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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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招生简章

2024-07-04 13: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招收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3年招收领域为音乐、电影和广播视。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招收留学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报考方式

申请者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北京大学2023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   申请资格

1、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院校所授予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

4、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等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二)   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纸质材料的送交及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建议使用EMS)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30室,留学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三)   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研究生):请登陆北京大学留学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粘贴2寸免冠证件照。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拟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下载网址:http://www.isd.pku.edu.cn/cyxz.htm)。

5、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www.isd.pku.edu.cn/cyxz.htm), 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注:推荐信也可由推荐人通过本人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6、语言(汉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或其他汉语水平证明文件。汉语水平考试(汉办HSK)6级210分以上,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视频类作品等能够展现本人相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请保存在U盘邮寄,不接收网盘链接或网址链接。(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和视频类U盘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在申请时间截止之前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如邮寄申请材料,请在信封上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   申请费用

每个志愿的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

申请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前确认缴纳申请费。接受现金、银联卡支付和网上支付(根据留学生网申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不予退还。申请材料不全者或未成功缴纳申请费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五)   院系初审

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者的申请材料转到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院系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名单。

复试拟于2023年3-4月进行,我院将通过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及复试方式等。申请者需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六)   院系复试

艺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专家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复试专家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招生专家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向院系招生工作小组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七)   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复试结果,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留学生办公室予以公布。留学生办公室于2023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文件。

(八)   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培养方式

本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三、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

非全日制学费总额为10万元人民币,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91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0 室,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06275123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isd.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30室,留学生办公室,邮编为100871

关于签证及其他事项请参看《北京大学2023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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