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苏州2023年购房、落户政策出炉!超新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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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苏州2023年购房、落户政策出炉!超新超全!

2024-07-16 06: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限购区域

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

吴江、太仓、昆山首套不限购;

不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政策

02

苏州限售政策

1、新房

取得不动产证起2年内不得转让。

2、二手房

不限售

3、限售区域

限售区域: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张家港

不限售区域:昆山、常熟、太仓

4、家庭若有新出生人口(二孩及以上),出让房屋没有限制。

5、实施时间

2022年5月9日起实施。

政策

03

苏州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常熟、张家港20%)

2、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常熟、张家港2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40%;(常熟、张家港3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以以上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

04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年6月11日起,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适用范围是: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

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落户

05

苏州落户政策

关于落户,苏州市区(姑苏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有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租房落户(需满足积分落户的条件)、投靠落户等方式。

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值得注意的是,吴江、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也取消了房迁落户。

人才落户

一、人才落户新政,重点内容如下:

1、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二、实施细则

三、受理单位

积分落户

申请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时间安排:

积分落户

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

落户达标积分值公示:8月31日前

积分落户准入名单公示:9月上旬

办理户籍迁入:在30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积分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属地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具体的积分项目按《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进行计分。

居住证,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社保,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

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加分信息▼

投靠落户

一、子女投靠

1、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3、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符合1~3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4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二、老人投靠

1、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3、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4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三、夫妻投靠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2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四、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另外还有投资落户。

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政策

06

苏州园区、新区人才优购房政策

园区人才优购政策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已于2019年6月6日发布实施,为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会同园区人才办对相关规定做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才优购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政策原文: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解读:申请优购房,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到申请之日为止,要在园区就业、创业且在园区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下列三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1)在园区工作,社保、个税没有缴纳在园区;(2)不在园区工作,但社保、个税缴纳在园区;(3)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即通过园区企业第三方代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

2、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既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也包括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指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对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各级领军人才不做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要求,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放宽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至3个月及以上。

二、通过离婚或将现有房产转移给父母等近亲属后造成无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优购房吗?

政策原文: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解读:

1、为了防范刻意通过离婚方式取得人才优购房资格,明确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的限制。 2、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父母等近亲属后造成无自有住房的,目前可以申请优购房。但如果申请人刻意通过这种方式造成无自有住房的,不仅背离了园区出台政策的初衷,而且还要缴纳房产交易税费,该房屋5年内将被限制转让,期间还可能因家庭纠纷、房产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诸多风险,申请人应当审慎决策。

三、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房,如何认定?

政策原文: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3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限期内未提供的,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解读:

1、申请人及家庭拥有的住房正在进行二手房转让交易(即卖出),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2、申请人及家庭已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即买进),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3、申请人及家庭有购房网签记录,但该住房已转让且登记至他人名下,须在限期内提供转让证明材料(易主证明)。

四、人才优购政策可以享受几次?

政策原文: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解读:申请人符合优先购买资格且已认购房源后,不得再次享受优先购买政策。如本次没有买到优购房,还可以申请园区其他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人才优购房项目。

五、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怎么办?

政策原文: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含非优购房房源)。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

解读: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以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该项目同一批预售的所有剩余房源一起选购,或重新申请园区其他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人才优购房项目。

新区人才优购房政策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或个税,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符合苏州市购房政策,在苏州高新区范围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二、房源供应

1、首先在狮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楼盘进行试点,后期视市场情况推广至其他板块。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抽取不多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购房。

政策

07

苏州学位新政

家长们在购买学区房前一定要特别注意。

如果是新房,一般是不划分学区的,在交房之前学区未定,切勿听信销售“我们肯定是这个小区”类似的言辞。一般都是就近分配。

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注意该小区之前学区是否有过纠纷。目前对苏州的购房者们影响比较大的政策就是“公民同招”和“园区的九年一学位”!

▌九年一学位

在这之前,我们回顾一下苏州目前的学区政策。

苏州现行学区政策

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均可按三口之家计算,也就说只要≥54平即可。

如果是离异家庭,父母其中一方带一个孩子,≥36平即满足条件。

监护人的唯一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没有面积限制。也就是说苏州六区内只有唯一住房,低于人均18平也可作为入学依据。

以上情况都是针对公办学校而言。

园区九年一学位

2019年5月16日,园区权威发布《园区调整新购住房学位政策》,强调学区“五年一学位”变“9年一学位”,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用一张表格简单阐述一下园区的“九年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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