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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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三、执行单位 天津市健美操运动协会 天津金蜂群众体育运动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23年10月21-22日 (二)竞赛地点:待定 六、竞赛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 三人赛、团体赛 (二)天津市第三套市民广播体操B套 三人赛、团体赛 七、竞赛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单位组 以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行业体协、区、高校(在职职工)、国有企业(总公司)、外企投资企业等为参赛单位。 (二)社会组 以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为参赛单位。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应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3个月以上,年龄符合相应组别要求,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广播体操项目的市民均可在所在单位、所在组织报名参加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2.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6至65岁(出生日期为1958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各参赛单位限报两支队伍,每人限报两项,每支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和天津市第三套市民广播体操B套可兼报。 2.三人赛可报名队员4人(含替补队员1人),参赛队员中必须有一名异性;团体赛可报名队员14-26人(含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中男性占比不得少于20%。 3.报名截止时间:10月6日 4.各单位请将①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②运动员签名的参赛声明书扫描件③全体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凭证(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张老师13821917109、邢老师13352050986 联系方式:任老师13512279597、欧阳老师 18622151133、张老师 15222038072 5.报名截止后于10月7日进行报名资格经审查,审查合格的名单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实名递交相关书面材料,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九、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队的按实际名次录取,不足三队(含三队)取消设项。 (二)获得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三)此次比赛设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各3名,颁发奖牌。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天津市健美操运动协会审定的《广播体操竞赛规则》。 (二)各参赛单位服装自备,须着运动服、健身服、休闲服、运动鞋等,视觉上统一并符合该运动项目要求。 (三)广播操前奏和准备运动的前2×8拍,各队可根据运动员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自编动作,但不可出现违例动作:如技巧(除侧手翻外)、下腰、后搬腿、结环跳、鹿跳等,具体要求将在领队会说明。 (四)音乐开场前奏允许造型、编排进场动作、成套动作不允许队形变化,不能改变动作性质、降低动作难度。 (五)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六)本次比赛仲裁由组委会选派,裁判长、裁判员及竞赛人员均由竞委会选派。 十一、其他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对参赛队(者)进行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二)参赛队(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所有参赛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签字认可《参赛声明书》,比赛中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和参赛者个人负责。《参赛声明书》(见附件)以参赛队为单位签署、收集领队会时上交原件。 (三)领队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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