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电费1.5元一度?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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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电费1.5元一度?罚!

2024-06-15 23: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广州城中村电费变相加价,监管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7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广州将对城中村电费恶意加价动真格处罚,并呼吁广大出租屋房东认真了解国家电价政策,自觉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收电费、交电费,不要在电价上加价,或者搭车收费。

  ▲新快报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城中村发现,电费加价乱象依然随处可见。(资料图)

  对恶意收费行为调查取证

  将通过处罚执法带动监管

  城中村电费加价乱象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处罚的规定。

  5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提醒各电费收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30日前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收费行为。

  有房东表示如果要按照民水民电收费,必须涨房租或收“维护费”。如今,距离自查自纠已经过了大半个月,广州城中村电费加价乱象依然随处可见,租客期待的按目录电价收费究竟能不能实现?

  7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中,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处长曾庆鹏表示,目前已向全社会公众包括出租屋房东进行政策宣贯,同时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包括每一个市场监管所都要通过联合发动属地的镇街村居、来穗人员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以及供电部门到每一个出租屋进行宣贯,并要求建立台账。

  “我们近期已经开始对群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收集分类,进行分类处置,对其中一些确实是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正在进行处理,接下来要动真格进行处罚。”曾庆鹏提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已印发了执法指引,将继续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同时对现有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收集各种证据,准备对一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适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处罚执法来带动监管。

  房东收管理费、物业费、服务费要合理合法

  针对线路损耗等问题,曾庆鹏表示,《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禁止电费上加价,或者是搭电费的车乱收费的行为。“如果是按国家电价0.88元收取,然后将损耗费、公摊(费)以租金、服务费等方式收回去,我们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没有禁止的,这个租金由双方进行协商。”

  曾庆鹏提醒,房东收管理费、物业费、服务费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收,“只要不跟电费直接挂钩,然后遵守了价格法规定的明码标价、没有价格欺诈,没有其他的价格违法行为,遵守民法典诚实守信的规定,合理合法是可以收的。”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建议监管部门在监管的同时除了做好台账,还应提供一个格式合同作为配套,给百姓具体的指引。“例如明确哪些费用是允许加的,能加多少钱,避免漫天要价现象出现。”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编辑:赵静明

  校对:马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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