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系列‖恋爱时的红包,分手后能否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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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系列‖恋爱时的红包,分手后能否拿回?

2024-06-20 14: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编者按

周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治宣传。今天,周检说法继续为您线上普法。

郝帅和甄美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

双方在七夕和其他节日的时候

也会互送礼物和红包表达爱意

好景不长

一年的生活里两人时有摩擦

在一次矛盾冲突下两人决定分手

郝帅向甄美索要恋爱时的红包转账

甄美不同意返还

双方争执还款事宜

一段恋爱关系

可以用一两句话结束

但期间的金钱往来

却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

那么

恋爱时的红包转账

在分手后能否要回呢?

#1

/ 法典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

/ 检察官解答 /

恋爱中的红包转账,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性质。如果是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是可以主张返还的,但如果是赠与,就不能主张返还。

首先,要看红包转账是否有无特别寓意。一般备注了“我爱你”"520"“节日快乐”“七夕快乐”等话语以及520、999、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和红包,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其次,看转账金额大小。

一般非大额的转账,几百、几千的往来且没有约定赠与或借款性质的,一般认定为赠与或者是共同消费。

而金额较大的,超出了个人消费水平的,则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进行进一步分析,比如录音、聊天记录、转账的备注等,能够证明大额的转账是属于借贷,则需要返还借款。

在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借贷还是赠与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就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例如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况、款项数额多少及款项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一方要借钱,另一方愿意提供借款,这就形成了借贷的意思表示合意;如果一方要主动赠与,另一方接受,这就形成了赠与的意思表示合意。

往来钱款对于款项的性质就很容易认定。但是很多时候,情侣之间怕伤感情,对于一些转账往往不明说是赠与还是借款,更不会做“打欠条”这样伤面子的事,这就使得纠纷发生时对于款项性质认定的难度加大。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对自己的出资行为要有合理的预期,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恋爱期间发生的频繁经济往来,分手时并非每一项财产都能被清晰认定可以返还。

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经济往来方面,尤其是涉及大额转账,最好能留下证明真实转账意图的证据,为恋爱做好“备注”。

来源:寻乌检察

原标题:《民法典系列‖恋爱时的红包,分手后能否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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