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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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2023-03-21 19: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附件2:

 

   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为北海市海城区政府核定的不定级别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北海市海城区卫生健康局管理。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订辖区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开展辖区疾病预防、保健、医疗、急救、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档案管理;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协助政府和有关单位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灾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

(五)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各项政策和规定以及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工作;

(六)协助区卫健局管理辖区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

(七)负责海城区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单位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第九届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研究并同意在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增设工业园社区门诊部,增挂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为高德中心卫生院内设机构,其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委托高德中心卫生院管理”。《北海市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北城编〔2014〕13号)“在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增设工业园区门诊部,为高德中心卫生院内设机构,增挂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26名,核定其他人员控制数3名”。

我院现经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107名,其中管理岗位5名(其中含工业园1名);内设机构有14个,分别是:行政科、住院部(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妇产科(妇科、产科)、门诊部、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中医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防保科、社区科)、医保科、护理部、医务科、后勤科及工业园区门诊部。各科均设一名科主任,其中住院部、妇产科、后勤科、公卫部、检验科各设副职一名。

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7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6人(其中后勤控制编人员8人),临聘人员71人,退休人员50人;北海市工业园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6人(其中后勤控制编人员3人)。

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核定公务车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面包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救护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第二部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130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103.38万元,增长率为-45.82%。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缩减。

    2023年支出总计130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103.38万元,增长率为-45.82%。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缩减。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130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103.38万元,增长率为-45.82%。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缩减。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计130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103.38万元,增长率为-45.82%。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预算缩减。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单位收入总计1172.2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8.84万元,增长率7.21%。主要原因为:1、2023年新增在编在职人员7人,人员经费增加;2、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2.2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2023年本单位支出总计1172.2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78.84万元,增长率7.21%。主要原因为:1、2023年新增在编在职人员7人,人员支出增加;2、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中有上年结转结余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资金31.5万元支出。

2023年本单位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883.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2.28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9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95.37%,与2022年相比,增加136.4万元,增长率14.33%,增长主要原因有:2023年新增在编在职人员7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2.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4.63%,与2022年相比,减少89.06万元,增长率-62.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四个专项考评绩效奖励(工资增量)项目不做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1.22万元,增长率11.47%;增长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在编在职人员7人,人员经费增加,故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883.7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42.09万元,增长率19.16%,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编在职人员7人,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2.51万元,占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66%,与2022年相比,增加135.82万元,增长率14.66%;公用经费25.4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2.34%,与2022年相比基本持平。

1.工资福利支出1042.7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34.13万元,增长率14.76%。主要原因为2023年编人员较上年增加7人,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故工资福利支出整体增长。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率5.29%;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2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长。

3.公用经费25.48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率2.33%,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人员较上年增加7人,公用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无明显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与2022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资金来源于单位资金安排的资金。其中救护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负压型救护车一辆,原救护车折旧大,维护费增加;差旅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增加原因是为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计划外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培训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增长率31.87%,增加原因是为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计划外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6.2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的资金10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海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核定公务车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面包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救护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情况说明

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有0个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公开套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的“报表系统” 中的“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公开表))”自行下载)

2.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

(注:附表以下载链接的形式附在最后) 

附件:1.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2.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023年绩效目标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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