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烟酰胺 的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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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烟酰胺 的安全评估报告

2024-07-13 18: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化妆品原料烟酰胺的安全评估信息Safety Assessment of niacinamide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评估人:李锦聪日期:

摘要:烟酰胺(INCI名称:NIACINAMIDE),被广泛应用于化妆品等个人护理品,在化妆品中使用目的为皮肤保护剂、保湿剂、美白剂。该原料已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序号为07359,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参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有关规定,对该原料的重金属、微生物、有害物质和稳定性等进行了检测。相关毒理学终点有:经口/经皮急性毒性(LD50)、皮肤和眼刺激性/腐蚀性、皮肤变态反应/致敏性、光毒性、光变态反应/光敏性、遗传毒性、重复剂量毒性/亚慢性(NOAEL/BMD)、生殖发育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该原料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为无, 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烟酰胺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了评估。并且有CIR、SCCS等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数据,当配方中的添加量低于法规限值、最高历史使用量和权威评估机构结果用量时,该原料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关键词:烟酰胺;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报告;毒理学终点;权威数据;CIR;驻留类;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评估意见:有 淋洗类产品相关评估数据, 有 驻留类产品相关评估数据, 可根据原料在配方中实际应用浓度进行安全评估。

序号07359INCI英文名称 NIACINAMIDE标准中文名称 烟酰胺日本成分名称ナイアシンアミド韩国成分名称나이아신아마이드CAS No98-92-0EC No 202-713-4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无常规使用目的皮肤保护剂、保湿剂、美白剂中国淋洗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中国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备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标签上必须标印的警告语《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无参考数据说明一、本原料使用信息是对我国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且无权威机构评估报告的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未组织对所列原料的安全性进行系统评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使用相关原料信息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并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二、其载明的原料使用量,可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参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结合产品使用方法和作用部位,正确使用原料使用量。三、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若只有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四、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一)全身皮肤、躯干部位、面部、口唇、眼部的顺序;(二)全身皮肤、躯干部位、手足、头部、头发的顺序等两种情形,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但产品作用部位为眼部且参考其他部位使用量时,需另外评估原料的眼刺激性。牙膏技术规范要求牙膏最高历史使用量(%)是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 烟酰胺 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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