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3-06-29 15: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滨海县滨兴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滨海县滨兴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滨行审投资〔2022〕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滨兴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港工业园区内,西起S327,止于六合路。

2、工程规模:滨海县滨兴路全长2.2千米,总投资约18159.09万元;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包含道路、照明、给排水、桥涵、绿化景观、管线综合和沟区整治等。

3、招标范围:滨海县滨兴路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滨海县滨兴路工程道路、照明、给排水、桥涵、绿化景观、管线综合和沟区整治等全部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间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服务期:暂定3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监理服务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8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B3209220001000054001001

滨海县滨兴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同上述第3条招标范围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标准:合格

 

7.3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施工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0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以及环保事宜,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9时00分00秒。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付款时以实际监理范围内已发生工程量价款为监理费计费基数;

工程量完成50%,支付合同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政府审计后付至审计后工程价款计算所得监理服务费的97%,余款待所监工程全部竣工且质保期满经政府审计后付清。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扣除相应处罚后,如有),6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东电梯6楼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5051335857                       电话:180661983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