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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14: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跨省通办入户问题,

根据公安部规定深圳市已开通“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您可预约深圳分局户政窗口现场申请,现场审核通过后无需本人前往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详情可咨询受理分局。

您咨询的接收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材料问题,

(1)入户指标卡号信息。确定已取得入户指标卡的,现场办理时公安机关可使用身份证号码调取指标卡数据。

(2)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簿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6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如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随迁子女户口簿、出生证。以上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如需了解更多业务内容,可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或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咨询电话:福田户政:0755-82923357;罗湖户政:0755-84460332;盐田户政:0755-84460743;南山户政:0755-84466140;宝安户政:0755-29120405; 龙岗户政:0755-28587001;龙华户政:0755-85135149;坪山户政:0755-84443020;光明户政:0755-84468768;大鹏户政:0755-85136122;市局投诉、咨询电话: 0755-84465000。办理业务请登陆:http;//ga.sz.gov.cn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政务服务”进入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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