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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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汇总5篇)

2024-05-17 00: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汇总5篇)2023-09-20 13:46:32发布在学生范文3749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 第1篇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范文一: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地点:村委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村组干部、全体联户代表。

主持人:张国松

会议内容:村容村貌整治专题会

在村党支部会议提议对本村村容村貌进行大整治,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后一致同意,村党员大会通过审议后召开联户代表会议进行决议,代表积极发言,全体通过并将决议结果进行公告。

12月1日将实施结果公示:

1、对大街小巷堆积的垃圾进行清除,

2、对沿街的杂草进行剪切整理,

3、村中破损道路进行修补。

4、对村中残垣断壁进行修缮。

5 村内墙体进行刷白。

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范文二: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党员活动室

出席人:

主持人:(支部书记)

记 录:

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以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村(居)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程序,不断提升村(居)民主管理水平,使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决策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村(居)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_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村(居)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村(居)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实践符合我市实际又特色鲜明的村(居)民主自治机制。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程序

(一)主要内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党费收缴;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居)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城乡低保、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实施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居)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居)“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是四个会议的召开程序:

1、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对村(居)重大事项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根据相关法定职责,由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上级要求,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街区)批准、备案。

2、村(居)“两委”商议。根据村(居)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一人兼”的村,可将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和村(居)“两委”会商议两项程序合并进行。商议时,①党组织书记主持“两委”会,由党组织书记或村(居)主任介绍初步方案;②“两委”成员充分讨论,并邀请镇(街区)领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修改完善方案;③“两委”成员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居)党组织(村委会或居委会)提议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居)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群众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或其他成员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进行宣传、动员、解释。

4、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而言,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③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程序。

二是两个结果的公开程序:

1、决议结果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示,采取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实施,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居)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居)党组织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解决。

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 第3篇

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一)村党支部(总支)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意见。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

2、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

3、审核所议定的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4、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订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

5、对议定的事项要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

6、议定的事项必须在议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备案。 提议中:

7、参加人员为所有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8、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专题介绍。

9、所有党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

10、根据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提议后:

12、将提议事项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将支部提议内容与村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应在会前一周内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

商议中:

3、参加人员为所有村“两委”组成人员。

4、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会提议意见。

5、每名与会人员都必须对提议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

6、根据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7、村委会针对商议意见修改完善支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交“两委”成员审核,力求“两委”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8、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后:

9、党支部成员要主动做好未同意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 审议前:

1、村“两委”应提前三天左右,口头或书面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传达或送交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中:

2、审议一般在每月15日的党员活动日提交党员大会审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3、参加会议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对确实不能到会的党员,可上门或电话征求意见,并计入实到会人数;对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党员,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正在服刑的党员,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未转走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到与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由村主任向大会通报村支“两委”所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

5、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6、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党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7、村“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8、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必须进行表决,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9、审议通过后,村“两委”要认真吸取党员大会提出的意见,对表决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lO、所有党员要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决议前:

1、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决议中: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提前一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村民代表,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以上方可开会。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村民代表会议无法研究决定的,可召开村民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一天,要以广播、文字通知等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开会。

3、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代表可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应适时向代表征求意见。

4、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并向村民代表通报拟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5、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并指定时间予以答复。

6、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要做详细认真记录,作为完善决议、充实实施方案的参考。

7、决议事项必须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形式进行,村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所做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后:

8、表决结束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对于大多数同意,极少数反对的决议事项,要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工作,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

(2)对于勉强通过但不同意见面较大的决议事项,要暂缓实施,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缩小反对面后再组织实施。

(3)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行“4+2”工作法决策程序。

(4)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法未能通过表决的,要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工作,使方案尽快通过。

(五)决议的公告: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由村委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公告的内容:对决议事项的主要内容要采取不同形式、在不同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发布。

3、公告的位置:公告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

4、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

6、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7、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六)决议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为:

1、凡经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通过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支部按“四议两以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七)实施结果的公示: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

1、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

2、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3、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

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5、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乡镇有关部门反映,对乡镇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由乡镇开具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

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范文 第4篇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指导全市农村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根据《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_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9〕5号)和《_湖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湘学组办发〔〕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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