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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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12-16 23: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云安办函〔2022〕83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10月9日

 

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二、检查重点

(一)生产企业

1.上半年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2.企业对标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

4.“三库四防”(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危险品中转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达标情况;

5.“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6.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7.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8.化工原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

9.超标违禁产品清理处置情况。

(二)批发企业

1.上半年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2.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3.库区、库房及安全设施达标情况;

4.超标违禁产品清理处置情况;

5.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具体主要检查内容分别见附件1、2、3。

三、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开展,线上依托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常态化抽查;线下分阶段开展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县级全覆盖执法检查、州(市)级抽查检查、省级督导检查。

(一)企业自查(10月15日前)。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和安全承诺)制度。生产、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二)县级全覆盖检查(10月31日前)。各县级安委办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反馈被检查企业。

(三)州(市)级抽查检查(11月15日前)。各州(市)安委办要在企业自查、县级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辖区内不少于30户的零售店(点)进行抽查检查。

(四)省级督导检查(11月30日前)。省安委办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全省7户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全省不少于20户的批发企业、不少于20户的零售店(点)进行督导检查。

11月,各级安委办迎接应急部对我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的抽查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各州(市)安委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认真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在10月20前,将方案报送省应急厅危化处。二是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上级部门要跟踪督促下级部门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对未能完成检查任务(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三是各级安委办要结合安全检查执法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尽量避免重复对同一家单位检查。

(二)落实隐患整改。各级应急部门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落实问题隐患清单式管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由州(市)应急局督促整改并负责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系统(各级应急部门登录网址:https://yhbzlx.mem.gov.cn/lhdlxjk-aj;烟花爆竹企业登录网址:ht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系统使用有关问题,请与北京丹灵公司云南办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芳、柴发聪,0871-63052560)。10月20日前生产批发企业完成自查问题隐患录入;11月20日前各级应急部门完成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录入,同时企业录入自查和执法检查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要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由省厅跟踪督办,确保每一项问题隐患都闭环整改到位。

(三)强化执法处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总结工作。各级安委办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填报的相关信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加强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执法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要在当地主流媒体给予公开曝光。请各州(市)安委办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应急厅危化处。

附件: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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