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低庄镇派出所办案民警乱作为,徇私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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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低庄派出所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8月26日12时许,溆浦县低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月塘村有人打架。接警后,低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经查,系月塘村石某(女)与李某(女)因为房屋界限问题产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石某、李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8月27日,低庄派出所将此案受理为行政案件办理,并对石某、李某开具了伤情鉴定聘请书。10月28日,溆浦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作出了伤情鉴定意见,石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李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11月3日,我局决定将该案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到低庄派出所投案。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石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羁押于怀化市看守所。11月19日,我局向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1月25日,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1月26日,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该案仍需继续侦查,我局依法对石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待侦查终结后我局将对该案移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溆浦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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