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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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通告

2024-07-16 03: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等方面做出如下规定,即日起施行:

一、禁止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进入工科楼B座建筑物内停放及充电,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二、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堵塞公共行车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

即日起,学院将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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