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感染新冠,可以只发病假工资!2023年1月8日正式执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现在出入广州最新规定723号通知了吗 员工感染新冠,可以只发病假工资!2023年1月8日正式执行

员工感染新冠,可以只发病假工资!2023年1月8日正式执行

2023-10-07 02: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

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可发病假工资

根据国家卫健委12月26日、27日消息,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这将意味着感染新冠病毒不能上班不能再享受正常工资了,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资”将变为“病假工资”。

这样也就意味着原来针对新冠肺炎文件里针对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人社部在2020年引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也不再适用: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解读:

根据国家卫健委12月26日的消息,我们可以知道新冠病毒感染将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就不再适用”被隔离人员、确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或确诊期间的工作报酬“的规定。

企业应该随之调整为病假管理的工作机制,薪资不再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正常工资支付,可按照病假工资支付。

病假工资应该怎么算?

计算病假工资,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因各省市规定大同小异,这里以上海为例)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全年双休日共104天)

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才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

并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