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牡丹区电动车禁止上楼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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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牡丹区电动车禁止上楼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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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牡丹区安委会17日下发的《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通知》要求和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从现在开始,凡牡丹区辖区内的所有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停放,且不再允许上楼充电。(视频:@江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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