中假人骑士的盾牌。矛靶转了一圈,布垫钉头锤绕回来,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后脑勺。托曼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崭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铜烂铁般喀啦作响。他掉了剑,小马也离他而去,跑过城郭。四周群起哄笑,其中乔佛里国王的笑声不但最大,而且最久。

“哎哟!”弥赛拉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厢,奔向她的小弟。

珊莎发现自己充满一种古怪而轻率的勇气,“你应该跟她一起去,”她对国王说,“你弟弟可能受了伤。”

乔佛里耸耸肩,“那又怎样?”

“你应该把他扶起来,告诉他,他骑得很好。”珊莎克制不住自己。

“他被打下马来,跌在地上,”国王指出,“这哪叫骑得好?”

“你们看,”猎狗打断他们,“这小子挺勇敢,他准备再试一次。”

侍从们正扶着托曼再次骑上小马。如果托曼是哥哥,乔佛里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

这时,从城门楼前突然传来声响,把众人都吓了一跳。铁链嘎吱作响,闸门升起,大门也在绞链声中缓缓打开。“谁叫他们开门的?”乔佛里质问。由于城中骚动不断,红堡大门已经深锁多日。

在一阵金属碰撞和马蹄声中,一队人马骑过铁闸门。克里冈走到国王身边,一手按住长剑剑柄。来者虽然风尘仆仆,面露疲态,却高举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金狮旗。其中只有少数人是穿着红袍和盔甲的兰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甲胄各异,手握利剑……除此之外,还有彷佛从老奶妈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狰狞蛮人——以前布兰最喜欢这种故事——他们身披褴褛兽皮和坚硬皮革,长发长须,有的头上手上包着染血绷带,还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几根手指。

在这群人之中,骑着一匹高大红骏马,被怪异的垫高马鞍前后包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号“小恶魔”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新长出的黄黑交杂的长胡子盖住了扁凹的脸,胡须纠缠不清,粗硬如铁线。他肩上飞舞着一件黑白条纹的影子山猫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缰,右手悬着白丝吊带。除此之外,在珊莎看来,他和上次造访临冬城时一样畸形:额头突出,双眼大小不一,依旧是她生平所见最为丑陋的人。

虽然如此,托曼却脚踢马刺,骑着小马快步驰过场子,口中兴奋地大喊。一名身躯高大,步伐稳健,胡须几乎遮掩住脸的野蛮人将男孩从马鞍上连人带甲抱起来,放在他舅舅旁边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托曼喘不过气的笑声回响在城墙之间,珊莎惊讶地发现他们两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弥赛拉跟在弟弟后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转了一圈,让她开心地吱吱叫。

然后侏儒放开她,轻轻吻她额头,一跛一跛地穿过广场,朝乔佛里走来。他身后跟了两个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佣兵,举止有如追踪猎物的灵猫;另一个则是憔悴的青年,有一个眼窝是空的。托曼和弥赛拉跟在他们身后。

侏儒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陛下。”

“是你。”乔佛里说。

“是我。”小恶魔应道,“不过对舅舅和长辈讲话,理应更礼貌一点。”

“听说你死了。”猎狗说。

小个子看了大个子一眼。他的眼睛一只绿,一只黑,两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国王说话,没空理他的恶狗。”

“我很高兴你没死!”弥赛拉公主说。

“好孩子,咱们俩倒很一致。”提利昂转向珊莎,“小姐,我对您的遭遇深感遗憾。诸神实在残酷。”

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为她感到遗憾吗?还是在嘲弄她呢?残酷的不是诸神,而是乔佛里啊。

“乔佛里,我也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侏儒说。

“遭遇?什么遭遇啊?”

“就忘了你父亲大人?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应该能记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国王。”

“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难过,他是被野猪杀死的。”

“陛下,这是‘官方’说法吗?”

乔佛里皱起眉头。珊莎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从前茉丹修女是怎么教她的?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对,就是这句。于是她穿起盔甲,开口道:“大人,关于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

“只怕很多人正为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结之前,我看会有人悔不当初……不过很谢谢你的关心。乔佛里,你母亲在哪里?”

“她和我的重臣们在开会。”国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败仗。”他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彷佛这都是她的错。“现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们不但丢了奔流城,连她的笨哥哥都自立为王了。”

侏儒嘿嘿一笑,“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国王。”

小乔不知该如何应对,但他看来十分不悦,满腹猜疑。“没错,嗯,舅舅,我也很高兴你没死。你有没有给我带命名日礼物啊?”

“有啊,就是我的聪明才智。”

“我宁愿要罗柏·史塔克的头。”小乔不怀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托曼,弥赛拉,我们走。”

桑铎·克里冈多留了一会儿,“小个子,我劝你讲话注意一点。”警告完之后,他才大步跟着国王离开。

现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群怪物。她试着想说些什么,“您的手受伤了。”最后她勉强说。

“我在绿叉河边打仗时,被你们北方人的流星锤砸到。我从马背上摔下去,才没被他打死。”他审视着她的面容,笑容变得温和了些。“为你父亲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伤。”

“我父亲是叛徒,”珊莎立刻说,“我哥哥和母亲也是叛徒。”这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我绝对忠于我所深爱的乔佛里。”

“毫无疑问,就和被狼群包围的麋鹿一样忠诚。”

“是狮子。”她不假思索地悄声说,说完不禁紧张地环顾四周,幸好附近没人。

兰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轻轻挤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头小狮子,而且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欺负你。”说完他鞠个躬,“现在,请容我告辞,我有要紧事要呈报太后和重臣。”

珊莎目送他离去。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剧烈摇晃,彷佛一只来自奇人异兽图中的怪物。他比乔佛里温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对我不也很温柔?他毕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乔的舅舅,绝非我的朋友。曾经,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乔佛里王子,对他母亲,也就是当时的王后,则是大为倾慕、全然信任,结果他们回报她的却是父亲的首级。珊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第三章 提利昂

曼登·穆尔爵士一身御林铁卫的雪白制服,活像一具裹布的尸体。“太后有令:会议途中不得打扰。”

“爵士先生,我不过就一桩小事,”提利昂从袖子里取出羊皮纸。“这是我父亲泰温·兰尼斯特,也就是当今首相写的信,上面有他的印章。”

“太后不希望有人打扰。”曼登爵士慢条斯理地重复一遍,彷佛当提利昂是蠢蛋,听不懂他刚才说的话。

詹姆曾说,御林铁卫中最危险的角色非穆尔莫属——当然,除了他自己——因为这家伙面无表情,谁也料不透他心中的打算。提利昂此刻真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端倪。倘若真要刀剑相向,此人当然不是波隆和提魅的对手,但刚一上任就宰了乔佛里的护卫,以后怎么得了?但话说回来,假如就这么让他得逞,自己还有何权威可言?于是他逼自己露出微笑。“曼登爵士,我想您一定还没见过我的伙伴。这位是提魅之子提魅,他是明月山脉灼人部的‘红手’将军。这位则是波隆,您应该还记得艾林大人的侍卫队长瓦狄斯·伊根爵士吧?”

“这人我知道。”曼登爵士眼色浅灰,目光异常呆滞,毫无生气。

“你知道的他,已经不存在了。”波隆浅浅一笑,出声纠正。

曼登爵士彷佛充耳不闻。

“总之呢,”提利昂轻快地说,“我真的想见见我那好姐姐,顺便把这封信传进去,爵士先生,可否请您行行好,帮我们开个门?”

白骑士无动于衷。就在提利昂忍无可忍,打算来硬的的时候,曼登爵士突然往旁边一站。“你可以进去,但他们不行。”

虽然只是小小的胜利,果实却依旧甜美,他心想。他已经通过了第一道测验。提利昂·兰尼斯特推开门,走进大厅,顿时觉得自己高大起来。原本正在讨论国事的五位重臣见状纷纷停下。“是你!”姐姐瑟曦的语气中一半是难以置信,另一半则是极度嫌恶。

“我总算知道乔佛里的好礼貌是从哪儿学来的了。”提利昂停下脚步,欣赏一左一右把守大门的两只瓦雷利亚狮身人面兽雕像,流露出全然的自信。瑟曦对虚弱极为敏感,就像狗儿可以嗅出恐惧。

“你来这里做什么?”姐姐用那双漂亮碧眼审视着他,不带一丝感情。

“帮咱们亲爱的父亲大人送信啰。”他晃悠悠地走到议事桌边,把卷得紧紧的羊皮纸放在两人中间。

太监瓦里斯伸出那双洒了脂粉的纤纤玉手,拿起信在手中把玩。“泰温大人实在太周到了,连封蜡都像黄澄澄的金子。”瓦里斯仔细检查封印。“不论从哪方面看,都像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瑟曦一把抢过,揭起封蜡,展开信纸。

提利昂看着她读信。此刻姐姐大大方方地端坐于王位之上——他推测乔佛里大概也和劳勃一样,甚少出席御前会议——既然如此,提利昂便也当仁不让,爬上了首相的位子。

“真是岂有此理!”最后太后总算开口,“家父派我弟弟入宫接管他的职务,他叮嘱我们视提利昂为国王之手,直到他能亲自上朝辅政为止。”

派席尔大学士捻捻他瀑布般的白胡须,若有所思地点头道:“如此说来,我们得正式欢迎他了。”

“正是,”杰诺斯·史林特是个双下巴,头顶几乎全秃,看起来活像只青蛙,一只一朝得势,自命不凡的青蛙。“大人,我们正需要您。眼下叛乱四起,天际又有凶象,城里大街小巷都在暴动……”

“杰诺斯大人,敢问这是谁的错?”瑟曦厉声道,“该由你手下的金袍卫士负起维持秩序的责任。至于你,提利昂,你上战场杀敌想必对我们更有帮助。”

他笑了,“不不不,我杀敌杀够了,还是敬谢不敏的好。坐椅子,总比骑马安稳得多,更何况我宁愿端酒杯,也不要拿战斧。不是都说战场上鼓声雷动,金甲夺目,马鸣萧萧吗?唉,战鼓敲得我头疼,穿盔甲都快被太阳烤焦,简直跟丰收宴会上的烤鹅没两样,至于马嘛,它们就知道四处拉屎!不过呢,我也不该抱怨,跟在艾林谷受到的盛情款待相比,鼓声、马粪和苍蝇已经没话说啦。”

小指头哈哈大笑:“说得好,兰尼斯特大人,您这番话真是深得我心。”

提利昂对他微微一笑,心中想起了某把龙骨刀柄、瓦雷利亚钢刀身的匕首。咱们得尽快找个时间谈谈这事。到时不知培提尔伯爵还会不会觉得有趣。“所以,”他对众人说,“还请各位务必容我效劳,即便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好。”

瑟曦把信又读过一遍。“你带来多少人?”

“总有几百个吧,多半是我自己的人。老爸说什么也不肯抽调人手,怎么说,他毕竟是在打仗嘛。”

“倘若蓝礼兵临城下,或者史坦尼斯从龙石岛渡海攻来,你这几百人有什么用?我要的是一支军队,父亲却送来一个侏儒。首相由国王选择,经重臣同意后方能任命。乔佛里任命的是我们父亲大人。”

“而父亲大人任命了我。”

“他无权这么做,除非得到小乔的同意。”

“你想亲口质问他的话,泰温大人此刻正率军驻扎于赫伦堡。”提利昂彬彬有礼地说,“诸位大人,可否容我和姐姐私下说几句?”

瓦里斯滑溜地站起来,露出那一贯阿谀谄媚的笑容。“令姐甜美的声调想必让您倍感思念。诸位大人,我们就让他们小聚片刻如何?这动荡不安的国事待会儿再来处理也不迟嘛。”

虽然杰诺斯·史林特动作有些迟疑,派席尔大学士则步履蹒跚,但他们到底是起身了。小指头是最后站起来的。“我是不是这就去请总管在梅葛楼里为您收拾几个房间?”

“培提尔大人,感谢您的好意,不过我要住首相塔里史塔克大人先前的居所。”

小指头笑道:“兰尼斯特大人,您胆子可比我大多了。您总该知道咱们前两任首相的下场吧?”

“两任?你想吓唬我,为何不干脆说四任?”

“四任么?”小指头眉毛一扬。“难道艾林大人之前的两位首相也在塔里遭遇不测?恐怕我当时年纪还小,没有多加留意。”

“伊里斯·坦格利安的最后一任首相在君临城陷时被杀,我怀疑他根本还来不及搬进塔里,前后不过只当了十四天的首相。他之前那位呢,则是被活活烧死。再往前嘛,有两位被剥夺了领地和头衔,死于流放途中,死时身无长物,一贫如洗,还自觉走运呢。我相信家父是最后一位从君临全身而退的首相。”

“真有意思。”小指头道,“我越听越觉得睡地牢比较安全。”

说不定你会如愿以偿哟,提利昂心想,但他嘴上却说:“我听说勇气和愚蠢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无论首相塔到底受了什么诅咒,但愿我这小个子可以逃过它的魔掌。”

杰诺斯·史林特哈哈大笑,小指头嘴角微扬,派席尔大学士则面色凝重地点点头,随两人出去了。

“父亲大老远派你来,希望不是让你来给我们上历史课。”旁人离去后,姐姐开口嚷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思念你那甜美的声调。”提利昂对她叹道。

“你不知道我有多想用滚烫的钳子把那太监的舌头拔出来。”瑟曦回击。“父亲昏了头不成?还是说信是你伪造的?”她把信又读一次,越看越气恼。“他为什么把你丢给我?我要他本人过来。”她握拳揉烂泰温公爵的信。“我是乔佛里的摄政太后,我对他下达了王家谕令!”

“结果他不理你,”提利昂指出,“他重兵在握,自然有恃无恐。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违抗你的人,对吧?”

瑟曦嘴唇一抿,面露怒色。“假如我说这封信是假的,叫他们把你扔进地牢,我保证,没人敢违抗我。”

提利昂很清楚自己此刻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的确,”他亲切地赞同,“尤其是我们那握有大军的父亲。可是,我亲爱的好姐姐,我这么千里迢迢,不辞辛劳跑来帮你的忙,你何苦把我扔进地牢里呢?”

“我不要你来帮倒忙,我只命令父亲奉旨上朝。”

“是么?”他平静地说,“你想要的是詹姆。”

姐姐自以为精明老练,然而提利昂自小与她一同长大,早把她的个性摸得一清二楚,读她脸上的表情就跟读自己喜爱的书一样容易,此刻他读出的是愤怒,恐惧,还有绝望。“詹姆他——”

“——再怎么说,也是我哥哥。”提利昂打断她。“只要你支持我,我向你保证,我会让詹姆平安归来,毫发无伤。”

“这怎么可能?”瑟曦质问,“史塔克家那小鬼跟他娘可不会忘记我们砍了艾德大人的头。”

“的确,”提利昂同意,“可你手上依旧握有他两个女儿,对吧?我看见那个姐姐和乔佛里一起在广场上。”

“那是珊莎,”太后说,“我对外宣称她妹妹那个野东西也在我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劳勃死的时候,我派马林·特兰爵士去抓她,可她那该死的舞蹈老师从中作梗,她便藉机脱逃,此后再没人见过。那天城里死了很多人,我看她八成也没命了。”

提利昂原本打算以两个史塔克女孩作为交换筹码,如今只剩一个,也只好将就。“跟我说说,咱们这几位重臣朋友是怎么回事。”

姐姐朝大门口瞄了一眼。“他们怎么了?”

“父亲似乎不喜欢他们。我动身时,他还说:如果把这几个家伙的头砍下来,插上枪尖,跟史塔克大人的首级并排挂在城墙上,不知是什么光景。”他朝桌子对面倾身。“你肯定他们靠得住吗?你信任他们吗?”

“我谁也不信,”瑟曦斥道,“但我需要他们。父亲认为他们心怀不轨?”

“不妨说,他是这么怀疑吧。”

“凭什么?他知道什么内情?”

提利昂耸耸肩。“他知道你儿子虽然才当国王没几天,闯出的祸却已经多得数不完,由此可见,一定有人把乔佛里给教坏了。”

瑟曦审视了他一眼。“小乔不缺忠言良见,可他性子本就固执,现在当了国王,更觉得自己应该随心所欲,不要任人摆布。”

“任谁戴了王冠,脑筋都会不清楚。”提利昂表示同意。“艾德·史塔克这件事……真是乔佛里的意思?”

太后皱眉道:“我仔细叮嘱过他,按计划他本该网开一面,让史塔克穿上黑衣。如此一来,不但永绝后患,和他儿子议和也不是没有可能。结果乔佛里认为自己有责任让观众看场好戏,我能怎么办?他当着全城居民的面说要砍艾德大人的头,杰诺斯·史林特和伊林爵士更是急不可奈,乐得照办,完全没过问我一声!”她握紧拳头。“这会儿总主教骂我们先是瞒着他,接着又用鲜血玷污贝勒大圣堂。”

“没错,”提利昂道,“这么说来,这位史林特‘大人’有分啰?告诉我,究竟谁出了这么个妙主意,把赫伦堡封给他,又任命他为朝廷重臣?”

“小指头安排的。我们需要史林特的金袍军。当时艾德·史塔克正与蓝礼密谋夺权,他还写信给史坦尼斯,表示愿将王位拱手让渡。我们差点就要全盘皆输。现在看来,虽然化险为夷,却也赢得惊险,若非珊莎跑来找我,说出她父亲的计划……”

提利昂大感意外。“真的?是他亲生女儿说的?”珊莎一直是个温柔有礼的好孩子啊。

“这小丫头情窦初开,只盼能和乔佛里在一起,叫她做什么都愿意。没料到他竟然砍了她父亲的头,还把这称为‘手下留情’,这下她的爱情梦可破灭了。”

“哈,陛下他赢得爱戴的方式可真是独树一帜。”提利昂咧嘴笑道,“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从御林铁卫中革职,想必也是乔佛里的意思啰?”

瑟曦叹道:“乔佛里想找人为劳勃的死负责,瓦里斯便提议拿巴利斯坦爵士开刀,这也没什么不好,一方面,詹姆得以指挥御林铁卫,并跻身朝廷重臣,另一方面,小乔也有了喂狗的骨头。他很喜欢桑铎·克里冈。我们本打算赏给赛尔弥一点封地,一座塔堡,那一无是处的老头子本不配这种待遇。”

“我听说史林特手下两个金袍子想在烂泥门逮捕他,结果被这一无是处的老头子给宰了。”

姐姐一脸不悦,“杰诺斯该多派些人去,他的办事能力实在不如预期。”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是劳勃·拜拉席恩的御林铁卫队长,”提利昂刻意提醒她,“当初伊里斯·坦格利安的七铁卫中,只有他和詹姆存活在世。老百姓说起他,就像‘镜盾’萨文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再世一般。倘若他们看到‘无畏的’巴利斯坦与罗柏·史塔克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并肩作战,你觉得他们会作何感想?”

瑟曦别过头去,“我没想到这一层。”

“父亲却想到了,”提利昂道,“所以才派我来,终止这些荒唐闹剧,让你儿子乖乖听话。”

“小乔连我的话也不爱听,他更不会听你的。”

“这可未必。”

“他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他知道你绝不会伤害他。”

瑟曦眯起双眼,“如果你认为我会任由你欺负我儿子,那你就是病得无可救药了。”

提利昂叹了口气,像以前一样,她完全抓不住重点。“乔佛里跟着我就和跟着你一样安全,”他向她保证,“但如果让他感觉到威胁,就会比较容易听话。”他执起她的手。“再怎么说,我们毕竟姐弟一场,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确需要我;你儿子想要保住那张丑陋的铁椅子,他也需要我。”

对于他竟然出手碰她,姐姐似乎大感惊讶。“你向来很机灵。”

“不过就是一点小聪明嘛。”他嘻嘻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值得一试……不过,提利昂,你可别搞错,我接纳你,但你只是名义上的御前首相,实际上是我的首相。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必须把计划和意图事先同我商量。未经我的同意,不得擅自行动,清楚了吗?”

“哎,一清二楚。”

“你同意吗?”

“那当然啰,”他撒个谎,“亲爱的姐姐,我任你差遣。”但只在我需要的时候。“好啦,现在既然我们目标一致,彼此就不该再有秘密。你说乔佛里下令杀害艾德大人,瓦里斯赶走巴利斯坦,小指头找来史林特大人,那么琼恩·艾林又是谁杀的?”

瑟曦抽回手。“我怎知道?”

“鹰巢城里那个伤心的寡妇似乎认为是我下的手,我实在不明白,她如何得出这个结论?”

“你想找明白人,那也绝不是我。艾德·史塔克这蠢才把同样的罪名扣到我头上,他暗示艾林大人怀疑……唉,或者说坚信……”

“你和咱们的好詹姆相亲相爱?”

她甩了他一记耳光。

“你以为我和老爸一样瞎了眼?”提利昂揉揉脸颊,“你和谁上床不干我的事……只是你对一个弟弟张开双腿,却不肯对另一个比照办理,这好像不太公平哟。”

她又甩了他一记耳光。

“温柔点,瑟曦,我不过开开玩笑。说实话,我还宁愿找个漂亮的妓女玩玩。我真不明白,除了能欣赏自己的倒影,詹姆究竟看上你哪一点。”

她再甩他一记耳光。

虽然两颊发红,火辣作痛,他还是微笑道:“你再打下去,我可会生气喔。”

这话教她住了手。“你想怎样?”

“我有好些个新朋友,”提利昂说,“你绝不会喜欢。你是怎么杀掉劳勃的?”

“那是他自找的,我们只是送他早点上路。蓝赛尔一见劳勃紧追野猪不放,便拿烈酒给他。那酒虽是他最喜欢的酸红酒,却是加过度的,比平常喝的烈上三倍,结果那酒鬼爱死了。其实只要他有心,什么时候都可以停下来不喝,可他偏偏一袋喝完又叫蓝赛尔再拿一袋。其余的部分让野猪帮我们办成了。提利昂,那场晚宴你真该在场,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野猪肉——蘑菇和苹果烧的,吃起来满嘴胜利的滋味。”

“姐姐,说真的,你实在天生作寡妇的料。”提利昂倒还挺喜欢劳勃·拜拉席恩那粗声粗气的莽汉……毫无疑问,其中部分原因是由于姐姐恨他入骨。“你打够了么,我可要先告辞了。”他扭动双腿,笨拙地从椅子上爬下来。

瑟曦皱眉,“不准走。我要知道你打算怎么救出詹姆。”

“等我想明白了,自然会告诉你。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会成熟。现在嘛,我打算骑马到街上晃晃,熟悉熟悉城里的状况。”提利昂把手放在门边的狮身人面兽头上。“我走之前,还有一事相告。请你无论如何千万别让珊莎·史塔克出岔子,若是两个女儿都保不住,那你的詹姆可就真麻烦了。”

出了议事厅,提利昂向曼登爵士点头致意,穿过长长的拱顶大厅。波隆跟了上来,提魅之子提魅则不见踪影。“咱们的红手将军跑哪儿去啦?”提利昂问。

“他想四处瞧瞧,他们族里的人不习惯在厅里干等。”

“希望他别要杀了什么宫中要人才好。”这些提利昂自明月山脉中的聚落带下来的原住民虽以自己的方式誓死效忠于他,却也心高气傲,脾气火爆,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无论是否有意,他们必定刀剑相向。“想办法把他找到,顺便确定其他人都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他们驻在首相塔下的军营里,切记别让总管把石鸦部和月人部放在一起,哦,告诉他,灼人部要有独立的营房。”

“你上哪儿去?”

“我回破铁砧。”

波隆肆无忌惮地嘿嘿笑道:“需不需要护送啊?听说街上挺危险哪。”

“我会叫上姐姐的侍卫队长,顺便提醒他,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这家伙大概忘了自己效忠的对象是凯岩城,而非瑟曦或乔佛里。”

一小时后,在十来个肩披深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的兰尼斯特卫士护送下,提利昂骑马出了红堡。由闸门下经过时,他注意到悬挂在城墙上的人头,虽然浸过沥青,却早已腐烂发黑,不堪辨识。“维拉尔队长,”他叫道,“明天以前,将这些头取下来,交静默修女会清洗。”虽然把首级和身体重新配对困难重重,但该做的还是得做。即便战时,有些规矩也必须遵守。

维拉尔显得犹豫。“陛下说要把叛徒的头挂在城墙上,直到最后三根空枪也插上人头为止。”

“让我猜猜,一个是罗柏·史塔克,另外两个是史坦尼斯大人和蓝礼大人,对不对?”

“是的,大人。”

“维拉尔,我外甥今年不过十三岁,麻烦你牢牢记住。明天我就要这些头拿下来,否则其中一根空枪就会有东西可挂,你懂我的意思吗,队长?”

“是,大人,我会亲自监督。”

“很好。”提利昂双腿一夹,策马前奔,让后面的红袍卫士自行跟上。

他对瑟曦说打算熟悉一下城里的情形,并不全然是撒谎。提利昂·兰尼斯特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君临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但此刻却充满了他从未见过的危险。纺织街边,一具尸体躺卧水沟,全身赤裸,正被一群野狗撕咬,却无人在意。两两成对的金袍卫士随处可见,他们穿着黑环甲,在大街小巷巡逻,铁棍从不离手。市集里满是衣着破烂,变卖家产的人,有人肯出价他们就卖……却几乎没有卖肉菜的农夫,少数几个摆出食物的摊位要价竟高达一年前的三倍。有个小贩沿街叫卖串在肉叉上的烤老鼠。“新鲜老鼠哪!”他高声喊着,“新鲜老鼠哪!”新鲜的老鼠当然比腐烂的老鼠要可口,可令人心惊的是,那些老鼠看起来竟比屠夫卖的肉更诱人。到了面粉街,提利昂只见家家店门都有守卫站岗,他不禁心想:看来在非常时期,花钱雇佣兵都比面包来得便宜。

“莫非没粮食运进城?”他对维拉尔说。

“少得可怜,”侍卫队长承认,“河间地区战事连连,蓝礼大人又在高庭兴兵作乱,西、南两条大路都被封锁了。”

“我那亲爱的姐姐有何应对之道?”

“她正逐步恢复国内治安,”维拉尔向他保证,“史林特大人将都城守备队的人数增加到以前的三倍,太后则派了一千名工匠兴建防御工事。石匠负责加厚城墙,木匠制作上百的巨弩和投石车,制箭匠忙着造箭,铁匠则锻造刀剑,炼金术士公会也愿意提供一万罐野火。”

提利昂一听这话,略感不安地在马鞍上动了动。他很高兴瑟曦并未置身事外,但燃烧剂着实不牢靠,一万罐这种东西足以把君临烧成灰烬。“我姐姐哪有钱买这么多?”劳勃国王死后给王室留下巨额债务,这已经不是秘密,而练金术士又绝非大公无私。

“大人,小指头大人总有办法弄到钱。他规定进城的人都得缴税。”

“嗯,行之有效,”提利昂嘴上轻描淡写,心里却想:聪明,好个既聪明又残酷的办法。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躲避战事,纷纷逃往君临,以为这里比较安全。他在国王大道上亲眼见到汹涌人潮:母亲带着小孩,忧虑的父亲则用贪婪的眼神盯着他的坐骑和马车。等这些人抵达城外,一定会散尽家财,换取高耸的城墙以为屏障……但他们若知道野火这回事,或许就会重新考虑。

高挂破铁砧招牌的旅店位于城墙的视线范围内,靠近诸神门,他们早上就是从此处进城。一进庭院,便有个小男孩跑来扶提利昂下马。“带你的人回城堡,”他对维拉尔说,“我今晚在此过夜。”

侍卫队长有些犹豫。“大人,这里安全吗?”

“这个嘛,我告诉你,队长,今儿早上我从这里离开时,里面已经住满了黑耳部的山民。跟齐克之女齐拉住在一起,没人能绝对安全。”说完提利昂跛着脚朝大门走去,留下一头雾水的维拉尔。

他挤进旅店大厅,一阵欢笑便迎面袭来。他认出齐拉的嘶声大笑和雪伊银铃般的轻笑。女孩坐在炉边,正就着一张圆木桌啜饮葡萄酒,身旁是三个他留下来保护她的黑耳部众,还有一个背向他的胖子。他以为是旅店老板……但当雪伊叫出提利昂的名字,来客却立刻起身。“亲爱的大人,真高兴见到你。”太监脸上扑了粉,嘴角挂着一抹温软的微笑,装腔作势地说。

提利昂绊了一跤。“瓦里斯大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异鬼把这家伙抓去吧!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如有打扰之处,还请您见谅。”瓦里斯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

“年轻小姐,”雪伊重复一遍,玩味着这几个字。“大人,您只说对了一半,我只是年轻。”

十八岁,提利昂心想,你才十八岁,还是个妓女,但脑筋转得快,在床上灵活得像只小猫,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一头柔顺滑溜的黑秀发,还有一张又甜又软又饥又渴的小嘴……这都是属于我的!你这太监真可恶!“瓦里斯大人,我看打扰的人是我。”他勉力顾及礼节,“刚才进门时,您似乎正有说有笑。”

“瓦里斯大人称赞齐拉的耳朵,说她一定杀了很多人,才能得到这么漂亮的项链。”雪伊解释。听她称呼瓦里斯“大人”令他很气恼,因为那是她枕边细语时所用的语气。“但齐拉说杀人的都是懦夫。”

“勇者会留敌人一命,让他将来有机会洗清耻辱,凭本事赢回耳朵。”齐拉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恐怖的项练,提利昂找机会数过,不多不少,足足用四十六只风干起皱的耳朵串连而成。“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无所畏惧。”

雪伊笑道:“接着大人又说如果他是黑耳部的人,大概别想睡觉了,否则梦里全都是只剩一只耳的人。”

“我倒没这个困扰,”提利昂说,“我很怕敌人,只好把他们通通杀光。”

瓦里斯嘻嘻笑道:“大人,您要不要同我们喝两杯?”

“我就喝一点吧。”提利昂在雪伊身边坐下。他很清楚整件事意味着什么,可惜齐拉和女孩似乎不懂。瓦里斯此行是来传达讯息的,他说:“我突然想来瞧瞧您这位年轻小姐”,实际的意思却是:你想把她藏起来,可我不但知道她是谁,还知道她在哪里,现在我不就找上门了?他很纳闷究竟是谁出卖了自己,旅店老板?马厩小厮?城门守卫?还是……他手下的人?

“每次回城啊,我都爱走诸神门。”瓦里斯一边为大家斟酒,一边告诉雪伊,“城门楼雕刻得真漂亮,每回见了都教我掉眼泪。那些眼睛……真是栩栩如生,你说是吧?彷佛注视着你从闸门下走过。”

“大人,这我就没留意了,”雪伊回答,“既然您这么说,明儿一早我专门去瞧瞧。”

你就省省力气吧,小宝贝。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晃着杯中的酒。他才不在乎什么狗屁雕刻,他吹嘘的是自己那双眼睛。他话中的意思是: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们,我们刚一进城,便已被他掌握了动向。

“出门的话要多留心啊,好孩子,”瓦里斯说,“君临最近不怎么安全。我虽对这里的街巷了若指掌,可要我像今天这样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还差点不敢来呢。唉,眼下时局危殆,法外凶徒四处横行,手中刀剑冰冷,心地更是冷酷无情啊。”这话的意思是:既然我可以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来到这里,其他人当然更可以手提刀剑找上门来啰。

雪伊却只笑笑,“他们要敢骚扰我,就等着少只耳朵,被齐拉轰出去吧!”

瓦里斯听了放声怪笑,彷佛这是他这辈子所听过最有趣的事,然而当他转头面对提利昂时,眼中却毫无笑意。“您这位年轻小姐真是和蔼可亲得紧,换作是我,我会非常小心地照顾她。”

“我正打算这么做。谁要敢对她不利——哎,可怜我个子这么小,实在不够格当黑耳部人,也不好妄称勇敢。”听到了吧?死太监,我也会玩这套,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我就要你的命。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瓦里斯起身,“大人,我想您一定累坏了,我只想表示欢迎之意,让您知道,我很高兴您回来。朝廷正亟需着您。您看到那颗慧星了没?”

“我个子矮,眼睛可没瞎。”提利昂道。在国王大道上,慧星几乎占据了半面天空,完全遮蔽了新月的光芒。

“街上的老百姓称之为‘红信使’,”瓦里斯道,“他们说这颗慧星宣示着新王现世,并警告随之而来的血与火。”太监搓搓扑过粉的双手,“提利昂大人,我走之前,可否给您猜个谜语?”他没等对方回答,“三位地位显赫之人坐在一个房间,一位是国王,一位是僧侣,最后一位则是富翁。有个佣兵站在他们中间,此人出身寒微,亦无甚才具。每位显赫之人都命令他杀死另外两人。国王说:”我是你合法的君王,我命令你杀了他们。‘僧侣说:“我以天上诸神之名,要求你杀了他们。’富翁则说:”杀了他们,我所有的金银珠宝都给你。‘请告诉我——究竟谁会死,谁会活呢?“说完太监深深一鞠躬,踩着软底拖鞋,匆匆离开旅店大厅。

他离开之后,齐拉哼了一声,雪伊则柳眉一皱,“活下来的是富翁,对不对?”

提利昂若有所思地啜着酒,“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想得视那个佣兵而定。”他放下酒杯,“走吧,我们上楼。”

他们同时起步,可到头来她却得在楼梯顶端等他,因为她那一双腿纤细敏捷,他却是两腿奇短,发育不良,走起路来痛得要命。但当他上楼时,她却笑盈盈地揶揄他:“有没有想我啊?”她边说边牵起他的手。

“想得发疯。”提利昂承认。雪伊身高仅略过五尺,但他依旧得抬头仰望……好在看的是她,他倒不在乎,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

“等您住进红堡,您会一天到晚想我的。”她领他进房,一边说。“尤其是您孤伶伶一个人睡在首相塔冰冷的床上的时候。”

“可不是嘛。”提利昂恨不得能带她同去,却被父亲大人明令禁止。泰温公爵很明白地命令他:“不准你带那个妓女入宫”,带她进城已是他违抗的最大限度。她必须了解,他所有的权威都来自于父亲。“你不会离我太远,”他保证,“你会有一栋房子,还有守卫和仆人,我一有机会就来找你。”

雪伊把门踢上。透过结雾的窄窗玻璃,他分辨出坐落于维桑尼亚丘陵顶的贝勒大圣堂,但真正吸引提利昂的却是眼前另一番景象。雪伊弯身,抓住外衣裙摆,上拉过头,脱下丢到一旁。她从不穿内衣。“那您可就别想休息啦,”她边说边站到他面前,一手搁在屁股上,浑身赤裸,肌肤粉嫩,委实秀色可餐。“您一上床就想着我,然后硬起来,却没人帮你解决,最后连觉也睡不着,除非——”她露出提利昂最喜欢的邪恶微笑,“——哎哟,我说大人啊,难不成首相塔是手淫塔吗?”

“把嘴巴闭上,过来亲一个。”他命令她。

他尝到她唇上余留的酒香,感觉到她小而坚挺的双乳贴上自己胸膛,她灵动的指头朝他裤带移动。“我的狮子,”他暂停接吻,以脱下自己的衣服时,她说,“我亲爱的大人,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提利昂把她推向床上,当他进入她体内时,她的尖叫声大得足以吵醒坟墓里的圣贝勒,指甲则在他背上留下一道道疤痕,但他觉得没有任何疼痛能比这更愉悦。

笨蛋,完事之后,两人躺在凹陷的床垫上,盖着乱成一团的被单,他心里暗想,你这笨蛋侏儒,难道永远也学不乖吗?妈的,她是个婊子,她爱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老二。你难道忘了泰莎?然而,当他的手指轻轻滑过她一边乳头,乳头立即变硬,他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激情时在她胸部留下的咬痕。

“大人,如今你成了御前首相,有什么打算呢?”当他捧起那团温暖诱人的软肉,雪伊问。

“我打算做点瑟曦绝对料想不到的事,”提利昂在她粉颈边轻声呢喃,“我要……主持正义。”

第四章 布兰

布兰喜欢窗边坚硬的石座椅,远胜温暖舒适的羽床毛毯。躺在床上,四壁朝他压迫而来,沉重的天花板悬在头顶;躺在床上,卧室是他的牢房,临冬城是他的监狱。然而在窗外,广大的世界依旧呼唤着他。

虽然他不能行走,不能攀爬,不能打猎,不能像以前一样拿木剑练习,但他可以“看”。他喜欢坐在窗前,看着远方钻石形玻璃窗棂里的蜡烛和炉火逐一点燃,照遍临冬城的塔楼和厅堂;他也喜欢听冰原狼群对着星空歌唱。

近来,他时常梦见狼。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在对我说话啊,每当他听见冰原狼的叫声,便这么告诉自己。他几乎能听懂它们的话……并非全懂,也非真懂,好像就差那么一点……彷佛它们歌唱的语言他曾经通晓,只是暂时遗忘。大小瓦德怕它们,然而史塔克家人体内流的是奔狼的血液,老奶妈说过的。“虽然每个族人身上的狼血并不等量,”她还告诫。

夏天的叫声绵长而哀戚,充满悲伤与思慕,毛毛狗则较具野性。它们的嚎叫回荡在广场上、厅堂里,充绕全城,好似有大群冰原狼盘据临冬城,而不只区区两只……原本的六只,如今只剩下这两个。他们也在想念兄弟姐妹吗?布兰很想知道,他们是在呼唤灰风和白灵,呼唤娜梅莉亚和淑女的鬼魂吗?他们是否也希望兄弟姐妹们早日回家、重新团聚呢?

“谁知道狼想些什么?”当布兰向罗德利克·凯索爵士问起狼嚎的原因时,他这么回答。布兰的母亲大人南下之前,任命罗德利克爵士为代理城主,因此他身负重任,无暇闲话。

“他们在呼唤自由。”法兰表示,他是临冬城的驯兽长,和他管的猎犬一样对冰原狼没好感。“它们不喜欢被关起来,这能怪谁呢?野东西本该待在野外,而不是圈在城里。”

“它们想打猎。”大厨盖奇一边把板油块丢进大汤锅,一边说,“狼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他们八成是闻到猎物的气味了。”

鲁温学士却不这么认为:“狼时常对月长嚎,他们现在是对着那颗彗星叫。布兰,你看它有多亮?他们想必把彗星当成了月亮。”

布兰把这番话告诉欧莎,她听了却哈哈大笑。“你们家学士还没那两只狼聪明,”女野人说,“有些事灰老头忘了,他们可记得很清楚。”听她这么一说,他不禁全身发抖,连问她彗星所代表的意义,她回答道,“小子,就是血与火,没什么好事。”

关于彗星的含意,先前布兰帮柴尔修士整理从藏书塔大火中抢救出来的卷轴时,也向他问起过。“那是斩杀季节的剑。”他这么回答。没过多久,白鸦便从旧镇带来秋天来临的消息,所以他说的肯定没错。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

冰原狼依旧日夜号叫不止。城上的守卫低声咒骂,兽栏的猎犬怒声狂吠,马儿猛踢马厩,瓦德兄弟在火边颤抖,就连鲁温学士也抱怨晚上睡不好,唯独布兰不以为意。自从毛毛狗咬伤小瓦德之后,罗德利克爵士便把两只狼关在神木林里,可是临冬城的石墙会拿声音变戏法,有时候,他们彷佛就在布兰窗户下方的广场上,有时候,他敢发誓他们有如守卫一般在城墙上来回游走。他好想看看它们。

他时时注意到高挂在守卫室、钟塔以及更远处首堡上空的彗星,圆形的首堡十分低矮,石像鬼黑色的身形衬着远方紫红的天幕。曾经,布兰对这些建筑的里里外外、一砖一瓦都了若指掌,因为他全都爬过。他爬起墙来就像别的男孩跑楼梯那么轻松自如。过去,城楼的屋顶是他的秘密基地,残塔顶的乌鸦是他的知心朋友。

然而他却摔下楼去。

布兰不记得自己坠楼,但他们都这么说,所以他想应该确有其事。他差点就没命了呢。每当他见到意外发生的首堡塔顶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石像鬼雕像,便觉腹部奇异的一紧。如今他不能攀爬、不能行走,、不能奔跑、不能练剑,曾经的骑士梦已经灰飞烟灭。

罗柏离城出征以前,对布兰说过:他坠楼那天,夏天长嚎不止,之后他卧病在床期间,也依旧嚎叫不息。夏天为他哀悼,毛毛狗和灰风齐声加入悲鸣。而浑身浴血的信鸦捎来父亲死讯的那天夜里,狼群彷佛也知道了。当时布兰和瑞肯正在学士的塔楼上,讨论森林之子的种种故事,夏天和毛毛狗却突然仰天长嚎,淹没了鲁温的声音。

而今,它们又为谁哀悼呢?莫非有人杀了那个曾是他哥哥罗柏的北境之王?莫非他私生子哥哥琼恩失足跌落长城?莫非母亲或两个姐姐出了意外?甚或别的事,就如学士、修士和老奶妈想的那些?

假如我变成冰原狼,我就能懂得他们的歌唱,他满心期盼地想。在他的狼梦里,他总会飞奔登上比任何塔楼都要陡峭的冰雪峰峦,昂首立于山巅,满月临空,俯瞰一切,每次都是这样。

“呜呜呜~”布兰试着双手围住嘴巴,举头朝彗星呼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嚎道,声音是那么笨拙,尖锐、空洞而颤抖,这只是小男孩的号叫,绝非狼吼。然而夏天却遥相应和,浑厚的声音盖过布兰的细微呐喊,接着,毛毛狗也加入进来。布兰再度开口,与之齐声高喊,好似一群伙伴。

喊声引来鼻子长瘤的守卫“稻草头”,他探头进房,看见布兰朝窗外怪叫,忙问:“王子殿下,出了什么事?”

听他们称呼自己为“王子殿下”,布兰总觉有些不对劲,但他确是罗柏的继承人,而罗柏是当今北境之王。他转头对守卫嚎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稻草头板起脸,“你别叫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守卫退下,把全身灰衣、脖子挂着颈链的鲁温师傅给找了来。“布兰,那两只野东西还不够吵?你就别再火上浇油了。”他穿过房间,摸摸男孩的额头。“这么晚了,你快睡吧。”

“我在跟他们说话。”布兰拨开他的手。

“要不我叫稻草头抱你上床?”

“我自己能上床。”密肯在墙上钉了一排铁把手,好让布兰可以用手在房间里活动。虽然行动迟缓又辛苦,而且使肩膀痛得要命,但他讨厌被人抱来抱去。“而且,我现在不想睡。”

“布兰,人都要睡觉的,即便王子也不例外。”

“我一睡觉就变成狼,”布兰别过头,望向窗外的夜色。“狼会作梦吗?”

“我想,所有动物都会作梦,可他们和人作的梦不一样。”

“死人会作梦吗?”布兰问,心里想着父亲。在临冬城下的阴暗墓窖,一名石匠正在大理石上凿刻父亲的容貌。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学士回答,“死人则无法表示意见。”

“那树呢?”

“树?不会……”

“它们会的!”布兰突然肯定地说,“它们会作树的梦。我有时候会梦见一棵树,一棵鱼梁木,就和神木林里那棵一样,它在呼唤我。狼梦比较好,我可以闻到东西,有时还会尝到血的味道。”

鲁温学士拉拉磨伤脖子的颈链。“你该花点时间陪陪其他孩子——”

“我讨厌他们,”布兰指的是大小瓦德。“我命令你送他们走!”

鲁温脸色凝重,“佛雷家兄弟是你母亲大人的养子,她特地送来这里,你不能赶走他们,况且这样做也不对,若我们把他们赶走,他们该去哪里呢?”

“回家去啊!就因为他们,你才不让夏天跟我在一起。”

“佛雷家那孩子可没主动申请被咬,”学士道,“我也没有。”

“是毛毛狗!”瑞肯的大黑狼性子很野,有时连布兰都怕。“夏天从不咬人!”

“你忘了吗?夏天硬生生咬掉一个人的喉咙,就在这个房间!你必须面对现实,你们兄弟在雪地里找到的可爱小狼,如今已变成危险的野兽。佛雷家那两个小孩避开它们是明智的举动。”

“我们该把大小瓦德丢进神木林,他们爱怎么当河渡口领主随便他们,这样夏天就可以回来跟我睡了。既然我是王子,为什么没人听我的话?我想骑小舞,可酒肚子根本不放我出门。”

“他做得很对,狼林里危险四伏,莫非你上次还没汲取教训?难道你想被强盗抓去,卖给兰尼斯特家吗?”

“夏天会救我,”布兰倔强地坚持,“作王子的应该有权出海航行、在狼林里猎野猪和参加长枪比武才对!”

“布兰,好孩子,你何苦如此折磨自己呢?有朝一日,你或许可以做这些,但现在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啊。”

“我宁愿变成狼,那样我就可以住在森林,想睡就睡,还可以去找艾莉亚和珊莎,我能闻到她们的气味,然后去救她们。罗柏打仗时我可以跟在他身边,就和灰风一样。我会用牙咬掉弑君者的喉咙,用力一撕,然后战争就结束了,大家都会回临冬城来。如果我是狼……”他嚎叫起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鲁温提高音量,“要当真正的王子,就该学会接受……”

“啊呜呜呜呜~”布兰更大声地嚎叫,“啊呜呜呜呜~”

老学士投降了,“随便你吧,孩子。”他露出既悲伤又嫌恶的神情离开了卧室。

剩下布兰一人,学狼叫反而没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谁说我没欢迎他们?他忿忿不平地自言自语。我是临冬城的城主,名副其实的城主,谁都不能否认。大小瓦德刚从孪河城来这里的时候,原本吵着要他们离开的是瑞肯。他只是个四岁的小婴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要罗柏,不要这两个陌生人。当时布兰还得负责安抚他,并欢迎佛雷家那对堂兄弟。他请他们在火炉边坐下,与大家一起用餐喝酒,事后就连鲁温师傅也称赞他表现很好。

但那是作游戏之前的事了。

这种游戏需要树干和棍棒各一,还要流水,也要大家一起喧闹。水是最重要的,两个瓦德向布兰强调,树干可以换用木板或几个石头,找树枝来代替棍棒也行,也不一定非得大呼小叫,可若没有水源,游戏便玩不成了。因为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说什么也不会让这群孩子跑进狼林找小溪,他们便拿神木林中的黑水池当替代。两个瓦德从没见过会冒泡的天然热水池,但他们都同意这样玩起来更有意思。

他们俩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说孪河城中叫瓦德的人有一大批,通通是跟着他们祖父瓦德·佛雷侯爵取的名字。“在临冬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瑞肯听他们这么说,便骄傲地回嘴。

游戏进行的方式是把树干放在水面上,然后一个玩家手持木棍站在上面,扮作河渡口领主,每当其他玩家靠近,他就说:“我乃河渡口领主,来者何人?”被问的玩家得编出一套说词,说明自己的来历,以及为什么该让他过河。领主可以命令他们赌咒发誓或回答问题,但他们不一定得说实话,只有所发的誓具有约束力,除非他们在誓言中说:“也许”。所以这游戏的诀窍就是趁河渡口领主没注意的情况下说“也许”,然后就可以试着把领主打进河里,自己来当掌管河渡口,可一定要说了“也许”才行,否则就判犯规出局。而当领主的人只要高兴,随时可以把人打进水中,也只有他能用棍子。

实际玩起来,大家几乎不停地在推挤、扭打和落水,以及大声争吵某人到底有没有说“也许”。大部分时间,小瓦德都是河渡口领主。

他虽是小瓦德,可长得又高又壮,生了一张红脸和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大瓦德脸尖,身材瘦小,比他矮了足足半尺。“他比我大五十二天,”小瓦德解释,“刚出生时长得比我大,可我长得快。”

“我们是堂兄弟,不是亲兄弟。”小个子的大瓦德补上一句,“我是杰莫斯之子瓦德,我父亲是瓦德大人第四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他是梅里之子瓦德,他的祖母是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的。所以虽然我年纪比较大,可在继承顺位上他排我前面。”

“你只比我大五十二天而已,”小瓦德不服气,“况且孪河城根本就没我俩的份啦,笨蛋。”

“谁说没有?”大瓦德宣称,“不过叫瓦德的可不只我们两个,史提夫伦爵士有个孙子叫黑瓦德,继承顺位排行第四。还有个红瓦德,那是艾蒙爵士的儿子。还有个私生子也叫瓦德,但他根本没资格继承封地,他是瓦德·河文,不是瓦德·佛雷。此外还有几个女生叫瓦妲。”

“还有提尔啦,你每次都忘记提尔!”

“他姓‘瓦提尔’,不是瓦德。”大瓦德轻快地说,“而且他排我们后面,所以无关紧要。反正我本来就不喜欢他。”

罗德利克爵士安排他们住进琼恩·雪诺以前的房间,因为琼恩进了守夜人军团,再也不会回来了。布兰很生气,因为这让他觉得佛雷两兄弟彷佛要占据琼恩的位置。

玩游戏时,他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大小瓦德与厨房小弟“芜箐”,以及乔赛斯的两个女儿班蒂和席拉争闹。大小瓦德要布兰当裁判,负责判定他们有没有说“也许”,可他们一开始玩,就完全把他丢在了一边。

叫喊和水声很快引来了更多小孩:狗舍小妹帕拉,凯恩的儿子卡伦,以及二汤姆,他父亲胖汤姆与布兰的父亲都死于君临。过不多久,他们便都全身湿透,沾满泥泞了。帕拉从头到脚都是褐泥,发际还有青苔,笑得喘不过气。自从浑身浴血的信鸦带来父亲死讯,布兰便没听过这么多欢笑。要是我两脚完好,一定把他们通通打落水中,他苦涩地想,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河渡口领主。

最后,瑞肯也闻声跑进神木林,毛毛狗紧随其后。他看到芜箐和小瓦德扭打着争抢木棍,结果芜箐脚一滑,噗通一声摔进水里,双手乱挥。瑞肯随后大喊:“换我!换我了!我要玩!”小瓦德挥手让他过去,毛毛狗也准备跟上。“毛毛别去,”弟弟命令,“这游戏狼不能玩,你跟布兰待在一起。”狼乖乖照办……

……没想到小瓦德木棍一挥,结结实实打中瑞肯的肚子。布兰还不及眨眼,黑狼便一跃扑过木板,水中随即泛起血色,大小瓦德惨叫着要闹人命,瑞肯坐在泥泞中大笑,阿多则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叫道:“阿多!阿多!阿多!”

奇怪的是,从那之后瑞肯却喜欢上了大小瓦德。他们没再玩河渡口领主的游戏,但玩了很多别的——美女与怪兽、猫捉老鼠、进我的城堡等等。瑞肯带着大小瓦德一起去厨房掠夺馅饼和蜂蜜,绕着城墙疯跑,丢骨头喂狗舍的小狗吃,并在罗德利克爵士锐利的目光监视下一同练习木剑。瑞肯甚至还带他们去过地底的墓窖,石匠正在那里雕刻父亲的塑像。“你没这个权利!”布兰听说以后,朝弟弟尖叫。“那是我们家的地方!史塔克家的地方!”可瑞肯根本不理。

卧房的门突然打开,鲁温师傅手拿一个绿罐子走进来,欧莎和稻草头跟他一道。“布兰,我帮你调了一帖安眠药。”

欧莎伸出削瘦的双手抱起他,以女人来说,她个子算是很高,而且力气极大,毫不费力地就把他抱上了床。

“喝下这个,你就不会作梦了。”鲁温学士一边取出塞子,一边说,“它会让你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真的?”布兰好希望是真的。

“真的,快喝吧。”

布兰喝了。药水浓浊,但加了蜂蜜,所以容易吞咽。

“明天早上,你就会觉得好多了。”鲁温朝布兰微笑,拍拍他肩膀,离开了。

欧莎留了一会儿,“又作狼梦了?”

布兰点点头。

“小子,你用不着勉强自己。我看过你跟心树讲话,说不定这是诸神想要回答呢。”

“真的吗?”他喃喃道,觉得有点昏沉。欧莎的脸越来越模糊,变成灰色。睡得香甜,一夜无梦,布兰想。

然而当黑暗覆罩他时,他又回到了神木林,正在青灰色的哨兵树和古老扭曲的橡树下无声游走。我又能走了!他兴奋地想。他隐约知道这是一场梦,但即便在梦里行走,也比现实中的卧室、墙壁、天花板和房门好得多。

林间很暗,但彗星在为他引路,所以他的步履踏实。他用四只完好而矫健的脚走着,感觉到脚下的大地,落叶的轻响,厚重的树根和坚硬的磐石,还有层层的腐殖质。这样的感觉真棒。

他的脑中是各种气味,充满生命,令人陶醉:温泉池中绿色烂泥的臭味,脚掌下腐壤的浓郁香气,还有橡树上的松鼠。闻到松鼠,他想起了鲜血温热的味道,想起了骨头在齿间碎裂,满嘴唾液的感觉。不到半天前,他才吃过东西,然而死肉不过瘾,即便那是鹿肉。他可以听见松鼠在头顶吱吱喳喳,飞速快跑,安全地藏在树梢,他们兄弟所到之处,它们不敢下来。

他也能闻到弟弟的气味,熟悉的气味,和他那一身黑毛一样,浓烈而朴实。弟弟正充满怒意地绕着高墙跑跳。他绕啊绕,白天也绕晚上也绕,从不疲累,不断寻找……寻找猎物,寻找出路,寻找母亲,寻找他的兄弟姐妹……他找啊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树林后面就是高墙,用没有生命的人类岩石堆叠而成,围绕着这片小树林。高墙虽然灰纹斑驳,遍布青苔,却坚实而高峻,再大的狼也无法跳过。石山中唯一的几个洞被冰冷的铁条和碎木堵住,弟弟每经过一个洞,就会停下来怒露尖牙,但阻隔依旧。

被关进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也做过同样的事,但他发现这没用。咆哮开不了路,绕着墙跑无法把墙推走,抬脚在树上作记号也不能把人赶开。世界缩小到只剩这一小块被高墙围绕的树林,可在那之外,人类岩石所筑成的巨大灰洞依旧耸立。临冬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使他想了起来。在高如天空的人造绝壁之外,真正的世界在呼唤。他必须回应,否则必死无疑。

第五章 艾莉亚

他们黎明即起,经过森林、果园和平整的农地,穿越小村落、拥挤市镇,以及建筑坚固的庄园,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红剑”的光进餐。成年人轮班值守。透过树林,艾莉亚常瞥见其他旅人的营火晃动。夜间的营火似乎越来越多,白天里国王大道上的人潮也日渐汹涌。

不分昼夜,人们源源不绝地出现,有老有少,有大有小,有赤脚的女孩,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有人驾着马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上颠簸行进,但更多的人骑乘动物:犁马、小马、骡子或驴子,只要能走能跑能打滚的都行。有个女人牵着一头奶牛,并把她的小女儿放在牛背上。艾莉亚看见一位铁匠推着轮车,车上装了他的全套工具:铁锤、火钳,甚至还有铁砧。没过多久,她又见另一人推着轮车经过,不过躺在里面的却是两个用毛毯包裹的小婴儿。多数人徒步,肩膀扛着家当,脸上挂着疲惫而警戒的神情。他们都向南去,朝着君临的方向,只有极少数人愿意跟北上的尤伦一行搭两句话。她不知为何无人与他们同路。

旅人们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和斧头,艾莉亚时而还看到有人配剑。还有的人把树枝削成棍棒,或做成粗手杖。他们经过时,这些人往往会摸着武器,把视线停留在马车上,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马车上的东西再好,一次对付三十个人还是不好办。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说过,用你的耳朵听。

某天,一个疯女人在路边对他们尖叫:“笨蛋!他们会把你们杀光的!笨蛋!”她瘦得像稻草杆,眼神空洞,双脚染血。

翌日清晨,有个油腔滑调的商人骑着一匹灰母马,在尤伦面前停下,表示愿用四分之一的价值买下马车和上面所有的货品。“我说朋友啊,外面在打仗,他们抢了你东西可是不会给钱的,还不如把东西卖给我。”尤伦扭扭他的驼肩膀,别过头去,啐了一口。

同一天,艾莉亚发现路边有个小土堆,专用来埋葬小孩,这是他们上路以来见到的第一座坟墓。软泥堆上放了一颗水晶,罗米本想据为己有,但大牛要他别打搅死人。再往前走十里,普雷德发现了一整排新挖的坟墓。从那之后,他们每天都会发现新坟。

有天夜里,艾莉亚突然惊醒,只觉一种莫名的恐惧。头顶,“红剑”与千颗繁星装饰着夜空。她虽听得见尤伦沉闷的打呼,营火的哔啪,甚至远处驴子的骚动,却觉得夜晚奇特地宁静,彷佛全世界都屏住了气息。这种静谧使她禁不住发抖,抓紧缝衣针,她才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普雷德没有醒来,艾莉亚方才明白,昨晚没听见的是他的咳嗽。于是他们也挖了个坟,把这位佣兵埋在他昨晚入睡的地方。入土之前,尤伦先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下来。有人要了他的靴子,有人拿了匕首,锁甲和头盔也各归新主。尤伦特地把他的长剑交给大牛,对他说:“看你这双胳膊,大概可以学学用这个。”有个叫塔柏的男孩在普雷德的尸体上洒了把种子,这里以后便会长出一棵橡树,标记他葬身之地。

当天傍晚,他们在村庄稍事休息,住进一个外墙爬满长春藤的旅店。尤伦数数钱包里的铜板,决定让他们吃一顿热餐。“咱们还是老规矩,晚上睡外面;不过这儿有间澡堂,你们要是想抹点肥皂洗个热水澡,就自己动手。”

虽然艾莉亚全身又酸又臭,味道跟尤伦一样难闻,她却不敢去洗。唉,住在她衣服里的好些东西可是从跳蚤窝一路跟着她呢,现在把它们淹死太也说不过去。塔柏、热派和大牛加入到排队洗澡的行列,他们在澡堂前停下来,其他人则全部挤进旅店大厅。尤伦还叫罗米拿了几大杯酒给那三个死囚,他们手脚上铐,被栓在车后面。

之后,洗澡和没洗澡的人都凑在一起吃热腾腾的猪肉派和烤苹果,旅店老板还额外请大家喝了一杯啤酒。“我有个弟弟也穿了黑衣,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本是个跑堂小弟,聪明得很哪,可惜有天他被人瞧见从大人桌上偷胡椒。唉,他就喜欢那味道,也就偷了那么一小撮,但马尔寇爵士是个严厉的人。你们长城那儿可有胡椒?”看尤伦摇头,老板便叹气,“可惜了,林克就好这口。”

艾莉亚一匙一匙地吃着热烘烘的派,不时小口啜饮杯中的啤酒。记得父亲以前偶尔会让他们喝一杯啤酒,珊莎喝了每次都会扮鬼脸,说葡萄酒比这好多了,但艾莉亚挺喜欢啤酒的味道。想到珊莎和父亲,她又难过起来旅店里都是往南走的人,大家一听说尤伦他们朝北去,顿时不屑之声四起。“走不出几步你就会回头,”老板发誓,“往北是不成的,田野给烧了大半,留下来的人全躲在庄园里。无法无天的家伙早上刚走一茬,晚上就又来一批。”

“对咱们都没差,”尤伦倔强地强调,“管他徒利还是兰尼斯特,跟守夜人都没关系。”

徒利大人是我外公啊,艾莉亚想。对她来说当然有关系,但她咬紧嘴唇,继续默默静听。

“不只徒利和兰尼斯特,”店主人说,“还有打明月山脉来的野蛮人,你倒是去跟他们说说理看。史塔克家的人也有分,听说他们的年轻主子来了,就那短命首相的儿子……”

艾莉亚坐直身子,竖耳倾听。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我听说那小子骑着狼打仗咧!”有个手拿酒杯的黄发男子接口。

“鬼扯。”尤伦啐了一口。

“那个人可是亲眼看见的,他跟我发誓,那匹狼大得跟马一样。”

“哈德,发誓顶屁用!”店老板说,“你成天发誓要还钱,老子可连半个铜板都没见着咧!”大厅里众人哄笑一团,黄发男子的脸全红了。

“这年头,连狼都不好过,”一个脸色蜡黄,身上绿披风沾满旅途风尘的男子发话,“神眼湖那一带啊,狼群的胆子大得跟什么似的,管他牛、羊还是狗,见了就杀,连人都不怕。晚上若是进到林子里,可会送命哦!”

“哎,还不都是道听途说?是真的才有鬼!”

“我表妹也跟我说有这么回事,她可不是乱说闲话的主儿。”一名老妇人说,“她说有这么一大群狼,总共几百只,通通都是杀人魔鬼,领头的是只母狼,简直就像是从第七层地狱里来的怪物!”

母狼?艾莉亚晃着啤酒,满腹思量。神眼湖离三叉戟河近吗?她真希望自己有张地图。她就是在三叉戟河附近放走娜梅莉亚的。她并不想这么做,但乔里说别无选择,假如带着小狼一起回去,她便会因咬伤乔佛里而被杀,即使乔佛里被咬是活该也一样。他们大声叫骂了好半天,还扔了石头,最后是艾莉亚亲自丢中她,冰原狼才不再尾随。她现在大概不认得我了吧?艾莉亚心想,就算认得,也一定会恨我的。

穿绿披风的男人接着说:“我还听说啊,有次这只母老虎走进一个村庄……那天正好赶集,到处都是人,我告诉你,它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一口把个婴儿从他母亲怀里叼走。这事后来给慕顿大人知道了,他们父子几人发誓要宰了它,于是带着一群猎狼犬,一路追到母狼的窝,结果咧,一伙人差点全部送命,那群狗一只都没回来,一只都没有。”

“那只是谣言!”艾莉亚脱口而出,根本来不及阻止自己,“狼才不吃小婴儿!”

“你懂个屁啊,小子?”穿绿披风的人说。

她还没想到如何回答,尤伦已经抓住她的手,“这小鬼醉啦,就这么回事!”

“我才没喝醉,他们不吃小婴儿……”

“小鬼,出去……你给我乖乖待在外面,直到学会大人说话的时候闭上嘴巴,”他用力把她朝通往马厩的边门推,“快给我出去!顺便提醒马房小弟喂咱们的马儿喝水!”

艾莉亚浑身僵硬地走出去,气得要命。“他们不吃小婴儿!”她喃喃自语,边走边踢石子,石子滚到马车下停住。

“小子,”一个友善的声音传来,“可爱的小子。”

是被铐住的人中的一个在对她说话。艾莉亚小心翼翼地朝马车走去,一手按上缝衣针的剑柄。

犯人举起空酒杯,锁链喀啦作响。“某人想多喝一杯,某人戴着沉重的手铐,口很渴的。”三人中属他最年轻,个子纤细,面容清秀,嘴上总挂着微笑。他的头发一边红一边白,因为被关在牢里,加上长途跋涉,显得又脏又乱。“某人也想洗个澡。”见到艾莉亚看他的目光,他又说,“某男孩可以多个朋友。”

“我有朋友了。”艾莉亚说。

“我可没看到。”没鼻子的那个人说。他生得又粗又壮,一双手大得吓人,手臂、双脚和胸膛上都长满黑色体毛,连背上也不例外。看到他,艾莉亚不禁想起以前在插图书上见过的盛夏群岛的猩猩。由于他脸上那个洞,教人很难一直注视他。

秃头的那个突然张嘴,像只大白蜥一样嘶声怪叫,把艾莉亚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她吃惊地发现他张大嘴朝她吐舌头,可那东西不像舌头,倒像块割下的烂肉。“不要这样!”她冲口便道。

“在黑牢里,某人无法选择同伴。”红白头发的英俊犯人说。他讲话的语气不知怎的,竟让她想起西利欧,很像又很不像。“这两个人,他们没有礼貌。某人必须请求原谅。你叫阿利,对不对?”

“他叫癞痢头,”没鼻子说,“一头一脸生着癞痢的瘦小鬼。小心啊,罗拉斯人,小心他拿棍子揍你!”

“阿利,某人必须为他的同伴感到羞愧。”英俊犯人说,“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早知道他就不离家了。此人两个被囚禁的同伴出身低贱,他们是罗尔杰”——他拿酒杯朝那个没鼻子的人挥了挥——“和‘尖牙’。”尖牙又朝她嘶嘶怪叫,露出一口锉尖的黄牙。“某人必须要有名字,不是吗?尖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但他的牙齿非常利,所以某人叫他尖牙,他听了就会笑。你喜欢我们吗?”

艾莉亚连忙从马车旁退开,“不喜欢!”他们伤害不了我,她对自己说,他们都被铐上了。

他把酒杯倒过来,“某人会哭泣。”

无鼻的罗尔杰咒骂了一声,将酒杯朝她扔来。虽然他戴着手铐,行动不便,但若不是艾莉亚躲跳及时,沉重的锡杯很可能正中她的头。“你这小王八蛋,还不快给我们拿酒来!快去!”

“你别吵啦!”艾莉亚努力思索西利欧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她抽出练习木剑。

“你过来啊!”罗尔杰说,“你过来我就拿那根棍子插你屁眼,活活干死你!”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逼自己朝马车靠过去,一步比一步艰难。猛如狼,止如水。这些词句在她脑中响起,西利欧一定不会害怕。她继续靠近,直到几乎可以伸手触碰车轮,这时尖牙突然站起,伸手要抓她,铁铐被弄得吭啷作响。由于镣铐的关系,他的手够不到她,只能在离她脸半尺的空中挥舞。他嘶声怪叫。

她挥棍打他,狠狠地、准确地打在他一对小眼之间。

尖牙惨叫一声,连忙后退,接着使尽全身力气拉扯铁链,链子滑行,扭动,拉紧,艾莉亚听到大铁环紧扯着马车老旧的车板,木头吱吱作响。他那一双惨白巨手拼命想抓她,手臂上血管爆凸,但始终不能挣脱,最后他往后倒下,血从脸颊上破掉的水泡里流出。

“某男孩很勇敢,但不理智。”自称贾昆·赫加尔的人表示。

艾莉亚慢慢退离马车,突然有人伸手摸她肩膀,她立刻旋身,再度举起木剑,幸好来的是大牛。“你要干嘛?”

他防卫性地举起双手,“尤伦叫我们不准靠近那三个人。”

“我才不怕他们!”艾莉亚说。

“那你就是笨蛋,我可怕死了。”大牛的手落到配剑柄上,罗尔杰看了哈哈大笑。“我们快离开吧。”

艾莉亚拖着脚步,任大牛带她绕到旅店前,罗尔杰的笑声和尖牙的嘶叫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们。“要不要来练习打架?”她问大牛。她实在想找个什么来出气。

他吓了一跳,朝她眨眨眼。几撮浓密的黑发滑下,遮住他深邃的蓝眼睛,刚从澡堂出来,头发还是湿的。“我会伤到你的。”

“不可能。”

“你不知道我力气有多大。”

“你不知道我动作有多快。”

“阿利,这是你自找的喔。”他抽出普雷德的长剑,“这把剑虽是粗钢打造,却是真剑喔。”

艾莉亚抽出缝衣针,“这把剑是好钢打的,比你的还真。”

大牛摇摇头,“如果我砍到你,你能保证不哭吗?”

“你答应不哭我就答应。”她身子一侧,摆出水舞者的姿势,但大牛没动,只朝她背后看。“怎么了?”

“金袍子来了。”他面色一凛。

不可能!艾莉亚心想。可她一回头,果真看见六个身穿黑环甲,肩披金披风的都城守卫骑马自国王大道而来。其中一个是军官,穿着黑釉胸甲,上面缀了四个金碟子。他们在旅店前停下。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的声音彷佛在向她低语。她的眼睛看到马鞍下的白汗沫,显然马儿全速狂奔了好长一段。止如水,她拉着大牛的手,躲到一丛高大的开花树篱后。

“怎么了?”他问,“你干嘛啊?放开我!”

“静如影。”她小声说,一边拉他蹲下。

几个尤伦监管的人正坐在澡堂前,等着进浴盆洗澡。“喂,你们几个!”一名金袍卫士喊道,“你们是不是去加入黑衫军?”

“可能吧。”一人谨慎地回答。

“小子,你以为咱们不想吃你们这碗饭啊?”老雷森说,“听说长城可冷着咧。”

金袍子的军官下了马,“我接到命令,要找一个男孩——”

尤伦从旅店里走出来,捻着纠结的黑胡子,“是谁要找男孩?”

其他金袍卫士也陆续下马,各自站在坐骑旁。“我们干嘛躲起来?”大牛小声问。

“他们要抓的人就是我。”艾莉亚小声告诉他。他的耳朵里都是肥皂的味道。“你不要吵。”

“老头,要他的人是当今太后,不干你的事。”军官边说边从腰间抽出缎带,“看,这是太后陛下的御印和授权状。”

篱笆后,大牛难以置信地摇着头。“阿利,太后抓你做什么?”

她打了他肩膀一下,“你安静啦!”

尤伦摸摸上了金黄封蜡的授权状,“嘿,这玩意儿真漂亮,”他啐了一口,“不过啊,这孩子现在是咱守夜人的人,不论他从前在城里干过啥事儿,全都一笔勾消啦。”

“老头,太后可没兴趣听你发表意见,我也没有。”军官说,“这孩子我要定了。”

艾莉亚开始考虑要不要逃走,但她知道骑驴跑不过骑马的金袍子,况且她已经厌倦了逃跑。马林爵士来抓她时,她逃过,后来父亲被杀,她又逃了一次。假如她是个真正的水舞者,就应该拿着缝衣针出去把他们通通杀光,再也不逃避任何人。

“你谁也别想带走,”尤伦倔强地说,“这是有王法规定的。”

金袍卫士拔出一把短剑,“这就是王法!”

尤伦看着刀刃,“王法个屁,不过是把剑。刚巧我也有一把。”

军官微笑道:“你这笨老头,我有五个人。”

尤伦淬了一口,“我有三十个。”

金袍子们哈哈大笑,“就凭这种货色?”一个断了鼻梁的大个子说,“谁先上?”他边喊边抽出武器。

塔柏从稻草堆里拾起一根草叉,“我!”

“不,我!”胖胖的石匠凯杰克大叫,一边自他从不离身的皮围裙里拿出铁锤。

“我!”库兹从地上站起来,手里握着剥皮用的短刀。

“咱们哥俩好!”寇斯拉开长弓。

“我们全部一起上!”雷森说罢抓起他那根粗长的硬拐杖。

道柏光溜溜地从澡堂里走出来,抱着一团衣服,一看外面情形,立刻把手上东西全丢下,只剩他的匕首。“是不是要打?”他问。

“应该是。”热派急忙趴在地上找石头丢。艾莉亚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她恨死热派了!他为何甘愿为她冒生命危险?

断鼻似乎仍觉得他们很可笑,“吓吓,你们这群大姑娘快把石头棍子丢下,免得被打屁股哟。知不知道剑该握哪边啊?”

“我知道!”艾莉亚绝不能让他们像西利欧一样为自己牺牲性命,绝不行!她手握缝衣针,挤过树篱,摆出水舞者的姿势。

断鼻放声大笑,军官上下打量她一番。“把剑收起来,小妹妹,我们不想伤害你。”

“我不是女生!”她气得大喊。他们是怎么搞的?骑了大老远来抓她,现在她就站在面前,却只顾着笑话她。“我就是你们要的人。”

“他才是我们要的人。”军官举起短剑朝大牛比了比,他也走上前来,跟她并肩站立,手中握着普雷德的廉价武器。

军官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让视线离开尤伦,即使只是一刹那。转眼功夫,黑衣弟兄的剑已经贴上了军官的喉咙。“你谁都不许带走,否则我就切开你喉咙,瞧瞧里面长什么样。少来吓我,告诉你,店里头还有我十几个弟兄。如果我是你,我会赶紧扔开手上那把菜刀,屁股坐上那边的小肥马,然后他妈的给我逃回城去。”他啐了一口,然后把剑用力地戳了一下。“快点!”

军官手指一松,短剑落入尘土。

“这东西咱们就替你保管,”尤伦说,“长城守军永远需要好刀剑。”

“算你狠,这次不跟你计较,我们走!”金袍卫士纷纷收起刀剑,翻身上马。“老头,你最好赶紧夹着尾巴跑回长城去,否则下次给我碰上,我把这狗杂种和你的人头一起带走!”

“哼,阵仗我见得多了,你吓唬谁呢?”尤伦边说边用剑面一拍军官的马屁股,让它快步朝国王大道奔去。军官的手下急忙跟上。

等他们跑出视线范围,热派开始欢呼,没想到尤伦看来更加光火,怒道:“笨蛋!你以为他会罢手吗?下次他可不会这么客气,不会给我看他妈的授权状啦。把还在洗澡的人都叫出来,咱们这就上路。赶一个晚上,看能不能拉开一点距离。”他拾起军官遗落的短剑,“谁要?”

“我!”热派大叫。

“不准拿去对付阿利。”他剑柄在前交给男孩,然后朝艾莉亚走来,但他说话的对象却是大牛。“小鬼,看来太后想要你咧。”

艾莉亚糊涂了,“她抓他做什么?”

大牛眉头一皱,“那她抓你干嘛?你只是只阴沟鼠!”

“哼,你也不过是个私生子啊!”难道他是假装私生子?“你本名叫什么?”

“詹德利。”他的口气不太确定。

“我不知道别人抓你们俩干什么,”尤伦道,“总之他们别想得逞。两匹战马就给你们骑,一见金袍子就给我往长城跑,就当有只龙在后面追。你们放心,他们不关心我们的。”

“可你除外,”艾莉亚指出,“刚才那个人说要你的人头。”

“哼,这个嘛,”尤伦说,“要我脑袋搬家,我倒欢迎他试试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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