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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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14: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航海日志 Deck log book 国家标准项目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航海日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935-Q-3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8-22 申报日期 2022-1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6-0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目的意义

航海日志作为记载船舶在航行和停泊过程中主要情况的载体文件,是船舶重要法定文书之一。

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进行监制,船籍港海事主管机关进行登记和签发。

随着航海技术快速发展,船舶技术、安全管理、航行要求、填写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标准借鉴的国际公约、国家标准已先后修订,配合使用的强标《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已发布,修订实施20余年的《航海日志》有助于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事局的海事监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现行标准规定了航海日志记载的基本要求、保管要求、格式、页面设计、记载内容、常用船位及其缩写代号、记录符号、云状、常用船位及其对应符号以及印刷要求。适用于所有国际航行的中国籍海船和500总吨以上沿海航行的中国籍船舶。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可参照执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修改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际航行的中国籍海船和500总吨或主机总功率750KW以上沿海航行的中国籍船舶; 2)完善记载要求; 3)完善保管要求,对保存期过后文书的处置要求进行了修改; 4)删除登记和签发要求,依据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执行; 5)完善《航海日志》记载的内容,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完善了记载项目的表述; 6)修改日志格式内容,依据记载内容对日志格式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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