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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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4: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

(1)抓住主要矛盾,选择最佳方案。

(2)树立价值观念。

(3)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要严字当头。

4)遵守法定期限。当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接到消防救援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迅速研究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方案或整改情况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5)将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6)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

5.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法

火灾隐患整改按整改的难易程度,可以归纳为当场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类。

(1)当场整改。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2)限期整改。对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影响比较大,又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整改的隐患,应当采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方法进行整改。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3)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开业的;

4)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

5)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不能立即改正的;

7)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能立即改正的;

8)防火防烟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不能立即改正的;

9)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10)其他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二、火灾报警的要求

火灾发生后,如果不及时扑救,很容易蔓延,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所以,接到火灾警报或发现火灾时,必须立即行动,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方法,及时报警,快速开展扑救工作,尽力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

1.报警早、损失小

“报警早,损失小”,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经验。

由于火灾的发展很快,当发现火灾时,在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的同时,应尽快通过各种手段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无论火势大小,自己是否有能力将火灾扑灭,火灾报警都是必要的,是自救行动的必要步骤。其目的是调动足够的力量,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本单位(地区)的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扑救火灾,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而且,火灾的发展进程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如某些原因导致火势突然扩大、对起火物品的性质不了解、缺乏灭火器材、扑救方法不当等,都会使灭火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延误报警,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有利时机,消防救援机构到场扑救也会费时费力,即便扑灭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特别是当火势已发展到猛烈阶段,消防救援机构到场也不能即刻把火扑灭,只能先控制火灾不再蔓延,火灾造成损失和危害已成定局。

2.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如果是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要尽可能讲清楚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还要说清楚起火的部门和部位、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等。同时指派人员到消防车可能来到的路口接应,并主动及时地介绍燃烧物质的性质和火场内部变化情况,以便迅速组织扑救。如用无线电话报警,除注意上述几点报警要求外,还必须注意在报警后不要关机,以便和消防救援机构时刻保持联系。在任何电话上打“119”电话报警都是免费的,磁卡或投币电话不用插卡或投币即可直接拨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报警都有提供方便的义务,不得有意隐瞒火灾或阻拦他人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否则应急管理部门会根据危害后果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严禁假报火警的行为,假报火警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受到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

在拨打“119”电话报警后,还要快速报告单位负责人,启动“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在做好灭火准备的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特别是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要立即通知游客,有序组织疏散。应急预案是预先制定的先期处置火灾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火灾应急预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火灾发生后的报警组、灭火救援组、引导人员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成员及其分工职责,以便于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开展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小火灾损失。

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1.灭火时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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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通常都有一个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直到熄灭的过程。室内火灾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露天火灾因新鲜空气补充快,物质充分燃烧,火灾发展快,火灾阶段性特点不明显。扑救火灾要注意观察火灾的初起、发展和猛烈阶段。

(1)初起阶段。一般固体可燃物质着火燃烧后,在初起15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烟和气体流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例如,房屋建筑的火灾,初起阶段往往局限于室内,火势蔓延范围不大,还没有突破外壳。这一阶段火势发展的快慢随着引起火灾的火源、可燃物的特点不同呈现不同的趋势。火灾处于初起阶段,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只要发现及时,采取灭火措施得当,用少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就能把火扑灭。

(2)发展阶段。由于初起火灾没有及时发现扑灭,随着燃烧时间延长,温度升高,周围的可燃物质或建筑构件被迅速加热,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火势处于上升阶段。如烟火已经窜出了门和窗,屋面等局部建筑构件被烧穿,建筑物内部充满烟雾,火势突破了外壳。从灭火角度看,这是关键性阶段。在燃烧发展阶段内,必须投入相当的力量,采取正确的措施,首先控制火势的发展,以便集中优势兵力,尽快将火灾扑灭。

(3)猛烈阶段。如果火灾在发展阶段没有得到控制,由于燃烧时间继续延长,燃烧速度不断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燃烧温度急剧升高,气体对流达到最快的速度,辐射热最强,建筑构件的承重能力急剧下降。处于猛烈阶段的火灾情况是很复杂的,许多可燃液体和气体火灾的发展阶段与猛烈阶段没有明显的区别,必须组织较多的灭火力量,经过较长时间的分割包围,才能控制火势,逐步扑灭火灾。

根据火灾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灭火中,必须抓住时机,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如果错过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再去扑救,必然要动员和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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