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海敏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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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金海敏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时间:2022-08-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2年4月19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金海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沈显武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舒頔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朝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局长; 徐余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金守信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局长; 丁建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局长; 许建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局长; 蔡向波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煊赫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策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局长; 卢寿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局长; 孙小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林建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汪晓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戴敏为同志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旭隆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局长; 王国昕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利建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局长; 陈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9日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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