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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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0501
单位 (子单 位) 工程名 称
分部 (子分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部位
施工依据
验收依据
GB50606-2010 验收项目
设计要 求及 规范规定
最 小 \ 实 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主 控
项 目
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
第 3.5.1 条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材料必须符合 防火设计要求,并按规定验收
第 13.1.3 条
3 探测器、模块、报警按钮等类别、 型号、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
第 13.3.1 条
4 消防电话插孔型号、位置、数量、 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 13.3.1 条
5 火灾应急广播位置、数量、功能等 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能在手动或 警报信号触发的 10s 内切断公共广 播,播出火警广播
第 13.3.1 条
6 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型号应符合 设计要求
第 13.3.1 条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设备的联 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 13.3.1 条
一 般
项 目
1 探测器、模块、报警按钮等安装应 牢固、配件齐全,不应有损伤变形 和破损
第 13.3.2 条
2 探测器、模块、报警按钮等导线连 接应可靠压接或焊接, 并应有标志, 外接导线应留余量
第 13.3.2 条
3 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保护半径、 保护面积要求
第 13.3.2 条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施工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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