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分时电价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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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分时电价图谱

2024-07-10 02: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期,省级分时电价新政甚嚣尘上。

福建印发的分时电价新政闽发改规〔2023〕8号文在储能领域激起千层浪,甚至叫喊出“三充三放工商业储能即将爆发”的声音,经电价测算发现,新政策缩小了峰谷电价差,0.5C储能系统也不存在三充三放,新旧政策时段都支持2.5充2.5放,此外新政策尖峰时段也从全年变成仅剩3个月。总体而言,福建分时电价新政策并未如“叫喊声”乐观。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说”作者:阿懿)

近期,湖北省也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征求意见,拟在白天原高峰时段增加一个5小时的低谷时段,对工商业用户影响不小;此外,山东、贵州、云南、广西等省份分时电价新政策靴子落地,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重庆、江苏、北京、青海、新疆等省份分时电价新政策已于今年6-10月开始执行。各省分时电价新政策密集出台,峰谷电价结构有哪些新变化?

全国各省分时电价图谱

分时电价是价格型需求响应的一种形式,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缩小电网的峰谷差,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供需来看,分时电价在电源侧影响新能源项目的售电电价,在用电侧则关乎工商业用户的购电价格。

新能源装机带来电力供应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日内峰谷结构设定。光伏出力存在较大日内波动,光伏装机较高的地区,午时低谷时间较长如新疆、山东、河北、青海等,比如新疆在今年10月执行的分时电价新政策中,延长午间谷段,从2小时(14:00-16:00)延长为4小时(13:00—17:00),同时5-8月在该时段设置下浮90%的深谷时段(14:00-16:00)

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风电则白天出力均匀,夜间出力较多,因此风电发电占比高地区,日内峰时较集中,晚高峰退坡较早如黑龙江、吉林等。风光发电边际成本较低,装机占比较高将影响供需,另外不同时间发电的边际成本也不同,因此各地峰谷结构也会随之变化。

峰谷价差套利作为工商业储能的重要盈利模式,各地分时电价关乎工商业储能项目收益。峰谷结构使部分地区可实现两充两放,提升项目收益。据机构测算,目前浙江的两充两放模式基本成型,工商业储能项目IRR可提高至超30%,投资回报周期缩短至4年左右(假设70%贷款比例)。广东、江苏、山西、浙江、河南、重庆、天津、湖南、海南、陕西等超20个省份已具备实施两充两放潜力。一般省份采用的两充两放策略是“谷充峰放+平充峰放”,浙江、山西、新疆设有午时低谷电价的地区则可实现2次“谷充峰放”,进一步放大工商业储能效益。

此外,长时储能的配置既可以更有效利用峰谷时长,也可以摊薄单位设备投资成本,进而提升项目效益,对于电价时间段仅适用一充一放的地区,可通过配置长时储能项目提高收益率。

数据说明:山东、贵州、福建、云南数据为2024年1月1日执行的分时电价新政策数据

峰谷电价差持续拉大

国家正在加速电力市场改革,为鼓励工商业进入市场交易承担部分电网消纳及调节责任,并搭建合理的回馈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工商业用电峰谷价差持续拉大。

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明确提出,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4:1,其他地方≥3:1。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20%。

截至今年年底,峰谷电价差≥4:1的省份达17个。新疆于今年10月开始执行的分时电价新政发改规〔2023〕11号文,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峰谷电价差达7:1;山东(2024年1月执行的新政)、河北峰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为70%,峰谷电价差达5.7:1;在北京于今年9月开始施行的分时电价新政策中,明确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用电峰谷电价差为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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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山东、贵州、福建、云南数据为2024年1月1日执行的分时电价新政策数据

截至目前已有25省执行尖峰电价,执行月数2-12月,尖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幅度20%-100%,尖峰电价执行小时数在1-5小时。

普遍省份尖峰执行月数在4个月,多为夏季7-8月,冬季12-1月;尖峰电价上浮幅度方面,在统计的25省中有18个省份尖峰电价上浮幅度为20%;尖峰执行小时以2小时为主。

山东、浙江全年执行尖峰电价。山东1-5、9-12共9个月同步执行深谷电价,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1-5、12月执行3小时尖峰、3小时深谷,9-11月执行2小时尖峰、2小时深谷,6-8月执行5小时尖峰;浙江夏季7、8月及冬季1、12月增加2小时执行尖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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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山东、贵州、福建、云南数据为2024年1月1日执行的分时电价新政策数据

有人说新分时电价机制改革,是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深化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我们将维度缩小一些,仅从工商业储能领域来看,分时电价确实正在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并持续激发投资热情,一定程度上也在推动工商业储能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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