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购〔2022〕26号)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办法 ›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购〔2022〕26号) |
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我局对《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深财购〔2019〕2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