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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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地宝为您带来石家庄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包括报销条件、材料要求以及报销流程,详情请看正文! 申请条件 申报人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参保缴费正常; 办理材料 一、住院分娩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及审核要求 1.住院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异地医院生育的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难产未注明术式的要提供分娩记录 ); 3.生育登记凭证(注:在本市辖区办理生育登记凭证,能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信息的可不用提供); 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5.《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二、流产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及审核要求 1.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收费票据、门诊治疗的提供生育门诊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本及复印件(单位盖章); 3.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与生育情况承诺书; 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5.《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三、男职工配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及审核要求 1.住院收费票据、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难产未注明术式的要提供分娩记录 ); 3.生育登记凭证; 4.费用明细; 5.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 6.职工配偶未就业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住院分娩提供第1项至第3项;流产提供第1项至第3项;职工配偶报销提供第1项至第6项); 2.所在单位审核办理材料,使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申报; 3.所在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4.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8日向医保经办机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意见; 6.通过审核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报送基金管理科拨款; 7.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核准原因。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流程图 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职工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00——18:00(6月至8月) 联系电话:0311-8382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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