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赚骗子500元,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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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赚骗子500元,算不算诈骗?

2024-07-11 20: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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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路上还继续向骗子转账,

这种操作你见过吗?

近日,

江苏省苏州市的李先生报警称,

自己被骗10余万元。

一开始,李先生转账8万余元,

网贷仍无法提现,

他察觉不对后前往派出所报警。

但途中对方表示,

李先生只要再转2万元解冻费,

就可将所有钱退还至账户上。

李先生抱着侥幸的心理,

又转出2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像李先生这样

遭遇网络诈骗陷阱的受害者

不在少数,

骗子通过早已经设计好的“剧本”,

把被骗者一步一步引入陷阱……

不过,

在这场斗智斗勇的“交战”中,

骗子也有失手的时候。

是的,你没听错!

近日,

浙江省温州市,

诈骗分子假装网络购物退款实施诈骗,

公安民警及时赶到。

当得知女子非但没被骗钱,

反赚了骗子500块后,

民警乐得哈哈大笑,

骗子因亏钱而气急败坏。

有人被拉黑后才惊觉上当受骗,

有人遇骗还能反赚到骗子的钱,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手段,

如何见招拆招?

下面这些法律问题,

不允许你不知道!

1

诈骗达到多少金额

可以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也就是说,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是3000元至10000元,各省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些被骗者遭遇诈骗后,因担心被骗资金达不到“立案标准”,还会抱着“补齐”的心态继续给骗子转账,这种做法其实“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旦遭遇诈骗或疑似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都将给予答复和处理。如诈骗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

2

有人遇诈骗

却反赚了骗子的钱,

这种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要认定诈骗犯罪,除了使用欺骗手段,还需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拿回自己被骗的钱财,即使使用了一定的欺骗手段,也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获取超过自己被骗数额的钱财,同时主观上想对这部分超出数额的钱财非法据为己有,则可能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数额较大,同样涉嫌诈骗犯罪。因此,如果遇到诈骗,建议及时报警解决,依法维权。

3

反赚骗子的钱,

应该如何处理?

可以自己要吗?

如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拿回自己被骗的钱财,即使使用了一定的欺骗手段,但因属于自力救济的范围,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但如果行为人以欺骗的方式,获取超出被骗数额的钱财,则超出了自力救济的范围,不可据为己有,应当及时上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否则可能涉嫌相关犯罪。

4

还有人遭遇诈骗后,

在网上找“黑客”帮追回,

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受骗者要依法维权,否则也可能触犯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市民被骗,找“黑客”使用技术手段帮忙追回,因为其主观上是为了追回被骗财物,所以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但黑客的技术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还有的受骗者抱着侥幸心理,总想着自己能用“更好的办法”把钱找回来,选择向“黑客”“网警”等求助,结果遭遇二次诈骗。因此,切记:遇到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解决,依法维权,既避免再次被骗,也避免维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

现实不是反转剧,

不是所有人都能及时止损。

提高警惕,

保护自身资金安全,

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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