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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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9706.1

2024-07-15 03: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7.3.3 电池 应标记电池的型号及其装入方法(若适用)(见15.4.3.2)。 预期仅由维护人员使用工具才能更换的电池,使用随附文件资料说明中提到的识别标记即可。 当锂电池或燃料电池被装入,并当不正确替换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除了在随附文件资料中给出识别标记外,还应警示未经充分培训的人员替换电池会导致危险(源)(诸如超温,着火或爆炸)。

7.9.2.3 规定与独立电源连接的 ME 设备 若ME设备预期与独立电源连接,电源应被规定为ME设备的一部分或ME设备和电源组合应被规定为ME系统。使用说明书应声明此规定。

7.9.2.4 电源 对带有附加电源的网电源运行ME设备,若其附加电源不能自动地保持在完全可用的状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对该附加电源进行定期检查或更换的警告声明。 如果电池的泄漏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使用说明书应包括若在一段时间内不可能使用ME设备时要取出电池的警告。 如果内部电源是可更换的,使用说明书应声明其规格。 如果丧失电源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使用说明书应包含ME设备必须连接适合的电源的警告。 示例:内部或外部电池,不间断电源(UPS)或规定的备用发电机。

7.9.2.14 附件、附加设备、使用的材料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制造商确定的旨在与ME设备一起使用的附件、可拆卸部件和材料的清单。 如果ME设备预期接收来自ME系统中其他设备的电能,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这些其他设备的规格以确保符合本部分的要求(例如:部件号、额定电压、最大或最小功率、防护分类、间歇或连续工作)。 注:在IEC 60601-1的第一版和第二版中称为“特定电源”,现在被认为同一ME设备的另一部分或ME系统中的另一个设备。同样,电池充电器被认为同一ME设备的一部分或ME系统中的另一个设备。

15.4.3 * 电池 15.4.3.1 电池罩壳 在ME设备中,充电或放电时可能从电池罩壳有气体逸出时,应进行通风以避免因气体积聚而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和阻止可能的点燃。 ME设备的电池仓应设计得防止可能产生13.1所述危险情况的电池意外短路。 通过检查设计文档和风险管理文档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5.4.3.2 连接 如果不正确的连接或更换电池可能产生危险情况时,ME设备应配备防止极性接错的措施。见7.3.3和8.2.2。 通过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5.4.3.3 过度充电保护 当ME设备的电池过度充电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应从设计上防止过度充电。 通过检查设计文档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5.4.3.4 锂电池 锂原电池应符合GB 8897.4的要求。锂蓄电池应符合GB/T 28164的要求。见7.3.3。 注:电池包括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例如电池包。 对锂原电池通过查电池的设计文档或GB 8897.4确定的性能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对锂蓄电池通过按GB/T 28164的检查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5.4.3.5 * 过流和过压保护

对于内部电源ME设备,如果由于内部布线的截面积和布置,或由于接入的元件的额定值,而可能在短路时发生着火危险,应配有适当额定的保护装置,以防过电流时造成着火危险。保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分断能力中断可能流过的最大故障电流(包括短路电流)。不采用熔断器或过流释放器的理由应被记录。 如果在内部电源输出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之间的区域提供两重对操作者的防护措施,那么可以不进行内部电源正极和负极的短路试验。否则,短路试验不应导致13.1.2的任何危险情况。

通过检查保护措施是否存在,若需要,通过检查设计文档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或进行短路试验,不发生13.1.2的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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