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式电抗器检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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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式电抗器检修细则

2023-05-12 18: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干式电抗器检修细则

 

1  

检修分类及要求

 

检修工作分为四类:

A

类检修、

B

类检修、

C

类检修、

D

类检修。

 

1.1  A

类检修

 

A

类检修指整体性检修。

 

1.1.1  

检修项目

 

包含整体更换、解体检修。

 

1.1.2  

检修周期

 

按照设备状态评价决策进行,应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

 

1.2  B

类检修

 

B

类检修指局部性检修。

 

1.2.1  

检修项目

 

包含部件的解体检查、维修及更换。

 

1.2.2  

检修周期

 

按照设备状态评价决策进行,应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

 

1.3  C

类检修

 

C

类检修指例行检查及试验。

 

1.3.1  

检修项目

 

包含检查、维护。

 

1.3.2  

检修周期

 

a)

 

基准周期

35kV

及以下

 

4

年、

110

66

 

kV

及以上

 

3

年。

 

b)

 

可依据设备状态、

地域环境、

电网结构等特点,

在基准周期的基础上酌情延长或缩

短检修周期,调整后的检修周期一般不小于

1

年,也不大于基准周期的

2

倍。

 

c)

 

对于未开展带电检测设备,检修周期不大于基准周期的

1.4

倍;未开展带电检测老

旧设备(大于

20

年运龄)

,检修周期不大于基准周期。

 

d)

 

110

66

kV

及以上新设备投运满

1

2

年,以及停运

6

个月以上重新投运前的设

备,

应进行检修。

对核心部件或主体进行解体性检修后重新投运的设备,

可参照新

设备要求执行。

 

e)

 

现场备用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进行检修;备用设备投运前应进行检修。

 

f)

 

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设备,检修可以在周期调整后的基础上最多延迟

1

个年度:

 

1

 

巡视中未见可能危及该设备安全运行的任何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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