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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13: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录

一、登录界面 2

1.1操作步骤 2

二、缴存业务 4

2.1个人汇缴 4

2.1.1操作步骤 4

2.1.2注意事项 5

2.2个人补缴 5

2.2.1操作步骤 5

2.2.2注意事项 6

3.1委托扣款登记 6

3.1.1操作步骤 6

4.1委托扣款注销 6

4.1.1操作步骤 7

5.1委托扣款变更 7

5.1.1操作步骤 8

6.1委托扣款协议查询 8

6.1.1操作步骤 8

7.1个人执法补缴 8

7.1.1操作步骤 9

8.1定期还贷补充 10

8.1.1操作步骤 10

8.1.2注意事项 10

三、账户管理 10

3.1个人账户启封 10

3.1.1操作步骤 10

3.2个人账户封存 11

3.2.1操作步骤 11

3.3个人缴存额调整 11

3.3.1操作步骤 11

3.3.2注意事项 12

3.4添加个人子账户 12

3.4.1操作步骤 12

四、信息查询 13

4.1个人信息查询 13

4.1.1操作步骤 13

4.2提取证明打印 13

4.2.1操作步骤 13

五、个人设置 14

5.1密码修改 14

5.1.1操作步骤 14

5.2个人手机号码修改 14

5.2.1操作步骤 14

一、登录界面

缴存人若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可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版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1.1操作步骤

缴存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gz.gov.cn)→“个人业务”进入个人版网上办事大厅(具体详见下图)。

图片1.png

二、缴存业务2.1个人汇缴

个人汇缴业务仅适用于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办理汇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操作步骤详见3.1)。

2.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汇缴。(如下图)

录入本次需汇缴的月数,点击“付款”→“确定”。(如下图)

2.1.2注意事项

汇缴年月不能超过当前年月。

汇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缴存人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次的汇缴。

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

2.2个人补缴

办理补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设立个人子账户和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操作步骤详见2.3、3.1)。

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还贷补充”。

2.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点击“付款”→“确定”。(如下图)

2.2.2注意事项

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

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

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

3.1委托扣款登记

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

3.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录入托收信息,点击“提交”。(如下图)

4.1委托扣款注销

缴存人需取消绑定银行账户或变更绑定的银行账户时,办理托收注销。

注:变更绑定的银行账户时,必须先办理托收注销(解除绑定),再办理托收登记(托收登记操作详见3.1)。

4.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注销,录入注销原因,点击“注销”。(如下图)

5.1委托扣款变更

已办理托收登记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如需办理或取消定期托收汇缴业务的,可通过托收变更功能办理。

5.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变更,录入变更信息,点击“提交”。(如下图)

6.1委托扣款协议查询

若需要查询自己所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或绑定时间、绑定情况(成功或失败),可在该功能下查询。

6.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协议查询,点击“查询”,可查看缴存人所签订的托收协议当前协议状态、签订日期、使用状态等情况。(如下图)

7.1个人执法补缴

2019年后已有立案投诉单位未为其缴存公积金,现单位已足额补缴单位部分后,缴存人个人可通过个人执法补缴功能补缴个人部分。

7.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追缴补缴。(如下图)

点击“案件信息获取”→选择补缴案件→录入账户信息→“扫描”→“确认”。(如下图)

8.1定期还贷补充

按月还贷提取职工需定期还贷补充时,可通过该功能办理。

8.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定期还贷补充,选择是否定期还贷补充(是或否)、托收日、定期还贷补充金额→“提交”。(如下图)

8.1.2注意事项

定期还贷补缴托收日选择范围为1-25日。

当月定期还贷补缴失败累计达3次则会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当月再次办理需次月开始生效。

需有按月还贷提取的职工才能办理该业务。

若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为非工作日,则需下一工作日才能进行记账。

已非按月还贷提取的提取人,定期还贷补缴会发起失败并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缴。

定期还贷补缴发起日若您已有未办理完成的个人补缴业务,则当天不会发起定期还贷补缴;若您仍需当月继续发起定期还贷补缴业务,可重新修改托收日,则当月会在新的托收日发起业务。

三、账户管理3.1个人账户启封

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缴存人,可在该功能下办理启封,启封后则视为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身份进行缴存公积金。

3.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 账户管理→个人账户启封”,选择缴存类型、职业类型、户籍所在区,录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汇缴起始年月→“提交”。(如下图)

3.2个人账户封存

仅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身份才可在网上办理账户封存业务。

3.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个人账户封存,点击“提交”。(如下图)。

3.3个人缴存额调整

只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才可以在该功能下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变更。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3.3.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个人缴存额调整,录入新的缴存基数、新的缴存比例→点击“提交”。(如下图)

3.3.2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下限为每年社平的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范围是10~24%。

3.4添加个人子账户

已有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缴存人,可以办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3.4.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点击“提交”。(如下图)

四、信息查询4.1个人信息查询4.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如下图)

界面主要分为了基本信息、个人缴存明细、个人不良信息、缴存信息调整情况、个人支付记录、托收登记信息、提取申请信息、业务流水查询、贷款信息、贷款进度查询、贷款信用查询、预约信息查询、协议查询子分页。

基本信息和个人缴存明细子分页是显示缴存人的缴存情况,可以点击子分页界面内“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4.2提取证明打印4.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信息查询→提取证明打印。(如下图)

点击“基本操作”项中的“提取证明打印”,弹出证明打印界面,可对缴存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进行打印。

五、个人设置5.1密码修改5.1.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个人设置→密码修改,录入旧密码并点击“校验”→录入两次新密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5.2个人手机号码修改5.2.1操作步骤

在主页面选择个人设置→个人手机号码修改,录入“新手机号码”和“确认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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