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知识科普:什么是免罪的“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有一种神秘叫外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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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是外交官可以不接受当地法院审判(immunity from local court's jurisdiction) 也就是说外交官可以得到绝对豁免,不会被当地的法律制裁,比如逮捕,拘禁以及搜身等等 除了豁免权,外交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同样还享有一些特权 他们不用缴税,不过要交一些基本的水电费 另外他们的行李也不用接受安全检查,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的行李里有违禁或违法的物品 说到行李检查,还要提到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外交信使(diplomatic courier),国际法承认国家有权与自己在各地的大使馆进行自由且秘密的交流(freely and in secrecy),这也就需要给外交信使一定的保护。各种通讯方式均不可受到侵犯。 外交信使须有相关官方文件证明他们的身份以及所携带的包裹数量。他们同样也不能被逮捕或者拘禁。 外交豁免权只有派出外交官的政府(the sending government)可以选择放弃 不过另外一方面,外交官所驻国家也可以宣布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 那什么又是不受欢迎的人呢? 这是外交官所驻国家的一项权力,可以要求外交官的派出国召回外交官,这样国家可以把不待见的外交官赶出自己的国土,而且,完全不用提供任何解释。 虽然很酷不解释,但是一般一个国家会把外交官赶走有两个原因。 第一种情况,一般是外交官首先招惹了所驻国,所驻国以此作为一种回应(in response to the diplomat behavior toward the host country) 比如说,外交官干扰了所驻国的内政,或者是滥用自己的权力和豁免权,触犯所驻国国法,比如参与买卖人口或者毒品,或窥探军事政治秘密等。 第二种情况就不是外交官的锅了,一般是他们的祖国招惹了所驻国,可能外交官完全没有犯任何的错。 一般这种做法也是对派出国政策或做法的一种抗议,不过一般这种情况下,另一个国家也不会示弱,也会把驻扎在自己国家的对方外交官赶出去。也就是一种针锋相对的情况(tit for tat exchange). 外交官可以随时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有时他们甚至还没有抵达所驻国家,如果这种情况出现,那派出国就不得不取消外交官的外交任务并把他们召回祖国。 但是即便是要把外交官赶出去,也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且这段时间内他们仍然享受特权和外交豁免权。 不过如果外交官在72小时内还没有离开,所驻国就会把他们当平民对待并剥夺他们的所有的外交豁免权和特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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