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青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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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青鸥奖”由太原理工大学1977级旅美校友郭小青、周渭鸥夫妇于2016年捐资设立,设优秀人才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团队奖,旨在回馈母校培养之情,奖励学校品学兼优、自励自强、奋发有为的优秀学生和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以及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母校学习和工作。现组织开展第六届“青鸥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才奖 (一)标准及名额分配 2023年“青鸥奖”设优秀人才奖 110人,每人奖励5000元。名额分配为:软件学院21人,宗复学院12人,求实学院77人(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人,剩余名额由求实学院按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尊敬师长。 2.了解“青鸥奖”设立的背景和目的。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团组织和班级活动、报告会、讲座、志愿服务、爱心奉献等)。 4.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年级在读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5.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成绩优异,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位于专业前15%,学习成绩均分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优先推荐。 二、优秀教师奖 (一)标准及名额 “青鸥奖”设优秀教师奖6名,其中为计算机专业教师设立至少1个名额。每人奖励1万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高尚,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无不良记录。 3.了解“青鸥奖”设立的背景和目的。 4.申请人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近四年无教学事故、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且非现任学校或学院党政正职及以上级别的教师。 5.同一教师再次申请“青鸥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四个学年。获奖及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必须从获“青鸥奖”后开始算起。 6.至少在十个及以上专业均开设的、一学年总计不少于32学时的本科公共基础课的授课教师。 7.申报教师必须满足连续四学年在学校工作,每学年讲授上述第6条规定的本科公共基础课(含实验课)学时数达160及以上。此次申报学时数及工作量的时间自2018年9月至2022年7月。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满足连续四年每学年学时数要求的,不可申报。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讲授计算机专业基础课的教师均可申请,申请条件除满足1-5外,还需满足近四年内每学年主讲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达到2门及以上。 (三)评审考察项目权重及说明 注:一项成果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每一个评选项目内各小项可以累加,累计分值不得超过项目满分分值,科研成果必须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优秀团队奖 (一)标准及名额 设立优秀团队奖1个,用于奖励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奖励金额为5万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团队具有专业性,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精神传承; 2.团队成员凝聚力强,风气优良,特色鲜明,有固定的指导教师,经常以团队形式全员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表现突出; 3.团队自组建以来对学校的体育、艺术、文化发展有较大贡献,具有榜样引领示范效应; 4.同一团队再次获得青鸥奖的时间需间隔4年。 四、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青鸥奖”优秀人才奖申报书》(附件1)和对“青鸥奖”的了解与认识; 2.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交《“青鸥奖”优秀教师奖申报书》(附件2)、两封推荐信(附件3,推荐信需来自其任职的学院同事,推荐信由推荐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学院)、学生推荐表(附件4)、对“青鸥奖”的了解与认识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3.符合申请条件的团队向学院提交《“青鸥奖”优秀团队奖申报书》(附件5)和相关支撑材料; 4.学院按照符合参评条件的公共基础课名录(附件6)推荐教师,本科公共基础课目录中的课程所属学院,每学院最多推荐2名申请人。另外,信息与计算机学院专业基础课教师可推荐1人; 5.学院择优推荐一个团队申报优秀团队奖,指导教师最多推荐2人; 6.推荐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青鸥奖”优秀人才奖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青鸥奖”优秀教师奖拟获奖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8)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提交“青鸥奖”办公室。 7.经“青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青鸥奖”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对获奖师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务必要通知到位,做好“青鸥奖”的宣传报道工作,如“青鸥奖”的设立背景、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 2.学院是“青鸥奖”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 学院评审工作组要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推荐,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评选工作高质量完成。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4日,报送地点: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31办公室。联系电话:3176209,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 1. “青鸥奖”优秀人才奖申报书 2. “青鸥奖”优秀教师奖申报书 3. “青鸥奖”推荐信格式 4. “青鸥奖”优秀教师奖学生推荐表 5. “青鸥奖”优秀团队奖申报书 6. 公共基础课程名录 7. “青鸥奖”优秀人才奖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8. “青鸥奖”优秀教师奖拟获奖人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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