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职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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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职能信息

2024-07-09 21: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机构名称:中共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地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 14:00-17:30(冬令时) 联系方式:0577-65605128 机构职能:

    中共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瑞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瑞安智能成套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的贯彻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有关管理规定。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三)负责经济形势、经济运行的研究分析和综合统计、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引进的申报、审核、评定、落地、履约等工作。

    (五)参与编制和修改区域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市级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对接等工作。负责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协助做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建设项目供地报批、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七)受委托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及其批后监管工作。

    (八)负责或协助做好区域范围内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平安建设、信访处置、文明创建、环境治理和公共事业、慈善事业等应急管理和社会事务工作,完善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派驻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管委会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和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安排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瑞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 5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群组织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和学习教育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日常事务和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策划、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的督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办理等工作;负责财政年度预决算和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控购)监管和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各项资金运行情况审核等工作。  

    (二)产业发展科。负责宏观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培育、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负责经济数据收集、统计和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等工作;受委托,负责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项目准入、推进、履约等管理工作。

    (三)招商营商科。拟订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科技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科技发展计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内“两个健康”相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人才用房等统计、申报、管理工作。

    (四)地政规划科(挂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所牌子)。参与编制和修改区域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市级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对接等工作;负责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协助做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建设项目供地报批、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政策处理等工作。承担规划部门委托事项的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挂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所牌子)。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委托范围的工业厂房(含配套用房)的消防验收和抽查工作。承担建设部门委托事项的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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