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开展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瑶海区防控中心咨询电话 【部门文件】关于开展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文件】关于开展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08: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专业素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师能水平,整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活动。现就我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兼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练兵。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师德师风考核、教学业务培训、练兵和工作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教师参加区“教坛新星”遴选。被推荐教师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敬业乐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具有深厚的思想道德修养。

(二)教学方面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素养全面,教学方法科学,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信息技术素养高,教学成绩优异,特别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课堂的育人功能,通过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培育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2.坚持素养导向。因材施教,以生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坚持科学施教。依据国家课程标准,遵循学习规律,把握学科本质,结合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和发展差异,有机融合教育信息技术,创造性设计、组织与实施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实现学生有效学习。

(三)教研科研方面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基于教学实践开展课题研究,取得较好成果。教研科研成绩突出,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三、业务练兵与遴选内容

1.教学业务练兵包括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现场课、进行本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三项内容。

2.参加区级“教坛新星”遴选的教师在教学业务练兵三项内容基础上还要作一次师德演讲及教学答辩。

四、推荐流程与名额

(一)业务练兵与遴选程序

1.全员培训。学校要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后,再开展教学业务练兵。

培训内容:

(1)2022年版课程标准的解读

(2)教学设计的创新与优化

(3)课堂教学艺术

(4)学科教学基本功

(5)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

2.业务练兵。学校在组织教师教学业务练兵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向区教体局推荐参评教师。此项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前结束。

3.区级遴选。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对本地教师进行遴选,并向市教育局提出推荐名单。全省遴选县(市)区级“教坛新星”60000名左右,约占全省教师总数的10%。全省遴选市“教坛新星”6000 名左右,约占全省教师总数的1%。全省遴选 600 名左右省第四届“教坛新星”。区级遴选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结束。

推荐参加区级“教坛新星”遴选的教师必须经过学校遴选,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推荐人选应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区级“教坛新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向区教体局推荐人选。在推荐时,要注意学科的覆盖面,不得集中在个别1-2个学科上。

五、激励与要求

1.经区遴选通过的教师,由区教体局认定为“瑶海区教坛新星”。

2.认定为“教坛新星”的教师须充分发挥对本学科教学的辐射引领作用,获评后要在区级及以上层面进行示范教学。

六、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

所有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委和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规范操作,公平公正。评委要秉持公心,客观评分、投票,不得徇私舞弊。工作人员不得打招呼或干预评委的工作。

(二)实行回避制度

评委遇到本校有选手或直系亲属参加本组考核的,应当主动回避;市级评审时,县(市)区教研员是评委的,本县(市)区有选手的应该主动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学科组考核情况及结果、评委会评议情况和投票结果。遴选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严肃追究责任

区级遴选工作由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对于违反遴选工作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七、材料报送

各中小学、幼儿园遴选工作结束后,应将推荐参加区级评选人员的有关材料报送区教体局609室。报送材料的项目有: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参加区级评选的报告1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所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成绩一览表(包括每人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现场课的分项成绩和总成绩)、推荐对象的成绩排序情况、《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推荐汇总表》各1份(见附件7)。

(三)每位被推荐对象应报送如下材料:

1.《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推荐表》1份(见附件6),表中相关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师德和平时教学、教研实绩”一栏可参照本文件“遴选条件”填写,填写前必须对推荐人员的师德表现进行一次普遍调查,对群众反映师德较差的人员应及时作出调整。应将师德表现和平时教学实绩如实填入推荐表,并说明三年来学校分年度考核等级及奖惩情况。

(2)“考评情况”指考评组对教师业务水平的综合考评记录。其中,教学设计占20%,现场课占60%,教学基本功占20%。每一项的评定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级。

2.《瑶海区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与培训登记表》1份(见附件8)。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9月29日17:00前报瑶海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609室,不得延期。联系电话:0551-64480560。电子文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瑶海区级“教坛新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方案

3.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时间安排

4.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课堂教学考核要点

5.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评价量表

6.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推荐表

7.瑶海区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推荐汇总表

8.瑶海区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与培训登记表瑶教体〔2022〕82号瑶海区通知附件1-8.doc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4日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