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燃气安检几年一次?今年您家检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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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燃气安检几年一次?今年您家检查了吗?

2024-07-16 06: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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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上门做些什么

安检员上门时,会免费对您家中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会立即告知您;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如不符合规范要求,您需自行整改或更换。最后,安检员会向您提供安检工单,宣传安全用气常识,请大家认真听取,多了解一些用气常识,安全使用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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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安检用户应注意什么?

如果您家中长期没有住人且未安检,我们将对您张贴到访不遇通知单,在您回到家后,建议不要立刻开启燃气设施,需先开窗,使室内保持通风的状态,并拨打通知单上的联系电话,预约安检,由负责您片区的网格员对您家中的燃气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后再行使用。

国家规定燃气安检几年一次?

燃气入户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免费对燃气用户进行一次家庭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同时,住户安检可以及时发现客户燃气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用户使用燃气的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法律分析:

燃气两年入户安检的规定出自各地的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燃气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近日,某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告》。

通告明确,燃气用户是燃气使用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当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按照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波纹管,时刻谨记“人离、火熄、阀关”,非居民用户室内应加装燃气报警器和自闭阀;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地下燃气管道、设施附近施工时,应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相关情况,并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开工前组织管线资料交底,严格按照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盲目施工、野蛮施工,采取正确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此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依法开展每年至少2次的入户安检工作,用户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用户进行整改,用户应按要求及时整改,确保用气安全。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燃气安全,决不能掉以轻心。让我们一起维护家用燃气安全,及时发现燃气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END

来源:通榆县大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百度、博燃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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