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荣获“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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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济宁市气象局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济宁市气象局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教育、夯实责任、定期排查、消除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一是常态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学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大讨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二是高度重视,夯实安全责任。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权责分明、层层压实。三是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及突出隐患,完善制度措施并推动落实。 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中,明确市气象局安全生产责任,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市气象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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