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为何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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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为何当选?

2024-07-15 04: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特朗普为何当选?

——关于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反思[①]

 

王希

《美国研究》2017年第3期

 

〔内容提要〕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是近年来争夺最激烈、火药味最浓、政治分化最严重的一次大选。特朗普作为一个“圈外人”,在选前并不被媒体和民意测验看好,但却意外地赢得了大选。促成特朗普当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总统选举进程的“专业化”与“精英化”操作、极化政治的发展与体制僵局的常态化、全球化时代美国价值观的分离与对峙,以及由“权力重组”和“权利重组”衍生而来的“选民重组”。这些因素深刻地影响了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并给21世纪的美国民主政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 美国政治 总统选举  2016  特朗普  极化政治  反建制  选民重组 价值观分离

 

 

2016年11月9日凌晨2点,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美国总统大选终于尘埃落定: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击败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当选为第45任美国总统。在全国538张总统选举人票中,特朗普赢得了306票,比希拉里赢得的232票多出74票,这虽然不是一种压倒性胜利,但超过了当选需要的270票。美国主流媒体和民意测验事先预测希拉里将大胜特朗普,但选举结果却将这个预测变成了美国总统选举史上最大的误判。消息传来,聚集在纽约市曼哈顿特朗普竞选总部的支持者们先是难以置信,继而欣喜若狂。希拉里的支持者则是哀声一片,许多人倍感震惊,顿时陷入失语之中。大选前夜,无数的民主党人曾经期待,在他们于2008年选出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奥巴马)之后,他们要在2016年选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续写美国民主的“奇迹”。然而,在参加投票的1366.69237万美国选民中,有46%的人并不想分享这一期待。的确,就普选票而言,希拉里是赢家,她赢得了全国48%的选民的支持,赢得的普选票比对手足足多出286万张,但因为总统选举程序规定只有赢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才能当选总统,她最终未能冲破美国政治中最高和最后一块“玻璃天花板”。[②]对这位在美国政坛拼搏了30年、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担任过联邦参议员和国务卿等职务、收获过无数荣耀、同时也饱受过无数攻击的女政治家来说,2016年大选带给她的是一场伤痛,并且是一场将“延续许久”的伤痛。[③]

希拉里的伤痛也将是她的支持者的伤痛。后者感到伤痛,并不一定是因为希拉里落选——即便在她最忠诚的支持者中,也有许多人并不认为希拉里是一个无懈可击的总统候选人。人们感到伤痛是因为他们必须接受一个现实:一个在他们看来最不适合做总统的候选人居然经过民主程序而当选总统。大选结束的第二天,《纽约客》杂志主编戴维·雷姆尼克(David Remnick)发表专论,用“一场美利坚的悲剧”的醒目标题来形容特朗普的当选。在他眼中,特朗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粗俗不堪,浅陋无知,蔑视少数族裔和女性,无视事实与科学,靠煽动仇外主义情绪和鼓吹白人至上主义思想而当选,一想到他要进入白宫,人们无法不感到“恶心和深深的忧虑”。他宣称,特朗普的当选对于美国国内和国外的“本土主义、威权主义、贬损女性行为(misogyny)和种族主义”来说是一场“胜利”,但对于美国宪法和自由民主体制来说则是一场“悲剧”。[④]《时代周刊》虽然将特朗普选为2016年“年度人物”,但给出的理由却是特朗普在竞选中利用蛊惑人心的方式操纵了选民的绝望感,动员起一支“隐秘的选民队伍”(a hidden electorate),将他们的愤怒活生生地倾泻到选举政治之中,并不惜“以摧毁昨日的政治文化”为代价来“建构明日的政治文化”,从而在选民中制造“我们vs. 他们”的深深裂痕。所以特朗普应该获得的更为合适的头衔不是“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而是“美利坚分裂国(President of The Divided States of America)总统”。[⑤]

历史的诅咒与魅力皆来自于它的不可预测性。也许要等到若干年之后,学者们才能掌握所有的关于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信息。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们才能真正透彻、准确地解读2016年大选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这次大选对于美国政治、美国民主和美国历史的意义。但是,有两点是清楚的:一是特朗普赢得了大选;二是特朗普创造了历史——他以一个“圈外人”(outsider)的身份,在党内初选和总统大选中战胜了众多的“建制派”竞争者而当选。

特朗普赢在何处?如果将2016年与2012年的美国总统大选结果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民主党和共和党对全国50个州中的44个州的政治分割基本相似。换言之,44个州的政党归属在两次大选中并没有发生变化。唯一发生变化的是位于中西部“锈带”(Rustbelt)地区的五个州——衣阿华州、威斯康星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南部的佛罗里达州。这六个州在1968年以来的总统大选中曾反复为民主党和共和党赢得过,其政党归属并不稳定,俗称“摇摆州”(swing states)。六个州总共拥有总统选举人票99张,它们在2008年、2012年大选中为奥巴马所赢得,是当时民主党建构的选民联盟的关键部分。[⑥]在2016年大选中,如果两党能够像2012年大选那样继续保持对其他44州的分割,希拉里只需赢得这六个州中任意四个州的普选票并进而赢得它们的总统选举人票,就能赢得大选,但她没有做到。特朗普却在上述六个州成功“翻盘”,赢得了这些州的普选票多数,进而赢得了它们的总统选举人票,破解了奥巴马和民主党人在2008年、2012年建构的选民联盟。[⑦]这些州的普选票结果显示,除俄亥俄州之外,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得票十分接近,在最接近的密歇根州,特朗普仅以1.0704万票的多数获胜。[⑧]从这一角度看,特朗普之所以赢得了2016年总统大选,关键在于他赢得了上述六个“摇摆州”中足够数量的“摇摆选民”的支持。

有几个明显的理由可以解释特朗普的胜利。首先,“摇摆州”的选民给了特朗普最关键的支持。他们当中不乏曾在2008年、2012年大选中支持过奥巴马的人,但他们觉得在奥巴马执政的八年中,并没有分享到他所承诺的改革的好处,故而转向支持共和党——这可能是特朗普获胜的最直接原因之一。其次,共和党党内一开始竞选者众多,且都有各自的势力范围,但在特朗普获得党内提名之后,这些人的追随者群龙无首,被迫“归顺”特朗普,使他能够整合原本分崩离析的共和党派别。譬如为了赢得原来拥护泰德·克鲁兹(Ted Cruz)的宗教保守派选民的支持,特朗普向他们承诺,当选后要提名一名保守派大法官来填补著名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宁·斯卡里亚(Antonin Scalia)去世之后在联邦最高法院留出的空缺。这个承诺对宗教保守派选民很重要,因为他们希望借最高法院之手推翻关于妇女堕胎权的“自由派”判决[⑨]。再者,对手的“带病”参选给了特朗普原本并不存在的机会。希拉里虽然拥有傲人的资历,竞选中所表现出的沉稳、大度和不卑不亢也可圈可点,可以说是“政治正确”的典范,但因为她在担任国务卿期间曾使用非官方的电子邮件系统,联邦调查局对她是否泄密展开过调查,“邮件门”事件令她的竞选从一开始就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另外,在她担任联邦官员期间,她和丈夫比尔·克林顿创办的克林顿基金会曾接受过国内外富豪的捐款。为了筹集竞选经费,她又与华尔街的大资本势力频频接触。所有这些都给对手留下了把柄,成为她滥用公职和进行利益交换的证据。这种指责也严重影响了许多选民尤其是白人女性选民对她的信任。[⑩]最后,在竞选的冲刺阶段,虽然奥巴马及其夫人米歇尔积极为希拉里助选,希拉里曾经的党内对手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也努力说服自己的支持者改变立场,但他们都未能成功地将自己的政治感召力转化成为支持希拉里的力量。此外,少数族裔(包括非裔、拉美裔和亚裔)曾经在2008年、2012年极为热情地支持奥巴马,但这次他们没有给予希拉里一个至少同等的支持率。

上述这一切对解释特朗普的获胜都是重要的,但仍不足以说明特朗普为何初次参选就能够获胜。在特朗普的支持者中,有许多人对他作为政治人物并无好感,认为他并不具备美国总统应具有的品质、素质、能力和操守,也有支持者对他的“政治不正确”言行极为反感,但当他们站在投票机前时,仍然选择了他。的确,在参选和当选之前,特朗普是一名毁誉参半的地产商人,一直在追求自身商业利益的最大化,也曾涉足影视界和大众娱乐文化,从未担任过任何形式的公职,也没有从政经验,对国际事务更是知之甚少。与20世纪后期竞选成功的总统候选人相比,他既没有艾森豪威尔的资历、肯尼迪的魅力、约翰逊的经验、尼克松的深沉、里根的口才、卡特的质朴、比尔·克林顿的圆滑,也没有乔治·布什的家族背景,更没有奥巴马的理想主义激情。从大选一开始,他似乎就要做一个极为异类的候选人,执意要挑战“建制派”的规矩。他不按常理出牌,拒绝公开个人的财产信息,拒绝对过去的错误行为表示歉意(即便在他2005年侮辱女性的言论被曝光之后也依然我行我素),时常口出狂言,大肆攻击外来移民和少数族裔,言他人之不敢言,甚至拒绝承诺接受败选的结果。即便有这样的表现,特朗普仍然在大选中获胜,这是为什么?特朗普用什么“法术”赢得了选民的支持?是选举制度造就了他,还是他利用了选民?位于“摇摆州”关键位置的选民为什么放弃希拉里这样一个既熟悉国内外政治又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政客,而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不靠谱的“圈外人”身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诚然,近期美国政治的发展对2016年大选的结果有直接的影响,但特朗普的当选并非是一种因为选民的失误而偶然取得的成功,而是因为更久远、更深层的原因所致。笔者希望从历史的视角来观察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与运作、现代政党政治文化的演进、不同美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冲突以及全球化时代特朗普支持者的心理状态,并探讨它们与特朗普当选之间的微妙关系,以此来更好地理解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更深入地思考美国民主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挑战。

 

   精英化的政治运作与“反建制派”的政治

 

在2016年总统大选中,特朗普始终以“圈外人”的身份来标榜自己,将自己与党内党外的“建制派”候选人区分开来。事实证明,这是一种用意颇深的竞选策略,目的是利用“反建制派”(anti-establishment)和“反精英主义”(anti-elitism)的口号来迎合选民对现行官僚体制的不满和不信任,激活“沉默的大多数”的参与感,打造一支“建制派”不屑一顾的新的选民队伍。初选是党内选举和赢得党内提名的必经程序,只有赢得初选,才能进入大选,然后才有赢得总统职位的希望。与其他所有的竞争者一样,特朗普想要赢得大选,必须遵循和使用选举体制,但他的做法是利用体制来反体制。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最初是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其基本程序是,总统选举分两步走,先由各州选民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经过二百多年的演变,这一制度的实际运作已经与原始设计相去甚远。19世纪上半叶政党政治介入总统选举之后,两党制逐渐形成,“团体制”(unit rule))和“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 )的规则在各州得以实行,将总统选举人变成了政党意志的代言人,主要政党控制了总统选举的程序设置与运作。[11]20世纪初,党内初选制作为“进步时代”的一项政治改革措施得以启用,改变了总统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将政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从原来由政党大佬在全国党代会上通过幕后交易来决定,改为由本党基层选民通过初选来决定。这本身是一项“去精英化”的政治改革,但也拉长了竞选周期,迫使竞争者至少提前一年半进入竞选,因为初选是一种自由竞争,参与者众,竞争十分激烈。漫长的竞选周期和广泛的选民动员(包括在竞选中采用收音机、电视等新型传媒技术来动员)都大大增加了竞选的花费。所以,从初选开始,竞选者必须全力以赴,筹集竞选资金,并与党内各种派别和选民利益集团进行周旋,以获得它们的支持。竞选者尤其必须力争在最初的几次初选中取得胜利,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吸引到后续的竞选捐赠。所以,初选的竞争时常变成一种党内同仁在筹款能力方面的竞争。

为了赢得初选,党内竞选者建立起专业班子,负责筹款、动员选民、传播政策主张、开拓公共关系等工作,打通各种关节,在联邦和州的政党体系中设立联络人负责关乎利益的谈判。久而久之,总统选举变成了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程序清楚、操作专业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拥有一批负责筹划、设计、咨询和操作的专业人才,并建构起一个范围广泛、盘根错节的人脉网络。这个网络对于一个主要政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卷入其中的人往往被视为“建制派”的一部分。“建制派”的核心层应该包括政党的资深领袖人物、国会议员、联邦政府官员、政党全国委员会和州委员会成员、州议会议员和州政府官员等。新闻界、学术界、文化界、军界和商界与政治权力关系密切并掌握了实质性话语权的人,可以被视为“建制派”的外围。“建制派”是一种定义模糊的概念,也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卷入其中的人分享本党的基本理念,负责为本党设置政治议程,化解党内异议,并在国会和总统选举中施加影响,决定本党候选人的选择和竞选资金的分配。

初选制的实施改变了政党全国委员会的功能,使它不再控制候选人的提名,而成为为候选人提供服务的一种机制。1971年通过的《联邦竞选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及其后来的修订法对总统竞选的个人捐款数额做出限制后,政党全国委员会开始负责接受来自其他渠道的捐赠。政党也将从各种名目的政治行动委员会那里接收的捐赠分发至州和地方党组织,用于选民动员或建构基层网络。同时,政党动员和接触选民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基层选举动员包括政策宣讲、选民与候选人互动等,在现代政治体制下,选举方式发生了改变:电脑程序根据选民参加选举的历史对选民进行识别和排序,以区别对待;要求捐款的群发信件取代了传统的社区动员。选民因此失去了他们曾经拥有的与政党之间的情感和社会联系,政党也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动员那些有捐款能力或有意参与选举的选民,对普通选民及其关心的问题逐渐丧失了兴趣。[12]政党竞选纲领的写作成为一个由专家和精英掌控的过程,普通选民与政党上层之间的政治纽带和意识形态情感发生断裂。在这种情况下,政党上层成为一种特定的“圈子”,“圈外人”难以进入,“圈内”人则变得越来越依赖党内网络来获取权力。在精英设计的选举程序中,普通选民仍然行使投票权,但他们只能在一个议程被设定、话语被精英分子设计的框架中按既定程序投票,参与性民主中的“民主性”被稀释,选民的参政热情受到极大的打击,普通选民对“建制派”的反感与不满由此而生,并与日俱增。特朗普打出“圈外人”的旗号、明确提出反“建制派”的做法,极大地迎合了基层选民的“造反”心理。

特朗普要反的实际上是多个“建制派”,既包括共和党“建制派”,也包括民主党“建制派”,同时还包括那些在媒体、学界、文化界和商界由精英分子组成的“建制派”。一句话,他要反的是包括联邦政府在内的整个官僚机构以及由此构成的统治体系。在竞选中,特朗普刻意将各种“建制派”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将他们笼统塑造成一种无视普通人的基本利益和基本诉求、只乐于彼此间进行利益交换、不惜损害美国国家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成员。基于这种立场,他在初选阶段着力强调自己的“反潮流”特征,将党内竞争对手斥为“建制派”,抱着毫不在乎的赌一把的心态,刻意在初选辩论中以出格甚至横蛮无理的表现挑战对手。

特朗普进入初选之后,刻意扮演了一种搅局者的角色,采用了一种出其不意的极端做法,不按秩序出牌,无视媒体,肆意表现“政治不正确”,经常口出狂言,颠覆了传统的选举规范,也破坏了媒体与竞选者原有的交往规则和基本礼貌。他在第一次公开辩论中,便以咄咄逼人的态度回应福克斯新闻电视台女记者的提问。虽然他的表现引起了媒体人的愤怒,但选民对他的欢迎程度不降反升。特朗普应对媒体的技能十分娴熟,以肆无忌惮甚至玩世不恭的态度来对待一向自以为可以呼风唤雨的媒体,不断制造轰动新闻和轰动效应,结果是有效地利用媒体为他做了免费广告。他不期望媒体对他进行公正的报道,更不指望媒体说他“政治正确”。他需要的是借用媒体为他造势,将媒体变成他的竞选工具和最有力的助选助手。[13]与此同时,他也借助推特等新传播技术,不断发布消息和意见,从而建构起一支由支持者构成的网络选民队伍,并通过他们传递消息。

特朗普的16名党内对手虽然精明老道,志在必得,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因受“建制派”文化的约束,仍然希望通过稳妥、中庸的政策设计和循规蹈矩的竞选表现来博取选民的好感与媒体的支持,特朗普的异类表现令他们阵脚大乱,应对不及,接连败下阵来。特朗普直截了当地将埋藏在其他共和党人心底的话讲了出来,虽然极富争议,但却产生了轰动效应。最终,特朗普赢得媒体的高度关注,始终占据着共和党竞选消息的头条,吸引了共和党选民的注意力,在初选中制造了“涟漪效应”,并很快脱颖而出,最终在2016年7月共和党全国大会召开之前将对手一一逼退——包括最被看好的强劲对手杰布·布什(Jeb Bush),提前锁定了共和党全国大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14]在初选初期,一些共和党“建制派”大佬对特朗普十分反感,但随着其他竞选者一一退出,“建制派”已经无力阻止特朗普的崛起,因为他赢得了党内民意的支持。根据共和党的规定,获得初选胜利的竞争者不仅将获得本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而且将成为党的领袖。这样,特朗普就从对共和党“建制派”的批判开始,借用共和党初选的程序,成功地“劫持”了共和党,让共和党变成了帮助他赢得大选的工具。[15]

 

   极端政治的常态化与民主的变异

 

“极端政治”(extreme politics)是特朗普竞选的一个特征。所谓“极端政治”,即在政治竞争中采取不妥协的立场,追求一种极端化的目标。如果两党均采取不妥协的态度,“极端政治”便有可能演化成为“极端化政治”或极化政治(polarized politics),并导致宪政体制的低效和瘫痪。

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达特(Richard Hofstadter)曾对美国政治史做过一个十分著名的观察,即美国历史上的政治精英群体无论在意见和立场上如何相左,实际上分享着一套共同认可的信仰。他们尊重财产权,信仰经济个人主义的哲学,欣赏竞争,并将资本主义文化所包含的经济美德视为人的必备品质。这些基本信仰最终转化成为美国政治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原则,即捍卫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尊重个人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强调机会的价值,允许个人利益和独立自主在法治范围内的自然生长,并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具有仁爱之情的社会秩序。[16]虽然这一观察在后来受到批评,但“共识”之说却不是没有道理的。纵观美国政治发展的历史,保障美国政治体制有效运行和稳定的是两种共识:一是“意识形态共识”(ideological consensus);二是“体制共识”(institutional consensus)。前者凸显美国人对美国政治的基本原则的认同和支持,后者则强调美国人对共同认可的宪政程序的尊重。美国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众议院每两年选举一次,无论竞争多么激烈,两党都会遵循同样的规则,合法竞争,轮流执政。不仅在总统和国会层面如此,在州一级政治中也是如此。因为存在这种共识,所以竞选失败的政党始终怀有在下次竞选中获胜的希望,并且会积极通过宪政体制中的“谈判”与“妥协”机制来推进自己的政治主张。这两种共识的存在和相互作用有助于避免“分裂政治”(divisive politics)的出现——至少可以遏制其蔓延和深化。如果两党在意识形态方面势不两立,则很可能会在实际政治中滥用体制,使其原本具有的妥协功能丧失效力,导致美国政治陷入僵局。而体制僵局一旦形成,就难以破解,政治便会走向极端化,极化政治便会取代“妥协政治”。

无论是哪一种共识,都需要得到承认、培育和维护。共同分享的价值观、运作有效的政府体制以及具有政治眼光和政治斡旋能力的领袖人物,对于意识形态和体制共识的建构至关重要。宪政的功能之一是建构和维系共识,而民主政治(包括选举政治和政党政治)则是建构共识的手段和程序。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建制派”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政治共识的产物,他们之间存在默契,维护着共同遵守的原则。除了程序上的共识制造和共识维系之外,共识文化也渗透到美国政治的行为规范与实践之中。有的时候共识会遭遇危机,变得非常脆弱,甚至会崩溃,但如果核心共识的机制能保持稳定,新的共识仍然可以被建构。反之,如果核心共识变得脆弱,重大危机便不可避免。

共识的消失将导致极化政治的产生和生长,其特征是政党的“党派性”(partisanship)取代“公共性”成为权力政治的游戏规则,并渗透到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联邦政府三权之中。国会的权力分配(包括重要委员会成员位置的安排)与一个议员的“党派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党派性”要求议员在立法表决时对政党的立场做到绝对忠诚,要求议员即便在本党利益与本选区选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也要以党的意志为重。这样的要求便产生出一种宪政悖论:国会议员的代表性发生了转向或变异,他不再代表本选区所有选民的利益,而只代表他所属的政党的利益,或只代表那些同党选民的利益。“党派性”对选民利益的分割是对原始宪政设计中的民主性和地方性的背叛。极端政治或极化政治的出现,意味着妥协空间的缩小乃至消失。政党政治中的“党派性”与民主政治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发生了冲突,导致民主体制中的代表性发生变异或断裂——议员听命于政党,而不是选民。这种情形会使选民对选举体制的公正性丧失信心,使选民动员变得更加困难。当投票人数减少时,政党会加强对所谓“积极选民”的控制,控制手段也不断改进,基层党工干部与选民的亲密接触被事先制作的电视竞选广告所代替,而竞选广告又是政党或与之相关的利益集团出资制作的,其结果是选民与选举程序变得更加分离。

极化政治的发展要求政党从长计议,提前布局,制造和维护对本党有利的国会选区,从政治分割的角度减少乃至消灭两党竞争,不给对手在本党控制区域内组建有效选民联盟的机会。换言之,就是将反对派选民当成一个不确定因素,在大选来临之前将其消化掉,以确保本党能始终控制某国会选区乃至某州的总统选举结果。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一种情况的产生,即越来越多的州在总统大选中连续为某一政党(民主党或共和党)所赢得;或者说,越来越多的州的大选结果为某一政党连续锁定,这些州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一党州”(one-party states)。当一个政党能够比较长期而不间断地连续赢得某州时,反对党一般不太愿意在这些州投入过多的竞选人力和财力来动员选民“翻盘”,因为这样做需要大量资源,而且往往是得不偿失的,在大州尤其这样。譬如,共和党对得克萨斯州的“锁定”和民主党对加利福尼亚州的“锁定”,都属于这种情况。下表显示的是1968年以来所谓“一党州”的数量逐渐增加的情况。

 

1     在总统大选中连续为同一政党所赢得的州的统计

大选年

连续为共和党所赢得的州数

连续为民主党所赢得的州数

摇摆州数

1968

8[17]

1[18]

42

1972

9

1

41

1976

9

2

40

1980

13

2

36

1984

13

2

36

1988

14

7

30

1992

13

15

23

1996

16

15

20

2000

22

16

13

2004

22

17

12

2008

22

21

8

2012

24

21

6

 

资料来源: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U.S. Electoral College, Historical Electoral Results, Electoral Votes, by State,” available at: http://www.archives gov/federal-register/electoral- college / votes /votes_state.html.2017.1.7。.

 

从表中可以看出,自1968年开始,“一党州”的数量逐年增加,从1968年的九个州[19]增至1988年的14个州。[20]到2008年民主党人奥巴马参加总统大选时,50个州中有22个州长期为共和党所赢得,成为所谓的“红州”(red states);另外21个州长期为民主党所赢得,被称为“蓝州”(blue states);除哥伦比亚特区(属于“蓝州”范围)以外,全国50个州中只有八个州继续处于两党竞争的“摇摆州”的位置。[21]在2012年大选中,奥巴马丢掉了二个州,印第安纳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从支持民主党转向支持共和党。到2016年大选开始的时候,两党的政治分割基本不变,两党的竞争则集中在中西部“锈带”地区的“摇摆州”和南部的佛罗里达州,而帮助特朗普赢得大选的正是这些州。如果两党竞争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展开,结局可能会有所不同。

极化政治也严重影响了国会的立法效率,经常性的体制僵局则进一步打击了选民对政治体制的信心。党争垄断了近年来美国政治的运作,两党能达成共识的立法问题越来越少,具有重大改革意义的公共政策的推动变得越发困难。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两党之间的合作(包括理解、默契与相互妥协)是非常重要的,不同权力机构(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之间的合作与默契也非常重要。在国家遇到重大危机(如战争、经济危机或恐怖主义袭击)的时候,这种合作比较容易进行。当一个政党要推行一种贯彻自己理念的改革时,必须首先拥有体制资源的保障和支持,也就是说,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同时占有总统职位和控制国会两院的多数席位。从1932到1968年,民主党对总统和国会的同时控制长达26年,而共和党在其间只控制了二年,另外八年为两党分治(divided control)的时间,即两党分别控制白宫或国会或国会中的一院,而未能完全掌控立法权和执法权。这一时期是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和约翰逊的时代,民主党人利用这种体制上的机会推动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包括罗斯福新政和“伟大社会”),创建了“新政自由主义”(New Deal Liberalism)的政府治理模式。在1969年到2008年的40年内,两党单独同时控制白宫和国会两院多数席位的情况不多,分别为六年左右,而两党分别控制白宫和国会的时间则长达28年。[22]所以,自1968年之后,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没有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体制资源来建立和维系一个长期性的政策模式。这一段时间也正是美国和世界的形势发生急速变化的时期,各种需求和要求增多,国家需要在内政和外交上采取较为统一、长期和具有延续性的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持续不断的党争对建立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国家发展框架构成了障碍。

奥巴马于2008年胜选之后,一度拥有很高的民意支持率(他以365张总统选举人票大胜麦凯恩,后者获得173张选举人票),众多选民对他寄予很高的期望。同时,民主党人控制了国会两院的多数席位(但不是绝对多数),他自己也表示要进一步推动“新政自由主义”政府模式的计划,但最终他未能做到这一点。在奥巴马任期内,严重的党争导致立法机构几近瘫痪,两党达成共识的话题越来越少,各自推动的利益都无法有效地转化为政策。奥巴马力图推动医保改革,但最终做出了巨大的妥协,而他所推行的医保法案目前正面临被废止的危险。在他的第二个任期内,面对国会共和党人的党派政治带来的压力,奥巴马只好借助行政命令来推动他的其他改革,包括移民政策的改革和“跨太平洋贸易协定”(TPP)的推进等,但这种做法反而加剧了极化政治。总统与国会的对峙几乎成了奥巴马总统执政时代的同位语,党派情结大大超越了国家情结,党派性成了主导的意识形态,超越了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奥巴马有改革的意愿,但他没有足够强大的政治资本和恰当的历史机会来构建两党共识。对共和党保守派来说,奥巴马政府所代表的意识形态及其对美国未来的设想是一种极为“清楚而现实”的威胁。在他们眼中,奥巴马是一个“并不美国化的”美国总统,他的肤色是黑的,他的名字中带有穆斯林的味道。在普通白人眼中,奥巴马不过是“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的受惠者,而他的成长经历又显示他是美国精英阶层的一分子。奥巴马本人无疑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他缺乏罗斯福曾经拥有的利用危机来整合政治力量的能力和资源。他受到的牵制太多,无法给选民带来他们需要的改革。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何他在“锈带”地区的支持者在2016年大选中选择离开民主党,转而把选票投给特朗普。宾夕法尼亚州卢塞恩县(Luzerne County)的例子可以生动地说明这一点。

奥巴马在2008年、2012年的大选中赢得了宾夕法尼亚州,但在2016年的大选中,特朗普以四万普选票的多数赢得了该州,打破了共和党自1988年以来从未赢得宾夕法尼亚州的纪录。卢塞恩县有5644名民主党人在2016年改换了党派身份,在选民登记时从民主党人变成了共和党人,这样他们便可以参加共和党的初选。相比之下,该县只有1000多名共和党选民改变身份,变成民主党人。从2008年到2014年,该县的拉美裔人口增加了一倍,达到了人口的9%。当地原住居民多为白人和老人,他们认为外来移民尤其是非法移民抢走了工作机会,并带来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该县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普通白人生活贫困。该县的贫困率高于州的平均水平,有1/5的带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处在贫困之中。另外一个问题是失业率高,当地制造业的工作机会自2009年以来已减少了10%。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地居民非常欢迎特朗普提出的对移民实施严格控制、强制递解非法移民出境、反对全球化、反对美国工厂搬迁至海外等主张。当地人希望特朗普能够给他们带来工作机会,阻止非法移民大量进入美国。在听了奥巴马的八年说教之后,他们不再相信“体制内”的人,也不相信全球化会给他们带来好处。在他们眼中,希拉里是擅长说教的“圈内人”,而作为商人的特朗普则善于解决实际问题。[23]

由此可见,选民们希望改革,不喜欢固守陈规,而“建制派”的“圈内人”在他们看来是固守陈规的政客。希拉里在竞选战略上强调候选人的资格、资历和品质,但选民需要的是改朝换代,解决失业、工资下降和经济停滞不前等现实问题。尽管他们并不认为特朗普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但他们认为特朗普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至少可以让他试一试。据《时代周刊》报道,宾夕法尼亚州的小城市南特库克(Nanticoke)的市长约瑟夫·多尔蒂(Joseph Dougherty)曾是一名民主党人,他在2016年大选中改变立场转而支持共和党,理由是当地人不再只希望“勉强地活着”(surviving),而希望能够获得机会过更好的生活,“外出度假,翻修住房,换一辆更好的车,为自己孩子的未来投资。”他认为他的转向代表了一批“勤奋工作的蓝领工人”的行动,大家都在寻找“能够支撑家庭的工作”,而民主党似乎对此视而不见,所以“我们并没有抛弃民主党,而是民主党抛弃了我们。”[24]

 

   价值观的分离与选民重组

 

卢塞恩县和南特库克城民主党选民的立场变换一方面反映出民主党忽略了基层选民(尤其是中下阶层白人)所关心的就业和移民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全球化、移民开放、税收政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公民权利(包括持枪权、堕胎权、隐私权、同性恋者权利等)等问题的处理上存在巨大分歧。实际上,对不同政策的选择反映出美国选民对美国价值观的认知发生了分歧。

当代美国社会针对核心价值观产生的分歧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改革。新政是为了应对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而进行的经济改革,但它开启了联邦政府对国家经济生活的深度干预。它将公民的经济安全与保障纳入到联邦政府的保护范围之内,改变了传统的政府职能,扩大了政府的权力,增加了政府的责任,创造了一个能动主义(activist)的政府模式,奠定了美国式福利国家的基础,带来了美国自由主义的重要转型。根据“新政自由主义”(New Deal Liberalism)的理念,政府需要对普通公民的生存和幸福负责,需要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和贫困救济等。在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总统的“伟大社会”改革进一步扩展了联邦政府的这种功能和责任,将反贫困、都市改造、扩大福利保障、提高公民的生活品质、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等作为改革内容,并在罗斯福总统提出的“社会保障”计划的基础上加入医疗保障和医疗补助等新的社会立法项目,巩固了美国式福利国家的基础。“新政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国家治理模式,是在经济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国际背景下产生的。这种特殊的国际环境,尤其是西方与共产主义世界的竞争,帮助美国塑造了全民的政治共识。此外,20世纪50、60年代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权利革命全面挑战了美国生活和法律中的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推动了移民政策的改革。所有这一切催生了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的一种新的美国价值观。这种新价值观在政治上主张更具包容性,更提倡民主参与;在经济上强调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利用税收杠杆对社会财富进行更为合理的再分配,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扶持和机会;在文化上鼓吹包容性、多元性和相互尊重。这些价值观对以“瓦斯普”(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WASP)传统为基础的美国传统价值观做了很多修正,也引发了“权力”重组和“权利”再创。最重要的是,在“新政自由主义”的旗帜下,民主党人建构起一个由工人阶级、少数族裔、妇女、具有批判思想的自由派学界和城市中产阶级选民组成的政治联盟,这为其长期控制联邦政府提供了政治保障。

在“新政自由主义”的推动下,美国作为一个能动主义国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政府的社会开支大幅度增加。根据研究,非国防开支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例从1954年到1975年持续上升,从5.7%上升到15.7%,增加了三倍。政府的花费主要用于覆盖社会立法项目,包括医疗保障、医疗补助、残障人士的医疗补贴、食品券,以及联邦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补贴等,但最大的政府开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花费。法律要求政府支付的强制性开支的数额远远超过了预期。政府的经济管制范围也大大扩展,从商业竞争规范的管理扩展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以及工人的工作环境、健康和安全等领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1世纪初的60多年里,美国通过了大大小小330部管制性法律,其中主要的管制法是在20世纪60、70年代通过的。管制力度的加强带来了政府官僚机构的扩张。在“权利再创”方面,除了《1964年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5)和《1965年选举权法》(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之外,联邦政府还在20世纪60、70年代通过了关于公平住房、高等教育、残障儿童教育、反对教育领域的年龄歧视等方面的公民权益法律法规。1964年至1976年,国会通过了11部与公民权利相关的法律。联邦最高法院对“权利”案件的审理数量也大大增加,1933年审理的案例中只有9%是与权利相关的,到1971年时65%被审理的案例都与权利相关。[25]联邦政府针对种族、性别、教育和司法正义等敏感问题实施的集中化全国性统一立法管理,极大地扩展了联邦政府对公民个人及其家庭生活的干预。联邦政府还通过控制税收来制造各种补贴,以管制公民的个人收入和纳税标准。这种“大政府”模式改变了美国政治运作的传统模式,带来了政治力量的重组。

伴随新政自由主义而来的是当代保守主义。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戴维·法伯(David Farber)所指出的,当代保守主义并不是突然爆发或一蹴而就形成的,而是在抵制和反对“新政自由主义”的过程中通过吸收不同的思想和势力而逐渐形成的。最初的保守主义主要反对“新政”的经济政策,力图恢复传统的“经济自由”。到了冷战初期,保守主义阵营开始反对共产主义——虽然“新政自由主义”者也是反共的。保守主义将共产主义与宗教面临的威胁结合起来,从而赢得了宗教选民的支持。在随之而来的民权运动中,保守主义者又将美国南部那些反对联邦的民权立法、捍卫“白人至上”统治模式的州权主义者纳入其阵营之中,组建起反对联邦政府插手南部种族关系的保守派政治力量。这支力量最终成为帮助尼克松赢得1968年大选的“沉默的大多数”的组成部分。共和党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成为当代保守主义代言人的转型。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白人女性中的激进保守力量和新的宗教右派加入到保守派阵营中,对抗由女权主义者和少数族裔权利提倡者构成的自由派改革力量。宗教右翼对当时最高法院做出的关于公民权利的一系列决定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些决定废止了中小学的宗教祈祷仪式,放松了政府对淫秽作品的限制,允许销售避孕产品和堕胎,给予犯罪嫌疑人过多的权益保护,引发了美国社会的道德衰败。经济保守派则希望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并降低税收。这些不同派别分享的共识是,美国需要建立一个反共的、军事力量强大的政府,以反对任何形式的针对美国的国际威胁,并通过减税来克服滞涨危机。它们认为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运动和文化变革将国家引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1980年里根当选为美国总统,这为保守主义整合不同派别的力量提供了一个机会。里根凭借自己的演讲才能把保守主义变成了一种正面而乐观的意识形态,将“自由”的话语权从民主党人的手中夺了回来。他提出美国要恢复市场资本主义的秩序和活力,恢复州权的尊严,减少联邦政府的社会立法和对公民生活的干预。[26]里根结束任期时,冷战行将结束,保守主义获得了崭新的生命力,变成了与新政自由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正面对抗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对抗在政治上的反映是“权力重组”(reconfiguration of power)和“权利重组”(reconstitution of rights)以及从两者衍生而来的“选民重组”(realignment of voters)。在权力组合方面,因为总统同时是执法者和立法者,对总统职位的争夺变得非常激烈。同时,联邦最高法院在公民权利的裁定方面也拥有极大的权力。它对同性恋者权益、“肯定性行动”政策、总统竞选中的金钱捐赠等做出的裁决引发了大量争议。大法官的任命与批准充满了权力斗争,让普通选民在选举政治面前深感无力。这些都加剧了国会参议院席位的竞争。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2001年九一一事件发生,多元文化主义和保守主义在政治、教育和文化等多个领域展开了持续的交锋。[27]九一一事件之后,保守主义政客重新启用强硬的民族主义和传统的爱国主义话语,主张在外交上实行单边主义,强调文明的冲突不可避免,并将伊斯兰教视为美国文明潜在的敌人。[28]此后,反恐战争的失利和巨大花费以及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美国带来了多重打击。冷战结束后,全球化的速度加快,在21世纪初尤其是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一个高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美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不断受到新兴经济大国的挑战,世界经济格局在新技术的推动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虽然美国仍然在其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但它同时面临着国内外的严峻挑战。在国际上,美国需要保持技术开发、市场占有和资金使用的优势;在国内,美国需要通过税收和其他政策维系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保证普通美国人也能分享到全球化的好处。事实上,全球化加深了利益分配的不平等,那些没有搭上全球化快车、没有分享到红利、短时间内也无法指望从中受益的人因此表现出了强烈的焦虑、失落和愤怒。这批人为保守主义带来了新的血液,并带来了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选民的重组。

随着共识消失和价值观的对抗加剧,选民们按照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观进行了重新站队。特朗普通过初选整合了共和党党内的不同派别;而在民主党阵营,希拉里却未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女性支持者和年轻选民。不仅如此,她还失去了白人群体中的蓝领工人阶级支持者。所以,特朗普的胜利绝不是偶然的,有其深刻的原因。在某种意义上,2016年大选展示了一个核心价值观存在深刻裂痕的美国的焦虑,反映了不同的美国经验和美国想象之间的碰撞。在共和党内部,基层选民发动了一场“内部反叛”;在全国层面,白人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中下层选民针对“建制派”精英政治发动了一场“公开反叛”。这种反叛是半个世纪以来“新政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发生的最为激烈的一次公开较量,是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主流价值观的一次“清算”,也是保守派选民对未来美国的走向做出的一种愤怒的选择。

 

   特朗普的话语与被焦虑困扰的选民

 

在上述背景之下,总统候选人特朗普有效地利用了美国人的焦虑与恐惧。他以白人工人阶级代言人的身份,讲出了“锈带”地区白人工人群体碍于“政治正确”而不敢讲也没有机会讲出来的话。特朗普话语的核心思想是民族主义,而不是民粹主义。更准确地说,这是一种“白人民族主义”(White Nationalism)的话语。它以“让美国再次(变得)伟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口号为旗帜,提出要恢复传统美国的荣耀与力量,恢复白种美国人在美国生活中理所当然的优越感和主导地位,恢复美国在国际秩序中不能被撼动的地位,保持美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例外”特质。这种话语在意识形态上与共和党“建制派”的保守派思路是吻合的,所以许多共和党人虽然不喜欢特朗普,却不愿意站出来批评他的话语,有的人甚至为此感到释然,因为特朗普讲出了他们想讲而不敢讲的话。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共和党开始对多元文化主义持怀疑态度,对“政治正确”大加谴责,认为它限制了言论自由。特朗普在2016年大选中敢说大话和狠话,并不仅仅是为了展示其“强人政治”的风范和敢于蔑视“政治正确”的勇气,也是企图重新界定美国的民族性。他用“美利坚主义”(Americanism)的逻辑包装了对民权运动成果的挑战,重新将“美国人”定义为一个从文化、肤色到观念都和谐一致的民族整体,从而否定了多元文化主义和民权运动问世以来形成的新美国价值观。他要传递的信息是:美国已经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时刻,传统美国价值观的纯洁性已经受到玷污,并正在迅速消失。

特朗普表达的正是中下层美国白人的焦虑。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冷战的大环境中,美国人(尤其是白人)享受了将近半个世纪的经济繁荣和高品质生活。但是,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全球化速度加快、人力成本提高和经济发生转型,中西部和南部地区的“去工业化”现象十分严重,传统的工业格局被打破,中产阶级的收入和家庭生活开始受到影响。在失去原来唾手可得的工作机会的同时,他们还面临着外来移民的工作竞争,加上实际工资水平下降,父辈的美国梦在新一代身上变为泡影,由此引发的焦虑在中产阶级选民中迅速弥漫。特朗普将自己说成是这些“被遗忘的”中下层白人的代言人,将中下层白人的痛苦归咎于“建制派”政治精英对美国人的欺骗,将全球化视为对美国利益的出卖和牺牲。他声称,全球化或全球主义(globalism)不仅没有使美国人受益,反而使受到伤害的美国人越来越多;国门大开的结果是许多历史上并不够资格进入美国的人长驱直入,将美国逐渐变得“非美国化”。

特朗普在竞选中反复使用“我们 vs. 他们”的语言模式。虽然他并没有说明“我们”是谁,但他的听众一听就十分明白。在特朗普的语言中,经过民权运动和多元文化主义洗礼的美国似乎根本就不存在,包容、宽容和多元化根本就不是美国价值观的一部分。对于“锈带”地区的白人失业者来说,敢于挑战“政治正确”和“多元文化主义”的特朗普成为了他们的英雄。在这些选民眼中,“全球化”就是美国的资本、工厂和工作机会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同义词。特朗普将奥巴马总统推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克林顿推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相提并论,将它们说成是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同流合污、忽悠民众的产物。许多出生于传统的产业工人家庭的美国人感到,他们的父辈曾经拥有的中产阶级地位正在消失。他们的父辈曾经是民主党人,曾经在20世纪30年代、60年代站在“新政自由主义”一边,但今天,他们发现被精英政治控制的民主党如今已不再重视他们,而共和党“建制派”也不理睬他们。特朗普准确地抓住了这个机会,给他们的愤怒火上浇油。

在竞选风格上,特朗普也是标新立异,特立独行,利用耸人听闻的言论和肆无忌惮的表现,将竞争对手一一逼退。与他同台竞争的体制内候选人(包括在职的参议员、州长等)在选举中都有所顾忌,基本不敢破坏“政治正确”的行规,即便是克鲁兹这样的极端保守派,在竞选时也仍然恪守政场规矩,而不敢像特朗普那样有恃无恐、恣意妄为、肆无忌惮地讲话和做事。特朗普熟谙“建制派”候选人瞻前顾后的心态,以极为出格的风格将极端政治推向民众和选民心理承受的极限。特朗普其实并不是美国总统选举史上使用“极端政治”手段的第一人。20世纪30年代的休伊·朗(Huey Long)和20世纪60年代的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都曾经扮演过极端民粹主义领袖的角色,用过激的政治语言直击选民的恐惧,点燃他们的愤怒,将他们被压抑的感情激发出来。但是,他们都不如特朗普做得成功,原因之一在于共和党“建制派”的无序与无奈——在建制派竞争者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特朗普已经将他们逼出初选;原因之二在于特朗普拥有对“建制派”政治、精英政治和全球化极度反感和失望的一批选民的支持。正如历史学家梅森•威廉斯(Mason Williams)指出的,政党“建制派”在从前完全可以通过党的组织来阻止像特朗普这样的人物从预选中崛起,但如今由于“政党和意识形态的极端化”,“参与预选的选民——而不是政党的大佬们或党内那些更倾心于意识形态的积极分子——掌握了提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权力。”[29]

在过去几十年里,美国的政党体制、政党体系和媒体建构已经成长为一个利益体制。从初选到大选,人脉、金钱、资历和利益牵扯等已成为民主体制的一部分。若要赢得选举的胜利,必须要在这些方面积累资本。竞选变成了这些“非民主”程序与设计之间的较量。同时,候选人要获得权力,必须赢得选民的支持,于是攻克选民便成为选举政治的目标。这样一来,选举政治变成了一种本末倒置的政治,选民意愿不再是民主政治的动力和源泉,而是为了掌握权力需要清除的障碍。所有围绕选举展开的政治活动,其目的都是为了得到选民的选票。民主、权利和政治诉求都被工具化了,成为权力追逐者用来进行利益交换、追求个人成功的筹码。为了获得意想中的选举结果,候选人及选举机器(包括党内的各级委员会和特意安排的媒体访谈等)努力影响选民,左右选民,对选民进行操纵。虽然选民仍然按自己的意愿投票,但他们的意愿已被设定在特定的政治环境、议题和候选人当中。特朗普的异军突起提供了一个不同的选项,具有强烈的反建制、反精英情绪的选民打算利用这个机会来做出一个具有风险的决定——摈弃“建制派”,拥抱“造反派”。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来看,2016年的美国大选是一场针对民权运动成果和多元文化主义价值观的全国辩论,是美国人关于两种美国历史叙事、两种美国愿景的竞争。用美国作家戴维·罗森(David Rosen)的话来说,也是美国的一场“文化战争”(culture war)。[30]希拉里和特朗普分别在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对两种叙事和愿景做了生动的描述。希拉里描述的是一个崇尚多元价值的、具有包容性的、将继续开放的、充满活力的、富有创新精神的美国。在特朗普的支持者看来,这也许的确是一个美好的、令人向往的愿景,但它是一个陌生的、昂贵而遥远的梦,享有它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包括持续地接受政府的干预,付出昂贵的经济支出。这是精英阶层的梦,不是普通人的梦。特朗普在提名演讲中描述的美国则处于危险的边缘,传统社会面临重重挑战,美国价值观受到攻击,内部面临着危险。他所描绘的梦是“美国第一”(America First),这是一个现实的、熟悉的、触手可及的梦,让人感到安全和舒适。人们希望在这个梦中重新找回父辈曾经享有过的特权与优越感、中产阶级生活的舒心以及作为一个美国人的骄傲。由于总统选举制度的安排和选举文化的缘故,希拉里和特朗普最后变成了两种唯一的选择的化身。对他们的选择与每个选民的阶级、种族、性别、族裔、宗教、出生地、意识形态和文化习性纠缠在一起,这使大选的整合变得极其困难,选择也变得很受局限。当特朗普道出“山里人”的忧虑和失落感的时候,他看准了这些选民为了挽救正在消逝的传统而孤注一掷的心理。

当选民们感觉到在自己的祖国正在变成异乡人的时候,他们会陷入一种深深的恐惧。他们为传统和价值观的消失而感到痛苦,既无法搭上全球化的快车,也不愿意全力拥抱多元化。眼看着后来者和外来者源源不断地超越他们,他们的失落感和恐惧感更加强烈。这种失落感与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达特(Richard Hofstadter)曾经描述的“社会地位政治”(status politics)有相同之处,但特朗普的支持者想要表达的不光是冤情和愤怒,他们也希望找回失去的“美国梦”。[31]所以,《时代周刊》提到的“隐藏的选民”是存在的,但他们并不是隐秘的。这些选民过去只是没有机会发出声音而已,特朗普的出现给了他们一个选择和表达的机会。他们的人数并不多,正好大都分布在摇摆州,所以在大选日他们给了特朗普一个具有“临界数量”(critical mass)意义的选民支持,并且喊出了“还我祖国”(I want my country back)的口号。

 

王希: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纳大学历史系教授

 

 

                                                                   (本文责任编辑:罗伟清)

[①] 感谢《美国研究》匿名评审专家对本文提出修改意见,文中如有疏漏,由笔者负责。

[②] 2016年11月8日大选日的计票结果显示,特朗普在30个州获胜,赢得这些州总共306名总统选举人(electoral votes)的选票;希拉里·克林顿在其余的20个州获胜,赢得这些州总共232名总统选举人的选票。在2016年12月19日总统选举人的投票中,有七名总统候选人改变了选前承诺,将选票分别投给了其他人。特朗普最终得到的总统选举人票为304票,希拉里·克林顿得到227票。在普选票(popular votes)方面,特朗普总共赢得了6298.4825万票,占全国普选票总数的46.09%;希拉里·克林顿赢得了6585.3516万票,占全国普选票总数的48.18%。关于2016年总统大选的投票结果,参见: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Official 2016 Presidential General Election Results,” January 30, 2017,available at: https://transition.fec.gov/pubrec/fe2016/2016presgeresults.pdf, pp. 1~10.2017.2.1.

[③] Hilary Clinton’s Concession Speech, November 9, 2016, available at: http://edition.cnn.com/2016/11/09/politics/hillary-clinton-concession-speech/index.html. 2016.11.9.

[④] David Remnick, “An American Tragedy,” New Yorker, November 9, 2016.

[⑤] Nancy Gibbs, “The Choice,” Time, December 19,2016, p. 45 and cover page.

[⑥]在2008年总统大选中,奥巴马不仅赢得了上述各州,还同时赢得了印第安纳州和北卡罗来纳州。而在2012年连选连任的竞选中,他输掉了这两个州,但仍然赢得了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衣阿华州、威斯康星州和佛罗里达州。

[⑦]六个州的总统选举人票数分列如下:衣阿华州6票,威斯康星州10票,密歇根州16票,俄亥俄州18票,宾夕法尼亚州20票,佛罗里达州29票。

[⑧]在上述六个“摇摆州”里,特朗普与希拉里所获的普选票数的差距分别是:衣阿华州14.7314万票;密歇根州1.0704万票; 宾夕法尼亚州4.4292万票; 俄亥俄州44.6841万票; 威斯康辛州2.2748万票; 佛罗里达州11.2911万票。参见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Official 2016 Presidential General Election Results,” January 30, 2017, pp. 2, 6;David Lauter, “Clinton Won As Many Votes As Obama in 2012: Just Not in the States Where She Needed Them Most,” Los Angeles Times, December 9, 2016.

[⑨]该判决指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该案判决结果准允妇女在受孕和胎儿成长初期做出堕胎的决定。

[⑩]根据爱迪生研究中心(Edison Research)的出口民调结果,希拉里赢得了54%的女性选民的选票,特朗普赢得了42% 的女性选民的选票。但是,在没有受过大学教育的白人女性选民中,有64%的人选择支持特朗普,同一类别的黑人女性和拉美裔女性对特朗普的支持率分别为3%和25%。在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中,非白人女性对希拉里的支持率达76%,白人女性的支持率为51%。受过大学教育的白人女性对特朗普的支持率达45%,同一种类的非白人女性的支持率是19%。换言之,少数族裔女性对希拉里的支持率要远远高于白人女性对她的支持率。参见Aamna Mohdin, “American Women Voted Overwhelmingly for Clinton Except for the White Ones,”Quartz, November 9, 2016,available at:https://qz.com/1012607/ubers-ceo-was-brought-down-by-a-god-complex-and-that-should-scare-the-rest-of-silicon-valley/ 2016.11.09.

[11]“团体制”和“赢者通吃”两项规则在19世纪上半叶的采用彻底改变了最初的总统选举程序,赋予了政党组织总统选举、左右总统选举结果的极大权力,也改变了总统选举人的功能。如今,除缅因州和内华达州两州外,美国其他48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采用“赢者通吃”的方式来决定本州总统选举人的政党归属。关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演变,参见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十章第一节。

[12] Andrea Louise Campbell, “Parties, Electoral Participation, and Shifting Voting Blocs,” in Paul Pierson & Theda Skocpol, eds., 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Politics: Activist Government and the Rise of Conservati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 68~102, esp. 73.

[13]在2015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中,特朗普曾就如何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写过一段话:“我不怕媒体攻击我。我对付媒体的方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吸引眼球。只要我获得了关注,我就会按自己的方式用它来为我扬威造势。如果你的做法与其他人稍有不同,譬如说一些冒犯他人的话,并且敢和它们打嘴仗,媒体会被你牵着鼻子走。所以,有的时候我想提出一个观点,我会讲一些让人感到很受不了的话,主要是让读者和听众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我是一个商人,我的目的是要推销我的品牌产品。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一版广告的花费超过十万美元,但当媒体把我的思想写成一篇报道时,我不用花一分钱,而且还得到了更重要的曝光度。”参见Donald J. Trump, Crippled America: How to 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New York: Threshold Editions, 2015), pp. 10~11。

[14]当杰布·布什在2016年2月宣布退出共和党预选之后,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将他和特朗普的竞选做了比较,认为布什是共和党“建制派”选中的候选人,但在风格上远没有其他候选人那种亲民作风,精力不足,能量不够。他采用的竞选班子都是“建制派”成员,只知道遵循过去的竞选模式,完全不能适应新型政治,尤其是不能像特朗普那样有效地使用新的电子传媒手段。参见Sam Sanders, “Why Did Jeb Bush Fail? There Are Many Theories,”NPR (National Public Radio), February 22, 2016,available at:http://www.npr.org/2016/02/22/467651227/why-did-jeb-bush-lose-there-are-many-theories,2016.02.22。

[15]梅根·麦凯恩是2008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约翰·麦凯恩的女儿,也是福克斯电视台的共和党评论员,她对特朗普使用的攻击少数族裔的竞选言论非常反感,认为特朗普破坏了该党在过去力图吸引少数族裔选民的努力。她在报纸上撰文,称“特朗普劫持了我的政党,将它变成了一个我无法辨认的阴暗的东西。”参见Meghan McCain, “Donald Trump Is Destroying My Party,” March 14, 2016, available at:http://www.cosmopolitan.com/politics/a55208/donald-trump-destroying-republican-party-meghan-mccain/. 2016.03.14。

[16] Richard Hofstadte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 and the Men Who Made It (c1948)(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4), p.xxxvii. 

[17]内华达州实施的是选区制,该州五名总统选举人票中的三票始终为共和党所赢得,另外二票为独立或“摇摆票”。

[18]包括哥伦比亚特区的投票结果。缅因州实施的是选区制,其中四名总统选举人票中的三票始终为民主党人所赢得,另一票是独立或“摇摆票”。

[19]有九个州从1968年到2016年始终在大选中为共和党所赢得,包括爱达荷州、怀俄明州、北达科达州、犹他州、内布拉斯加州、堪萨斯州、俄克拉何马州和阿拉斯加州。

[20] 1988年,共和党连续赢得的州在1968年的九个州的基础上增加了五个州,包括得克萨斯州、南达科达州、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南卡罗来纳州。连续为民主党所赢得的州或地区共有七个,包括华盛顿州、俄勒冈州、明尼苏达州、纽约州、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州、哥伦比亚特区。

[21]这八个州包括衣阿华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威斯康星州、印第安纳州、佛罗里达州和北卡罗来纳州;此外,还有缅因州的一个选区。缅因州的总统选举人票数按国会选区分配,不实行“赢家通吃”的规则。在该州拥有的四张选举人票中,有三票始终为民主党人所赢得,第四票则属于独立票或“摇摆票”。

[22]Paul Rosenberg, “This Is How a Political Party Dies. . . ,” available at:http://www.salon.com/2016/02/06/this_is_how_a_political_party_dies_donald_trump_bernie_sanders_and_the_collapse_of_our_failed_political_elites/.2016.02.06.

[23] Josh Saul, “Why Did Donald Trump Win? Just Visit Luzerne County, Pennsylvania,” Newsweek, December 5, 2016, available at: http://www.newsweek.com/2016/12/16/donald-trump-pennsylvania-win-luzerne-county-527861.html 2016.12.10.

[24]Michael Scherer, “The Person of the Year,” Time, December 19,2016, pp. 58, 72.

[25]Paul Pierson, “The Rise and Reconfiguration of Activist Government,” in Paul Pierson & Theda Skocpol, eds., 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Politics: Activist Government and the Rise of Conservatism, pp. 23, 25, 27~28.

[26]〔美〕戴维·法伯:《美国保守主义:政治进程而非固有观念》(焦娇译),载《美国研究》,2016年第5期,第111~125页。另参见Julian E. Zellizer, “Seizing Power: Conservatives and Congress since the 1970s,” in Paul Pierson & Theda Skocpol, eds., 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Politics: Activist Government and the Rise of Conservatism , pp.105~134。关于当代美国保守主义的早期起源,参见 Daniel Bell ed., The Radical Right (c1955)(New Brunswic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2000), especially chapters 3, 5,7, 11。.

[27]王希:《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载《美国研究》,2000年第2期,第43~80页。

[28]〔美〕戴维·法伯:《美国保守主义:政治进程而非固有观念》(焦娇译),第121~122页。

[29] Thomas B. Edsall, “The Apotheosis of Donald J. Trump,”The New York Times, July 21, 2016, Opinion Pages.

[30]David Rosen, “The Culture War and the 2016 Election,” Counterpunch, August 5, 2016, available at:https://www.counterpunch.org/2016/08/05/the-culture-war-and-the-2016-election/ 2016.08.06.

[31]关于“status politics”的讨论,参见Richard Hofstadter, The Paranoid Style in American Politics and Other Essays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66), pp.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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