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家坳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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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坳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24-07-09 18: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 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特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 聚焦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逐个检查现有成员是否拥有双重成员身份,是否有误确人员,是否有漏确人员,要检查成员身份确定程序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合规,成员基本信息录入是否正确,持有股权登记是否清晰,重复成员承诺函是否签订,清查手续是否完备等。突出排查个别地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治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突出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财政所)

(三)治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 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 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乡村振兴办、招商项目办)

(四)治理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突出排查治理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现象。治理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 资产,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资产处置致使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坚决纠正低价处置集体资产,没有依法依规签订经济合同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司法所、纪检监察办)

(五)治理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财 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 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财政所)

(六)治理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财政所)

(七)治理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工程管理混乱,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集体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招商项目办、纪检监察办)

(八)治理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 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是否健全等。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责任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9月15日前)。 围绕治理目标和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议, 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利用乡、村公开栏、广播、致农户一封信、流动宣传车、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前完成)。 以村为主体,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 系统梳理各项台账,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将问题消化在调查、 核查过程中。10月10日前,村将专项治理情况表(附件 2)报送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乡镇复查阶段(10月30日前完成)。以乡为主体,组织开展对所辖村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复查对象不漏一村,复查内容不漏一项。10月30日前,乡将复查后的专项治理情况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项重点内容,各级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喻家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姜晓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龙凤明任常务副组长,乡人大主席彭灿军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人员为成员。成员单位为纪检监察办、党建办、财政所、 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商项目办、乡村振兴办、各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乡纪检监察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将确保治理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

(三)突出问题整改。各村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置,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对共性问题要有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对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要按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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