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对象具有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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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对象具有什么特征

2024-07-17 05: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特征

  1、具有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但是,作品又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大量复制。

  4、作品不违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内容反动或者淫秽下流的作品,无论是否符合前三个特性,均不能构成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认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宪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成为依据。

  由此可见,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必须是有独创性、可复制性的,当然还是要合法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保护对象具有什么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还没能解决您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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