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湖区主干道沿线环境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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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镜湖区主干道沿线环境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07-16 19: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制定本方案(本办法、意见等)的背景、依据及目的

近年来,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但是城市风貌缺失、功能不全、公共活动空间不足、出行不够便捷、市容环境脏乱差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在合肥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关于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指示精神,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9〕52 号、《2021年芜湖市城市管理领域文明创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管委〔2021〕4号)为指导,结合镜湖区实际,在深入摸底、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部门去外地学习情况。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强化学习指导,以“学习合肥、追赶合肥”活动为载体,先后赴合肥、南通、北京、上海调研活动,学习先进地区在城市更新关于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作优秀案例。

(二)起草初稿。根据区委、区政府等领导的指示要求,从2021年7月初开始,开展《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区住建交通局认真学习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新时代建设美好安徽、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有关打造现代化滨江大城市的部署精神,围绕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面建设“四区一中心”工作目标,初步形成《实施方案》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7月28日至8月3日,通过易政网平台向区城市更新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四)向社会征求意见。7月2日至8月3日,通过网上政务公开形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五)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此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相关意见已吸收采纳。

三、主要内容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明确统筹镜湖区主干道沿线环境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保障。明确两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包含道路提升、违法建筑拆除、店招规范、立面改造、轻轨沿线破旧房屋征收改造、绿化增补等主要内容的牵头负责部门、主要内容与预期目标。

(一)2021 年,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区为主、属地尽责” 工作机制,实施辖区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和市管道路以及临街风貌建设效益叠加,打造轨道交通沿线城市风貌展示窗口。

(二)2022 年,全面实施辖区区管道路沿线环境提升改造综合整治,实现市容整洁增靓、秩序规范整齐、城市空间拓展、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提升,打造近人尺度的城市空间品质。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统筹领导,落实相关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镜湖区主干道及区管道路提升的配套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区管道路沿线提升纳入对任务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同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属地街道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爱护公共环境责任意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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