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流程(电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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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流程(电脑端)

2024-07-13 11: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为例,可参照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仲裁裁决(调解)书。

  1.进入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执行立案申请”。

  

  2.页面弹出用户登录,若已注册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 “账号密码”登录即可;若未注册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点击 “当事人注册”并完成如下注册步骤。

  

  2-1.点击同意立案须知。

  

  2-2.根据页面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以及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

  

  2-3.完成身份注册后,系统自动返回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验证数字,勾选“我已详细阅读并同意《告知事项》”,点击“登录”。

  

  3.登录账号后,点击右上角“我的案件”。

  

  4.进入 “我的案件”页面,点击左侧“网上立案”进入如下页面,点击执行立案模块后的“立即办案”,进入下一页面。

  

  5.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一,现以申请强制执行即执行实施类型为例,点击“执行实施”,进入下一页面。注:进入下一页面后会有两种情形,请结合自己实际立案操作时出现的情形,按照下面的步骤说明进行后续操作。

  

  情形一:

  1.点击“执行实施”后,直接进入了“选择案件”页面(如下图所示)。在案号一栏输入申请执行案件的案号,点击“立即搜索”,页面上显示到案件的基本信息(或无需搜索页面直接显示被执行的案件),进行选中之后点击“下一步”。(若页面中显示的案件并非本次申请执行的案件,请点击“手动填写”,按照下面“情形二”的步骤进行后续操作)

  

  2.进入“确认案件信息”页面,根据要求完成如下各项信息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提交立案”页面,有“*”为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执行实施申请书,当事人也可以点击“新增”上传自己准备的执行实施申请书→点击“新增”上传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送达确认书,可以进行查看和修改→填写领款人信息。注:若当事人为公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需上传营业执照(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提交工作,等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

  

  5.完成执行实施的网上立案提交后,在“我的案件”中即可显示已提交的案件信息。

  

  情形二:

  1.点击“执行实施”后,直接进入了“填写案件信息和执行依据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根据页面要求完成各项信息的填写(有“*”为必填项),完成点击“下一步”。

  

  2.进入“添加当事人”页面,依次点击“添加申请执行人”和“添加被执行人”,根据弹出的页面提示完成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填写执行信息”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本页面的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生成申请书”页面,系统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请仔细核对执行申请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右下角二维码。

  

  

  4-1.手机端显示如图,在手机上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

  

  4-2.手机端点击“提交”后,电脑端显示如图,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5.进入“上传材料”页面,有“*”为必填项。系统自动生成执行实施申请书,当事人也可以点击“新增”上传自己准备的执行实施申请书→点击“新增”上传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送达确认书,可以进行查看和修改→点击“下一步”。注:若当事人为公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需上传营业执照(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进入“预览”页面,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本次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申请工作,等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

  

  7.完成执行实施的网上立案提交后,在“我的案件”中即可显示已提交的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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