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创新考核评价机制 激发干部履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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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创新考核评价机制 激发干部履职活力

2023-07-28 07: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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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红)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双鸭山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建立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杜绝“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创先争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职责,锁定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解决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疑难困惑。一是考核内容全。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立足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综合设定个性指标、共性指标,通过“一张清单”全面涵盖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设定加分、减分项,鼓励争先创优。二是考核范围广。《考核评价办法》将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市直单位各纪检监察组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考核范围无死角、全覆盖。三是考核项目细。《考核评价办法》将所有考核内容全部分解为若干个小项,明确具体分值,即使被考核单位明确日常工作重点,也让考核组明确考核什么、如何开展考核、如何量化打分。四是考核目标明。坚持用数据说话,针对不同情况,将每项考核目标精确分解到季、月、周等时间节点,使工作目标更加清晰。

突出个性,彰显差异。既注重内容的全面性,又注重工作的个性化。一是注重考核对象的差异性。针对考核评价对象的不同,分别制定了机关各部室、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3个《实施细则》,并在机关党委、组织部设立了两个考核评价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协调工作。针对考核评价内容的不同,在考核评价时分别从市纪委业务部室随机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使考核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二是注重职责职能的差异性。在每个《实施细则》中,为每个单位或部门都设定了其特有的考核评价任务,衡量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是注重地域属性的差异性。在重要指标的设定上,更加注重考虑所在地区管辖的人数、显绩与潜绩等要素,统一标准、区分对待、科学设定,增强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科学考评,激发动力。建立“考、用”结合机制,重点解决“怎么考”“怎么用”问题,消除工作“短板”,“刚性”落实责任。一是不搞“一锤定音”。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年终综合评价。二是强化“上下互看”。“以下看上”是指在考核中增加了民主测评和民意评价,围绕政治生态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情况,合理设定民主测评表和民意评价表,采取集中测评与随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以上看下”是指考核中增加了班子评定,市纪委监委领导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各单位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坚守“底线思维”。为体现执纪审查纪律的严肃性,增加了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对问题线索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执纪不严、失职渎职;“走读式”谈话、“留置”出现严重事故及其他需要施行“一票否决”的情形。四是严格“结果运用”。考核评价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纪检监察系统评选先优模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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