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备案基本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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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备案基本要求一览表

2023-07-16 05: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东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B:若法人是外籍人士(含港澳台)时,主体负责人处就填网站负责人,然后在网站简介处备注:法人是XX人士,使用国内负责人名义备案,并附上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2.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山东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个人备案应在网站简介处承诺:网站开办内容是:xxxx(一句话简要介绍网站开办内容);本人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网站内容与备注内容一致,不涉及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企业、单位等不一致的信息,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列黑名单)等处罚。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关于药品类前置审批:主体经营范围凡涉及药品(含中草药)或医疗器械(含租赁)等内容的企业,需到山东省药监局办理前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在备案系统上传扫描件;

5.关于涉化学类、危险化工类前置审批: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扫描件(同营业执照一起扫描上传),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

6.山东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个人不允许备案单位网站,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事务所网站、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等超出个人可备案范围),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若备案成功后检出实际网页内容超出个人可备案范围的,我司将永久关停主机,冻结账号,并注销备案,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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