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新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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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0〕18号),其中包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修正,此次修正共计修改3条规定,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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