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广州的人需隔离14天吗?你关心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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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广州的人需隔离14天吗?你关心的都在这……

2024-07-09 20: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而根据之前省卫健委、省疾控发布的

《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医学隔离观察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要求从包括武汉在内的湖北回来

或者接触过包括武汉在内的湖北人员

需要居家隔离14天才能上班复工

湖北新抵穗人员,一律集中隔离

2月14日上午,广州市发布了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湖北新抵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除整户抵穗或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人员

允许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外

对所有湖北新抵穗人员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通知全文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湖北新抵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21号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于输入病例较快增长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大力度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社区的扩散和蔓延,降低感染率,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领导同志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除整户抵穗或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人员允许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外,对所有湖北新抵穗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请各区抓紧安排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做好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并逐一登记造册。

二、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方可解除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按有关工作指引处置。对拒绝接受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1、登记:抵粤后,尽快向单位、到社区进行登记,不要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独住:从离开湖北尤其武汉地区/离开接触湖北人员的时间开始,连续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尽量减少与家人/同住者的密切接触。

3、有可疑症状马上就医: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就诊。

同时, 从外地返回广东的复工人员

还需要做到以下内容

1、积极主动向单位和居委会申报自己的实际返回地;

2、在疫情发生地返粤要先隔离14天;

3、其他地方的返粤人员,也请记得做好以下措施,要留意自己在返程途中可能遇到的被感染风险:保留好自己的车、机票;

4、连续14日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要引起警惕,立即向单位和居委报告;

5、连续14天每日记录活动轨迹以及接触过的人员。

广州所有小区(村)封闭管理

2月7日,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第3号通告

通告要求:

村居室内的文化、娱乐等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

全市所有居住小区(村)实施封闭管理!

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限制非本小区(村)业主、住户

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各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

居住人员须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监测!

通告还要求:

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

必须落实防控责任!

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

负主体责任

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公告全文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市民要勤洗手、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村居室内的文化、娱乐等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

二、所有居住小区(村)实施封闭管理。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限制非本小区(村)业主、住户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户自行领取。各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 居住人员须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

三、抵穗人员必须当天报告。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居(村)委报告;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现仍滞留重点疫区的人员,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穗。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提前返穗的,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外地来穗人员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提前返穗的,取消三年内申请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资格和申请积分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五、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一律不得外出。近14天内所有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做好居家(含宿舍)隔离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条件须在各区指定场所(含宾馆)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后无症状方可解除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向居(村)委报告,由居(村)委工作人员指引其做好防护措施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迟报。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或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居所的,将依法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因拒绝接受居家、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居家隔离人员落实“八个一”管理及关怀。街(镇)、居(村)委必须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并做好关爱服务,落实“八个一”措施:在居家隔离住户门前张贴一份健康关怀提示,递送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确定一位社区对口联系服务人,配送一支体温计、一打口罩、一份体温检测表格、一支笔、一份宣传手册;居家隔离者在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居所,每日须上传报送本人体温监测情况。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在屋内密闭袋装,每天于社区指定时间放置居所门外,由社区先行消毒再进行集中投放。

七、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须落实防控责任。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对不报告重点疫区抵穗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不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所有市民及来穗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而在2月4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

《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

按此指引执行疫情防控工作

省住建厅要求 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管理

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都不得进入!

关闭小区会所、老人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小区电梯每天要消毒4次以上!

快递外卖送至指定区域临时存放

由客户自行领取

同时物业要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每个出入口卡点配备至少1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

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

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来访人员实施劝返

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劝其回家自我隔离观察

抵穗人员必须当天报告健康状况

广州发布的三号通告还指出:

抵穗人员必须当天报告

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

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

或向所在单位及居(村)委报告

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

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健康自查上报”流程

在 【广州吃喝玩乐蒲】公众号后台对话框

发送 “自查”,即可 在线上报自身健康情况

点击 “健康自查上报”

→ “上报我的健康信息”

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提交即可

开车回广州需进行“入粤登记”!

入广东车辆需要登记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保畅顺工作

针对进入广东的车辆推出了“入粤登记”

主要面向外来入粤的司机、乘客群体

在进入广东省时登记个人信息并记录体温

目前, 广东已在韶关、清远、河源、梅州、

湛江、茂名、肇庆、潮州、云浮等

9个地市19个省界高速公路设立联合检疫站

建立入粤车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疫情入口防控

其中, 私家车、货车、其他车辆由司机填写入粤登记

如有同乘人,则由司机一同登记

营运车辆司机需协助提供

班车行程码及车牌号信息给乘客各自进行登记

车主完成信息登记后

可凭借生成的专用二维码

经过各大检疫站时一键办理信息登记

可快速通过检疫站

既减少现场登记时间,加快检测速度

又减少了现场检测登记时的接触

降低因接触感染进一步传播疫情的概率

在 【广州吃喝玩乐蒲】公众号后台对话框

发送 “登记”,即可 在线进行车辆入粤登记!

进入登记页面后

点击 “入粤登记”,按照步骤完成登录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后即可生成二维码

现场检测时,出示即可!

“入粤登记”流程

一、私家车/货车/其他车辆

(含同乘用户)

出行前

驾驶员:在“粤省事”小程序实名认证后, 登记车牌号、出发地目的地,勾选是否途经湖北,并添加乘车人(姓名、身份证)的部分或者全部信息。

在检查站配合检查

驾驶员:到达检查站,打开“粤省事”小程序的 “入粤登记记录”找到对应记录,出示对应乘车二维码,检查员扫码核验,待检查员测量全车人员体温、提交信息后通过。

二、中巴、大巴客车等

营运交通工具的驾驶员群体

出发前

驾驶员:在“粤省事”西横须实名验证登录后,选择 “入粤登记”→“营运车辆司机登记”,并填写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可提交。

在检查站配合检查

驾驶员: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疫情防控服务专区”进入 “入粤登记”服务,点击右上角 “查看记录”找到对应记录,点击相应车牌,出示对应司机二维码给检查员核验,待检查员测量体温、提交信息后通过。另如有乘客询问班次行程码也可从此进入获取。

三、乘坐中巴、大巴客车等

营运交通工具的乘客群体

出发前

乘客:在“粤省事”小程序实名验证登录后,选择 “入粤登记”→“营运车辆乘客登记”,向司机索取行程码及车牌号,填入后,再填写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可提交。或者由同车人员代为登记。

在检查站配合检查

乘客:在“粤省事”小程序的 “疫情防控服务专区”进入 “入粤登记”服务,点击右上角 “查看记录”找到对应记录,点击当次乘坐的对应车牌,出示对应乘车二维码给检查员核验,待检查员测量体温、提交信息后通过。

在 【广州吃喝玩乐蒲】公众号

后台对话框发送 “小区”

即可知道 “广东确诊病例曾到过的小区、场所”

也可以知道 “你周围有没有确诊病例地”

👇

希望大家安安全全回广州

健健康康生活

记得告诉身边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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