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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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doc

2024-07-17 18: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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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

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20年度

使用说明

1、本手册作为科室疑难、危重与死亡病例讨论的记录,必须按时如实填写。

2、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指定人员填写,注意保管,人员变更时及时移交。

3、登记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登记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2年。

4、如遇科室疑难、危重与死亡病例讨论工作的特殊情况需记录,可另加附页。

5、本登记本由医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

目录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3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4

4、死亡病例讨论登记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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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适用于以下情况:

1、入院3天诊断不明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

2、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

3、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

4、病情危重病例或者需要多科协作诊疗的病例;

5、病情风险评估达到高风险评分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病人;

7、科室内开展的第一例新技术、新项目病例;

8、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二、讨论应由各医疗组提出或者科主任指定,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或医疗组长主持,本科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职能部门人员、医院领导参加。当病情需要由多学科协作诊疗时由医务部门组织全院多专业会诊讨论。

三、讨论前由经管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分别详细分析病情,就本讨论病例关键的难点、疑点、诊疗措施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讨论情况及结论应由经管医师详实记录在病历中,讨论主持人须审核、签名。同时将讨论病例情况登记在《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及多学科会诊登记本》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均应在科内进行讨论,一般要求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即时完成;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二周内完成。

(二)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科室(或医疗组)全体医师以及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人员及分管副院长参加。

(三)讨论中应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病史、治疗与抢救经过以及死亡原因(急诊死亡病例由当时负责抢救的值班医师介绍,参加抢救的其他医师予以补充),本组上级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可酌情补充并做详尽的分析论证。参加讨论人员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诊疗意见、死亡原因、抢救措施进行详尽分析,借鉴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并在《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及多学科会诊登记本》中如实登记。

(四)讨论情况及结论应由经管住院医师详实记录在病历中,讨论主持人须审核、签名。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

序号

入院时间

患者姓名

住院号

主要诊断

主持人

时间

备注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

序号

入院时间

患者姓名

住院号

主要诊断

主持人

时间

备注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

序号

入院时间

患者姓名

住院号

主要诊断

主持人

时间

备注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

序号

入院时间

患者姓名

住院号

主要诊断

主持人

时间

备注

死亡病例讨论登记表

序号

患者姓名

住院号

入院时间

入院诊断

死亡时间

死亡诊断

医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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