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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 transportation pipeline engineering GB 50253-2014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6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53-2014,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1.6(1)、7.3.5(5)、9.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6月2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006年版)》GB 50253-2003进行修订。 本规范共分9章和10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输油工艺,线路,管道、管道附件和支承件设计,输油站,管道监控系统,通信,管道的焊接、焊接检验与试压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所涉及的条文; 2.更新本规范中所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 3.规定了输油管道工程与上下游相关企业及设施的界面划分范围; 4.补充、修订有关管道并行敷设的相关规定,增加了管道水工保护的相关规定; 5.补充、修订有关原油管道加热、顺序输送的相关规定,补充、修订有关成品油管道顺序输送工艺设计的相关规定; 6.修订了输油站内管道的许用应力计算相关内容; 7.修订了输油站场的电力负荷分级的相关规定; 8.将原规范中“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和“节能”章节内容补充到相关章节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本规范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和平路146号,邮政编码:065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主要起草人:朱坤锋 张文伟 王彦 张振永 徐兴文 谢伟峰 许莉 梅斌 王鸿 俞彦英 龚云峰 杜庆山 刘桂志 王成 周长才 陈丽贤 翟建习 高红 王小林 董旭 史航 程晖 王怀义 邬俊华 郭宝申 李津 李维 陈枫 主要审查人:宫敬 李志勇 李强 王小强 张伟旭 戚麟 李艳华 眭峰 张怀法 连洪江 崔欣 谌贵宇 张义贵 方大钧 李永军 薛斌 于景龙 晏伟 吴勇 刘晓红 杨拓 王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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